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普法微课堂】如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这些小常识必须知道!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3-13 00:37 3

摘要:为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社会氛围,共同构建和谐幸福家,今天,小编带您一起了解关于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小常识。

为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社会氛围,共同构建和谐幸福家,今天,小编带您一起了解关于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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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

巾帼普法: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巾帼普法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离婚子女有权选择监护人

巾帼普法: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

拒绝假期违规补课

巾帼普法: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巾帼普法: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生育手术需经妇女本人同意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妇女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虐待、遗弃、残害、买卖以及其他侵害女性生命健康权益的行为。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医疗机构施行生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妇女本人同意;在妇女与其家属或者关系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意愿。

拓宽性骚扰维权渠道

第二十三条 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可以向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投诉。接到投诉的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受害妇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制定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明确负责机构或者人员;开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教育培训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设置投诉电话、信箱等,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和完善调查处置程序,及时处置纠纷并保护当事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支持、协助受害妇女依法维权,必要时为受害妇女提供心理疏导;其他合理的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措施。

首次明确住宿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第二十六条 住宿经营者应当及时准确登记住宿人员信息,健全住宿服务规章制度,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发现可能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限制生育不得作为聘用条件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就业保障政策措施,防止和纠正就业性别歧视,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为就业困难的妇女提供必要的扶持和援助。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

婚姻登记机关应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第六十二条 国家鼓励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共同进行医学检查或者相关健康体检。

第六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引导当事人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记名权

第六十六条 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等情形的影响。对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以及可以联名登记的动产,女方有权要求在权属证书上记载其姓名;认为记载的权利人、标的物、权利比例等事项有错误的,有权依法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有关机构应当按照其申请依法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投稿邮箱|yksfl@126.com

来源:牙克石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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