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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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贵州省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国家体育总局在毕节市建设足球青训中心为契机,根据省、州关于足球运动发展的相关部署,整合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青少年

足球训练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

黔西南府办发〔2025〕3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有关部门:

《黔西南州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建设方案》已经九届州人民政府第 76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 3 月 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西南州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贵州省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国家体育总局在毕节市建设足球青训中心为契机,根据省、州关于足球运动发展的相关部署,整合各方资源,推进我州青少年足球运动员选拔、训练、比赛、培训,构建足球青训体系,高质量推动黔西南州青少年足球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足球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优先发展青少年体育国家战略。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以及州委八届六次全会等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聚焦“康养胜地 人文兴义”城市定位,把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建设成推动我州青少年足球事业、竞技水平、传播足球文化、促进校园足球发展的良好载体。

二、工作目标

2026 年 12 月底前,全州各县(市)建成“县级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建成“1+8+N”集训练、竞赛、培训为一体的足球青训体系,足球青训梯队更加健全、青训球员数量大幅度增加;全州按照“6 所小学+3 所初中+1 所高中”模式,建成 81 个足球基地校,布局具备食宿、学习、训练条件的优质学校为县级足球青训点组建集训队,开设足球特长班;2035 年前,U 系列竞赛体系更加完善,青训球员数量、质量显著提升,力争为省队及国家队输送人才;形成足球底蕴好、管理体制机制顺畅、训练竞赛体系完备、足球发展基础坚实、足球文化氛围浓厚的青少年足球发展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组织体系建设

1.建立管理架构。组建完成工作队伍,包括行政人员、教练员团队、科医保障团队,负责本地区各训练单位(包含:俱乐部、州级基地校等)竞赛组织、优秀运动员档案建设、跟踪训练、教练员培训和州集训队筹建工作。(牵头单位:州文体广旅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

2.建立沟通机制。建立体育部门、教育部门、协会、俱乐部相互融合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中心章程,规范中心的管理和工作流程,研究和部署青少年足球发展有关工作,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州文体广旅局、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

(二)选拔体系建设

3.构建人才选拔体系。一是多渠道开展选材。通过举办赛事、开展足球训练营、青训点选材等多种形式选拔出具备潜力的运动员。二是进行优秀运动员档案建设及跟踪训练。三是大力支持俱乐部发展。鼓励俱乐部组建青训队伍、引进优秀运动员。四是打通升学渠道。通过采取小学—初中—高中“一条龙”升学体系,鼓励中职学校和高校采取“3+3”“3+4”人才贯通培养模式。允许州级足球青训点在全州范围内招收具有足球天赋的学生,允许基地校校队运动员在“小升初”“初升高”成建制流动。(牵头单位:州文体广旅局、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

4.组建各级足球青训队伍。通过赛事、训练营和各级各类训练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组建各级集训队伍,并建立人才数据库。县级青训中心负责选拔优秀运动员,组建县级集训队,接收并集中训练各阶段的足球人才,同时,为州级青训队伍选拔并输送杰出运动员。(牵头单位:州文体广旅局、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

5.探索人才培养渠道。各地各校要大胆探索、形成符合我州实际、科学有效的青少年足球人才选拔和培养模式。各青训基地校需进一步完善遴选标准、资质条件、招生办法及培养方案,并加大经费和师资的投入力度,确保足球特长生的文化课程与运动训练得到合理安排。(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文体广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6.规范学籍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基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地校为进入贵州足球青训中心集训队和职业俱乐部梯队的学生保留学籍,协助学生顺利参加升学考试,确保顺利进入下一阶段学校就读。(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文体广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训练、培训体系建设

7.提升训练质量。制定科学、系统的训练大纲和计划,确保青少年球员获得高效、全面发展训练的基础,大纲明确不同年龄段和技能水平的球员需要掌握的技能、战术和体能要求,确保球员训练系统、有序和有针对性。(牵头单位:州文体广旅局、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

