【媒体关注】法治日报 | 温情司法 不负芳华 巾帼法官的温暖力量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3-11 09:39 2

摘要:在儿子眼中,她是那个总是忙碌于工作,却又无比努力奋斗的法官妈妈;在同事心中,她是热情开朗,总能给大家带来正能量的伙伴;而在当事人眼里,她是温暖又正直,值得全心信赖的好法官。多年来,作为审判法庭一线的女法官,她扎根基层,宛如一位耐心的医者,用细心与耐心,慢慢解开

在儿子眼中,她是那个总是忙碌于工作,却又无比努力奋斗的法官妈妈;在同事心中,她是热情开朗,总能给大家带来正能量的伙伴;而在当事人眼里,她是温暖又正直,值得全心信赖的好法官。多年来,作为审判法庭一线的女法官,她扎根基层,宛如一位耐心的医者,用细心与耐心,慢慢解开矛盾纠纷的千千结。她就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佳西人民法庭副庭长王莹莹。

佳西法庭地处城乡接合部,辖区范围广、案件数量多,争议焦点更是错综复杂。自成为员额法官后,王莹莹每天至少要开庭审理两个案件,平均每个工作日审结两个案件。但她从未有过一丝抱怨,而是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心态,全身心投入每一个案件中。她年均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00余件,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效的沟通能力,成功处理了一起又一起民事案件。她深知,法院是百姓心中的天平,每一份判决,都是涉案群众日日夜夜期盼正义的曙光。所以,从案件开庭审理到调查取证,再到文书撰写、校对成稿、宣判直至判后答疑,她对待每一个细节都严谨认真,确保每一个案件事实都查清查细、每一个争议焦点都得到公正的裁决。就像她审理的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由于年代久远,土地的权属、流转村里均无详细记载,当事人争议极大,每次开庭双方家属都剑拔弩张。为了还原案件真相,她多次深入村里走访调查,查阅历史资料,耐心听取双方陈述,还积极与乡镇沟通,联系农委专家共同研究。那段时间,她一心扑在案件上,心中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要给当事人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最终,她成功作出了公正的裁决,也让当事人心中的那块大石头落了地。

作为市妇联的兼职干部,王莹莹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妇女维权工作。她深知,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保护弱者的有力武器。她协助市妇联帮助广大妇女树立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市、区两级妇联的高度认可。在妇女维权合议庭中,她不断探索新型家事审判方式,发出了全院首份法官寄语,联合市区妇联、派出所、社区下发人身保护令3份,有力地震慑、教育、惩罚了家暴者,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让那些受到伤害的女性找到了可以依靠的“娘家人”。

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得知当事人遭受丈夫家暴,她立刻引导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还邀请妇联干部一起送达裁定书,并对施暴者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看到施暴者诚恳道歉,夫妻二人感情尚有挽回余地,为了让当事人老有所依,她又苦口婆心地进行调解,最终让二人重归于好。那一刻,她看到当事人眼中重新燃起的希望,心中满是欣慰。

在办理撤销监护权案件时,当她了解到14岁的小丽从小被父亲侵犯,母亲又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照顾她,同为母亲的她,心中满是心疼。那些日子里,她多次和小丽谈心,鼓励小丽倾诉内心的痛苦,引导她勇敢面对今后的生活。为了保障小丽的学习和生活,她不辞辛劳,多次和民政局工作人员、 村支部书记沟通 商谈,驱车一百多公里到小丽的姥姥、姥爷家走访调查。最终,她尊重小丽的意愿,撤销了小丽父母的监护权,指定村委会作为监护人。案件结束后,她依旧放心不下小丽,经常和 村支部书记联系,了解小丽的情况。她就像一束光,照亮了小丽黑暗的世界。

王莹莹始终将“如我在诉”的理念贯彻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她深知,每一位当事人都带着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来到法庭,所以她总是以同理心对待他们,力争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对于一些争议较大、调解难度大的案件,她总能阐明法律关系,以理服人,剖析矛盾核心,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为了更好地走进当事人的内心世界,做好调解工作,她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心理学,并考取了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在一次离婚案件中,看到双方当事人为了自己再婚,竟都不愿抚养年幼的女儿,一向温和的她忍不住发了“火”,在法庭上对双方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她的眼中满是愤怒与痛心,那是对为人父母却不尽责任的愤怒,是对孩子遭遇的痛心。最终,双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达成了调解,由妈妈抚养女儿。在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中,双方互不相让,王莹莹依法宣判后,却始终放心不下。得知双方还有4起民事纠纷等待解决,她担心矛盾激化,便利用当事人递交上诉材料的时机,再次进行调解。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法理、情理出发进行劝解。当事人看到她在判决后还如此坚持,既意外又感动,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那一刻,她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多年的司法工作让她明白,真正的案结事了,不仅是法律程序的结束,更是当事人心中矛盾的彻底化解。

出身中文系的王莹莹,始终没有放下手中的笔。在法院工作的十余年间,无论是在综合部门还是审判部门,她都坚持写作,担当起法院工作的“宣传员”。她善于总结经验做法,提炼特色亮点,宣传法院先进典型,强化群众法治意识。她参与撰写的《用法筑牢保护网 用爱奏响维权音》在全国妇联简报上刊登,撰写的宣传报道多次在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公众号、《法治周末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等媒体上刊发。她用文字传递着司法的温度,讲好法院故事,传播法院声音。

作为佳木斯市郊区沿江乡小学的法治副校长,王莹莹经常赴校开展法治宣讲,为学生们现场授课。她深知,法律知识要从娃娃抓起,这不仅能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还能激发他们对法律的热爱,助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法律条文枯燥抽象,为了让学生们易于理解,她搜集各种案例,将“校园霸凌”“直播打赏”等涉及未成年人的热点问题,通过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讲解。六一儿童节时,她还精心为学生们准备小礼物,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在孩子们眼中,她不仅是传授法律知识的老师,更是关爱他们成长的知心人。

在审判工作之余,王莹莹还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深入各单位、村镇、社区进行法治宣传。她以案说法,为群众普法释理,致力于增强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群众的法律素养,传播法治正能量。她为辖区妇女宣讲民法典,增强妇女群体的维权意识;为女大学生讲授妇女权益保障法,提升在校女大学生依法维权的能力;为辖区老人宣讲反诈知识,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每一次宣讲,她都投入十足的热情,因为她知道,自己多讲一点,群众就可能多 一份保障。

来源 |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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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东北生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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