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3月8日,金家河派出所接到网民举报后雷霆出击,在某小区内当场查获利用网络直播平台进行淫秽表演的王某某(化名)。
深夜突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2025年3月8日,金家河派出所接到网民举报后雷霆出击,在某小区内当场查获利用网络直播平台进行淫秽表演的王某某(化名)。
经查,王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非法网络直播平台,以“刷礼物得福利”为噱头从事色情表演以吸引观众打赏、送礼……非法获利超万元。目前,王某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法律加油站
这些行为都是“高压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六十五条 【组织淫秽表演罪】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你以为的“快活路”
其实是人生的“断头路”
⚠️ 个人档案: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子女政审受影响
⚠️ 家庭崩塌:自己、亲人蒙羞,婚姻关系破裂风险激增
⚠️ 社会性死亡:违法直播截图全网流传难以消除
⚠️ 青少年毒害:你的“榜一大哥”可能是未成年人
【警钟长鸣】
这些“新陷阱”要警惕
●谨防“直播陷阱”:犯罪团伙常以“直播不露脸”诱骗新人入局
● 警惕“技术伪装”:所谓“阅后即焚”“虚拟定位”软件均可被技术还原
● 远离“兼职诱惑”:色情直播上下游产业链(引流、洗钱、技术支持)参与者均属共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公安机关24小时巡查直播平台
AI智能监测+群众举报双管齐下
任何形式的网络色情交易必遭严厉打击
共建清朗空间
全民行动
若发现相关线索
凌晨时段异常直播
暗示性房间名称
打赏解锁私密内容
平台资金异常流动
请立即通过
公安部12321网络举报平台
或拨打110举报
莫让一时贪念毁掉一生清白
守住法律底线,方得长久心安
清朗网络空间,需要你我共同守护
西山公安正告
西山公安始终立足工作实际
紧盯群众急难愁盼
以“零容忍”的态度
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所有违法犯罪分子
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主动投案自首!
争取宽大处理!
素材提供:金家河派出所
编 辑:田 寅、肖金芳
责 编:毛庆瑶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