8.配齐配足教练团队。优先引进优秀退役运动员或高水平足球专业人才,选拔有能力、有资质的足球教练到我州青训基地校指导训练。州级层面:州级青训中心配备 1 名青训总监(须具有中国足协 B 级以上资格证书),1 名体能教练、1 名守门员教练;州级每支精英队至少 2 名教练员,配备体能教练员和专(兼)职医务人员。县级青训中心教练团队可采取从各训练单位抽调、聘用、引进等方式组建。(牵头单位:州教育局、州文体广旅局、州委编办;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9.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养。一是加强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讲师、社会足球指导员、足球教师、管理人员、运动员等专业人才的培训培养力度。二是提升体育教师足球专业水平。强化体育教师足球技能,提升足球教学水平,掌握足球裁判基础知识。三是加强交流借鉴,选聘高水平足球专业讲师到我州进行授课。选拔优秀教练员、裁判员、管理人员等到足球发展较好省、市进行培训,学习先进的足球教学及训练理念。(牵头单位:州教育局、州文体广旅局;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赛事体系建设

10.建立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针对服务布局的青训点,每年开展青训中心联赛,举办全州校园足球联赛等赛事。构建以周末主客场联赛为主的、稳定常态的联赛机制。各学校每年组织开展校内、校际联赛和选拔性竞赛,选拔队员参加县级足球比赛。(牵头单位:州文体广旅局、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

11.加强交流与合作。邀请高水平运动队到我州开展教学、集训及交流比赛。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积极申办省内高水平足球赛事,兴义市力争举办 1 次全国性足球赛事。通过与州内外足球机构的紧密合作,将中心打造成为州内外青少年球员向往的训练场所,为我州足球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牵头单位:州文体广旅局、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保障体系建设

12.保障青训中心硬件设施条件。各级财政部门需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并有效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进程。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新建扩容、改造提质足球场地。(牵头单位:州文体广旅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工作步骤

本《方案》实施期限为 2025—2035 年,分三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5 年 12 月底前。

州级层面:州级青训中心依托义龙足球小镇成立“黔西南州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青训中心将新建并改造三块标准的 11人制天然草坪足球场。 组建精英队:组织全州青训比赛,选拔并组建 U7-U8、U9-U10、U11-U12、U13-U14 及 U15-U16 年龄段共 200名队员组成的 10 支精英队伍,协调安排运动队训练、学习、食宿等。 教练员配备:州级青训中心需配备 1 名青训总监,须具有中国足协 B 级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 5 年以上执教经历或职业运动员经历,1 名体能教练、1 名守门员教练;州级每支精英队至少 2名教练员(不包含体能教练和守门员教练),教练员不低于 C 级资格证书。配备符合市(州)精英梯队建设的教练员团队,包含但不限于守门员教练员、体能教练员和专(兼)职医务人员。人才培养:组织 50 名青训点足球教练员进行轮训,50 名裁判员培训,50 名教练员培训。

县级层面:在 2025 年 12 月底前,兴义、兴仁、普安、望谟建成“县级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组建集训队。 青训点(二类基地校):兴义、兴仁、普安、望谟 4 个县(市)按照“6 所小学+3 所初中+1 所高中”模式,选择具备食宿、学习、训练条件的城区优质学校为县级青训点,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组建集训队,开设足球班。

第二阶段:2026 年 12 月底前。

州级层面:州级青训中心建成 4 块 11 人制足球场;建成室内体能训练房,配备专项和其他训练设施器材;与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或部门进行协作,开展运动队训练期间医疗检测、运动创伤急救及创伤疾病的治疗; 组建集训队:组织开展全州比赛,选拔组建 U7、U8、U9、U10、U11、U12、U14、U16 共 300人的 16 支精英队伍,协调安排运动队训练、学习,寒暑假组织开展集中训练。州级每支精英队至少配备 2 名专业教练员(不含体能教练和守门员教练),且所有教练员需持有不低于 C 级的资格证书。人才培养:组织 100 名青训点足球教练员进行轮训,50 名裁判员培训,50 名教练员培训。

