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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3-12 21:11 3

摘要:近年来,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水晶珠宝领域制假售假违法经营活动、循环经济行业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及买卖“五大总成”行为。对水晶珠宝及循环经济领域违法案件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现公布2025年第一批典型案例。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5年

水晶珠宝、循环经济领域专项整治

典型案例(第一批)

近年来,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水晶珠宝领域制假售假违法经营活动、循环经济行业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及买卖“五大总成”行为。对水晶珠宝及循环经济领域违法案件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现公布2025年第一批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1

王某勇涉嫌虚假宣传案

2024年12月,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王某勇位于东海县洪庄镇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王某勇装扮成和尚,先后在微信视频号、抖音平台直播并销售饰品,直播账号昵称中带有“普陀山”字样,发送的弹幕含有“普陀山加持法物,带有开光证书”等相关文字信息。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产品不是普陀山文创商品,也没有经过“开光”,该直播场所及人员均与普陀山无关联。当事人王某勇在直播销售时虚构与普陀山关联的相关身份、信息,目的是让消费者误以为当事人是宗教人员、在宗教场所销售有特定宗教寓意的产品,诱导消费者购买相关产品。

当事人在直播过程中虚构与普陀山关联的相关身份、信息,对经营主体及商品的来源、资格资质等作虚假的商业宣传,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0000元。

2

张某直播间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虚假宣传案

2024年8月,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张某位于东海县黄河路的直播间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查见大量假冒珠宝产品,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扣押假冒黄金制品、假冒翡翠、假冒和田玉、假冒宝石等产品共43074件。经查,张某在抖音平台开设店铺直播销售假冒珠宝首饰产品。现场扣押的产品经检测,假冒黄金制品未检出来黄金含量,其余假冒珠宝产品的检验结果均为玻璃和塑料。直播间主播在直播销售时,剧情设定为主播阿杰在非洲矿区直播,被矿主绑架扣留,还没有回国,暴力逼迫其要求卖的贵一点。宣传内容为“这颗是正宗的缅甸抹谷鸽血红红料”“南非之星”“底托是正宗18C的,这不是说别人家那种镀膜的镀层的,不是通体的,我们这是通体的”“一克拉这东西没有低于一W的”“为了自己,为了健康”等。张某对所售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的上述宣传,均为虚假的商业宣传。

张某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对所售商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涉案产品43074件,并处罚款265000元。

3

东海县尚德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涉嫌协助市场主体虚假登记案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县政府水晶珠宝专项整治要求,对涉嫌虚假登记注册行为进行检查。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东海县尚德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涉嫌协助市场主体虚假登记,依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在从事代理营业执照办理业务过程中,伪造房屋租赁合同并提供给委托方,作为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所需的场所证明。共有东海县某电子商务服务部等11份个体户营业执照通过该公司提供的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办理了注册登记。

当事人提供虚假信息(房屋租赁合同)协助市场主体虚假登记注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拟罚没合计61870元。

4

东海县桃林镇仲某汽车配件经营部涉嫌未取得资质认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案

2024年8月17日,东海县商务局、公安局、桃林镇党委会同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仲某位于桃林镇石埠医院东200米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时经营场所内发现15台报废发动机。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2月31日与连云港奥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租用循环经济产业园拆解区704号从事报废机动车发动机拆解,但未取得商务部门审批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当事人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销售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涉案产品15台报废发动机,并处罚款50000元。

5

贾某宝涉嫌销售篡改生产日期轮胎案

2024年10月27日,东海县桃林镇党委、桃林派出所会同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贾某宝位于桃林镇桃北村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该经营地工作人员在篡改轮胎生产日期,有篡改轮胎的相关工具及篡改日期后的轮胎。经查,当事人从2024年7月份开始经营旧轮胎销售,当事人收购旧轮胎后对轮胎进行去钉、清洗等操作,然后根据客户需求再对轮胎日期进行篡改,当事人无网店,销售方式为有需求的其他店家到当事人经营地来拿货。

当事人销售篡改生产日期轮胎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警告,拟罚没合计60000元。

处罚依据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经营者不得采取下列方式,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二)通过直播、平台推荐、网络文案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申请人可以委托其他自然人或者中介机构代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受委托的自然人或者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登记事宜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仍接受委托代为办理,或者协助其进行虚假登记的,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

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现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必要时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来源:连云港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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