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指导过程中,消防监督人员发现场所消火栓箱内配置的标称“河南火博士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MFCZ/ABC4型手提式灭火器,未取得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谢春晖 通讯员 费宏
近日,正值“3.15”消防产品质量月专项行动,杭州市萧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某新开业单位开展开业前服务指导。
指导过程中,消防监督人员发现场所消火栓箱内配置的标称“河南火博士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MFCZ/ABC4型手提式灭火器,未取得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萧山消防检查灭火器中。受访者供图
“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5条,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是现场检查的必要项目。这个型号灭火器未经认证擅自生产、销售和使用,属于市场准入检查不合格产品。”消防监督人员现场指出问题,并依据规则第7.1条规定,判定这个批次灭火器为不合格产品,要求单位立即停用并限期整改。
不合格的灭火器。受访者供图
3月11日,消防监督人员对这个单位进行复查。经核查,场所已更换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灭火器,并提供了完整的产品认证证书、型式检验报告等资料。单位负责人表示:“我们深刻认识到消防产品合规的重要性,后续将严格把关采购环节,确保消防设施合法有效。”
下一步,萧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将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排查灭火器、应急灯具、防火门等产品的认证一致性及质量合规性。
同时,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向社会单位普及《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强调使用未获认证产品的法律风险,督促企业落实消防产品采购验收责任,从源头杜绝“问题产品”流入市场。
杭州消防部门提醒:强制性产品认证是保障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各单位采购消防产品时,需核验“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公布的认证信息,留存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严禁使用无证或不符合市场准入要求的产品,共同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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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