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2025年版《预案》),通知和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废止《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
2025年第3期 | 总第3期 | 公益慈善专题
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的地位作用在
新版《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更加明确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2025年版《预案》),通知和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废止《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
2025年版《预案》明确 “突发事件”为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支撑性文件。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应急预案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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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2005年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2005年版《预案》),2025年版《预案》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方面的规定更为丰富和细化,尤其体现在应急预案建设、社会力量参与救援、物资保障和恢复重建方面,这也与202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契合。
在应急预案体系构成方面,2025 年版《预案》首次正式将社会团体制定的应急预案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将有助于提高社会组织制定应急预案的意识和能力,完善我国应急预案体系。
在社会力量参与救援方面,2025年版《预案》与2005年版《预案》相比,优化了社会力量参与的组织架构建设与行动规范,引导社会组织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2025年版《预案》不仅鼓励村(社区)与社会组织共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以发挥先期处置作用,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完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同时强调健全各类应急队伍间的协作配合机制。这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建立的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应当服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的要求高度一致,进一步落实了法律规定。
在物资保障方面, 2025年版《预案》填补了2005年版《预案》社会参与的空白,明确提出完善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产能储备,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储备基本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这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六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有关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布相关物资、物品的储备指南和建议清单”相呼应。
在资金支持方面,2025年版《预案》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捐赠和援助,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捐赠款物分配、使用的管理。
在恢复重建方面, 2025年版《预案》与2005版《预案》相比,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恢复重建的定位,确定了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
2025年版《预案》在社会力量参与方面规定的丰富和细化,也反映出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实践在不断深化,《预案》正是对这些实践经验的高度总结,并在未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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