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es Van de Roh,3 family courtyard houses(机器翻译——密斯·凡·德·罗,三户四合院;感觉应该翻译叫三院式住宅)从祝晓峰老师的《形制的新生﹣﹣陈其宽在东海大学的建筑探索》里单独拿出来讲一讲。(图3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我的讲座合集里康康)#设计 #建筑 #建筑设计 #建筑大师 #密斯 #冷知识 #建筑案例 #建筑学#王大闳 #建筑师密斯最出名的未建成案例应该是他的砖宅。(建筑史讲风格派的时候一定会提到的案例) 密斯.凡.德.罗(Ludwig Mies van der Rohe)是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现代主义建筑师之一,以其"少即是多"(Less is More)的设计哲学闻名。陈其宽先生画的《少即得》里的两个鱼缸里一胖一瘦两条金鱼,不知道是不是有暗示德国魁梧壮汉密斯(范斯沃斯女士语)和约翰逊的纠葛(玻璃鱼缸般的玻璃宅) 当时,密斯正在探索现代建筑与传统城市空间的结合方式。这一概念起源于他在包豪斯(Bauhaus)担任校长期间(1931-1933)。 “三院式住宅”(Courtyard House with Three Courts)。该方案采用“T”字形布局,包含三个庭院: •前院:作为入口区域,设有通往主屋的直线路径。 •后院:位于客厅后方,用于休闲和景观。 •服务庭院:位于地块最远端,用于辅助功能。 这种布局打破了传统住宅的房间分区,转而采用流动的空间,强调室内外的连续性。 密斯在设计中使用了三种主要材料:黑色烧焦的砖(象征传统城市的消亡)、玻璃和钢材(象征现代建筑的进步)。建筑的边界由砖墙围合,仅在临街一侧留有开口。屋顶采用轻薄的平顶,由细钢柱支撑,营造出一种漂浮感。 设计特点 • 透明性与空间流动:通过大面积的玻璃幕墙,室内外空间相互渗透,模糊了建筑与庭院的界限。 • 几何形式的碰撞:建筑的几何形式(如矩形和圆形)相互交织,创造出丰富的空间体验。 • 庭院作为核心:庭院不仅是空间的组织核心,也是自然光线和空气的引入点。 庭院住宅项目是密斯对现代建筑形式和传统空间观念的一次重要探索。它不仅展示了他如何将传统建筑元素(如庭院)融入现代设计中,还为后来的建筑设计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尽管这一项目并未实际建造,但它在建筑理论和设计实践中具有深远的意义。 密斯在1934年的庭院住宅项目之后,继续探索类似的住宅形式,并在后续的建筑设计中不断完善这一理念。例如,他在1935年的哈贝住宅(Hubbe House)中进一步发展了庭院住宅的概念。摘要:Mies Van de Roh,3 family courtyard houses(机器翻译——密斯·凡·德·罗,三户四合院;感觉应该翻译叫三院式住宅)从祝晓峰老师的《形制的新生﹣﹣陈其宽在东海大学的建筑探索》里单独拿出来讲一讲。(图3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我的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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