县级层面:安龙县、贞丰县、晴隆县、册亨县建成“县级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 青训点(二类基地校):安龙、贞丰、晴隆、册亨 4 个县(市)按照“6 所小学+3 所初中+1 所高中”模式,选择具备食宿、学习、训练条件的城区优质学校为县级青训点,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组建集训队,开设足球班。

第三阶段:2027 年—2035 年。建成集竞赛、训练、科研、培训一体的足球青训体系。青训梯队体系更加健全,青训球员数量实现大幅度增长,U 系列竞赛体系也得到进一步完善,从而推动足球竞技体育水平的提升,为省队及国家队持续输送优秀人才。全州形成足球底蕴好、管理体制机制顺畅、训练竞赛体系完备、足球发展基础坚实、足球文化氛围浓厚的青少年足球发展格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黔西南州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建设有关工作,特成立黔西南州足球青训工作专班(详见附件 1),负责全面协调统筹工作。

(二)强化资金投入。州、县两级政府应加大对足球的投入力度,统筹安排相关经费用于支持场地建设、青训队伍建设、集训参赛、训练器材配备、举办赛事活动等。全州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和渠道,积极为全州青少年足球发展引入更多资金和优质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足球青训、足球场馆建设、场馆运营和赛事转播等项目,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或个人投资足球俱乐部、赞助足球赛事和公益活动。(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文体广旅局、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人才保障。建立小学、初中、高中相互衔接的一条龙升学体系,完善校园足球人才招生政策,允许小学生、初中生升学时随校队分别在县域内、市域内成建制流动;选拔有能力、有资质的足球教练到我州青训基地学校指导训练。(牵头单位:州文体广旅局、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强化政策保障。为激励运动员、教练员顽强拼搏,研究制定《黔西南州竞技体育奖励实施办法》,对体育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及表彰。为激励各学校创建“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体育特色活动,制定出台《黔西南州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管理办法(暂行)》,促进学校体育更好发展。(牵头单位:州文体广旅局、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宣传引导。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需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对足球运动的宣传力度,推广普及足球知识和足球文化教育,积极宣传黔西南州足球青训中心建设过程中先进典型、特色亮点和示范项目,凝聚足球发展共识,形成广大群众热爱足球、参与足球、支持足球的良好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文体广旅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公安局、黔西南日报社、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强化监督评估。各有关单位要把青少年足球青训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不断推动落实。建立动态跟踪监测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目标如期实现。(牵头单位:州工作专班办公室;责任单位:州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附件:1.黔西南州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建设工作专班

2.黔西南州级足球青训点(一类基地校)名单统计表

3.黔西南州县(市)足球青训点(二类基地校)名单统计表

附件 1

黔西南州青少年足球训练中

心工作专班

为切实抓好黔西南州青少年足球训练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特成立黔西南州足球青训工作专班:

组 长:代 乐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马安平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祖平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文体广旅局局长

王定芳 州教育局局长

成 员:粟兴燕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远斌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忠云 州教育局副局长

王辉辉 州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张宏全 州财政局副局长

袁 艺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 阳 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邱祯富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 侨 州文体广旅局副局长

张 杰 州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各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除组长、副组长外,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负责人如有调整变动,由该单位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相应工作,不另行文通知。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主任由州文体广旅局副局长王侨、州教育局副局长张忠云担任,副主任由州文体广旅局竞技体育科科长王峥嵘、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谢远学及各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和教育局局长担任。

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协调推进教练员引进、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统筹、体系构建、队伍建设、运动队训练、文化学习等工作。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班会议,研究和部署足球发展有关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县(市)要把足球青训事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筹推进青少年足球工作。县(市)按季度向州文体广旅局进行汇报,参加州级各集训队的选拔、参赛工作。充分利用好公安部与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帮扶黔西南州青少年足球发展的机会,进一步加强与中国足球协会、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的汇报对接,积极争取支持。

来源:云贵高原生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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