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志军伪造证据欲讹诈保险公司一把,他没想到,王佳佳法官竟敢不照单全判,而是把他涉及伪证、挂床的那一半所谓的“损失”全扣除了,于是,他便残忍地杀害了王佳佳。
把网暴王佳佳的那一帮人称作“网络暴徒”,并不是我的发明,请看“夸克Ai”的回答:
党志军伪造证据欲讹诈保险公司一把,他没想到,王佳佳法官竟敢不照单全判,而是把他涉及伪证、挂床的那一半所谓的“损失”全扣除了,于是,他便残忍地杀害了王佳佳。
只有善人想不到的,没有恶徒做不出的——王佳佳法官牺牲后,一场针对王佳佳法官的网络风暴爆发了。网络暴徒们争先恐后、趋之若鹜,持续了七个月之久的网暴目前尚无停止之迹象,他们强加给王佳佳的“罪名”一个接着一个:
(1)王佳佳住豪宅、开豪车?
有网络暴徒造谣说,王佳佳的座骑是兰德酷路泽、路虎,有人甚至将“北京华贸地库车辆撞墙事件”的配图移花接木至王佳佳事件。但实际上,王佳佳法官所住小区在漯河当地系普通小区,并非豪宅或别墅;她名下是有两辆汽车,一辆为2023年5月购买的雪铁龙牌凡尔赛C5X(低配,价格15万元左右),系王佳佳所用;另一辆为2022年11月购买的奇瑞牌新能源小蚂蚁(价格6万元左右),系王佳佳父亲日常代步用。八〇后的王佳佳是她父母亲的独生女,由此可以推测,她父母并非乡下农民,否则,绝不会在偷生成风的农村只生王佳佳一个女孩便不再生了。就是说,王佳佳法官的父母亲应该都有工作单位,都有正常收入。值得一提的是,即便不考虑王佳佳父母亲的收入,仅靠王佳佳自己的收入,购买这样两辆车应该也没什么问题——王佳佳并非一般的公务员,她是“员额法官”,其薪水绝非普通法官所能比。这也正是她必须废寝忘食地拼命工作、年结案四百多件(其他地区法院的员额法官年结案上千件的也不少见)的原因,普通法官(法官助理)肯定没她忙。而且,如果她的正常收入水平不足以支持她购买这两辆车,相信她绝对不敢如此张扬,当事人早就该垫她的砖了。
(2)王佳佳与保险公司搞战略合作?
有网络暴徒说:“王佳佳与保险公司搞战略合作。”欲以此证明王佳佳千方百计维护保险公司的利益。窃以为,这是一则愚蠢至极的谣言。
与保险公司搞战略合作,有些法院确有此创举,但公开的创举何来的猫腻?值得一提的是,没听说漯河中院、郾城区法院搞过“战略合作”,倒是漯河市召陵区法院于2019年1月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漯河市分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旨在破解“执行难”问题。王佳佳个人,包括其他任何法官,都没有与保险公司搞过什么“战略合作”。
有公开报道显示,王佳佳是参加过当地保险协会的会议,目的是为了提高涉保险案件的调解率,以减少当事人的讼累。这也成了网络暴徒们攻讦王佳佳的口实,可见,这些网络暴徒们真的是“蠢他爹给蠢开门 蠢到家了”——如果王佳佳与保险公司之间有什么猫腻,会在保险协会的公开会议上与那么多的保险公司共同公开“勾结”吗?
(3)保险公司愿赔一万二,王佳佳只判九千+?
保险公司在诉前调解时“同意赔偿一万二”,但党志军不同意,调解失败。依照有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调解时作出的让步不得作为判决依据(见《最高法院关于民诉法的解释》107条),就是说,保险公司调解时作出的“愿赔一万二”的意思表示,随着调解的失败,其效力已经归零。这时候,依然强调“保险公司愿赔一万二”,如果不是法盲,则一定是胡搅蛮缠。
而且,“调解时愿赔一万二”,与“诉讼中愿赔一万二”,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网络暴徒们偷换概念,把“保险公司在诉前调解时同意赔偿一万二”偷换成“保险公司同意赔偿一万二”,生生地把“在诉前调解时”这六个字给吃掉了。虽然动机很龌龊,手段很卑劣,但效果很令网络暴徒们满意——的确有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被网络暴徒给迷惑了,他们认为:党志军要求一万八,保险公司愿赔一万二,判决的数额只能高于一万二才合理合法,否则就是偏袒保险公司。于是,便造成了评论区的“一边倒”现象。就是说,评论区那些聒噪不已的网民,有水军,有别有用心者,也有受蒙蔽的人。
事实上,保险公司在诉讼中只同意赔偿医疗费和七天的“三期费用”,王佳佳判赔了15天的“三期费用”,比保险公司同意赔偿的天数多出了八天。
庭审后,王佳佳法官的确想促成双方当事人仍按一万二调解结案,但党志军依然不同意。看样子,他是一万八+少一分都不行!凭啥这么横?仗凭他手中有两把剔骨刀呗。
(4)王佳佳已经上网的法律文书全都下架了?
这一条非常具有杀伤力,如果它是真的话。只可惜,它仍然只是谣言。
“法律文书下架”,换言之就是,已经上网 又撤了回来。从证明要求的角度,网络暴徒提出了“王佳佳的法律文书全部下架”之主张,他们就应该从两个方面加以证明其主张:一是王佳佳的法律文书曾经上网,二是网上现在没有了。这两项证据缺其一,其主张便不成立。可是,网络暴徒并没有提供任何一方面的证据。没有证据就只能证明它是无中生有的谣言。
为慎重起见,笔者还是网搜了“王佳佳法官的法律文书全都下架了吗”,得到了如下答案:
“夸克”智能搜索结果
王佳佳法官的法律文书网上有1162件,的确不是她审理案件(2409件)的全部。那么,其余的法律文书都下架了吗?非也!因为:①并不是所有案件的法律文书都必须上网——调解的、涉密的、涉及隐私的、涉及未成年抚养监护的、离婚的、法院认为不宜公开的,统统都不应该上网。②近些年法官工作量太大,最高法院已不再把法律文书上网作为考核指标了。既然上面不强调,谁还会多此一举?这就是王佳佳法官的法律文书在网上只有1162件而不是2409件的全部原因。
总之,王佳佳已经上网的法律文书并没有从网上撤下来,也没有任何人能够证明王佳佳的法律文书从网上撤了下来。所以,关于“王佳佳的法律文书全部从网上撤下来了”的说法,是地地道道的谣言。
(5)不敢公开庭审录像,证明党志军案一定有猫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全体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既然不准你对庭审活动进行摄录,为什么还要对你公开法院自己的摄录?就因为你咄咄逼人,法院就该被你牵着鼻子走?你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庭审过程,无非是原告读诉状被告答辩,然后举证、质证,接着是最后陈述,法官在庭上是很少说话的。法庭上的这些内容都写在判决书上了,网络暴徒们还想知道什么呢?
你们咄咄逼人地要求公开庭审录像想证明什么呢?想证明判决书上写的与庭审实际情况不符吗?既如此,党志军为什么不上诉呢?为什么不申请抗诉呢?为什么不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控告呢?他的“三不”已经证明了王佳佳法官判得一点问题都没有。党志军清楚地知道,通过正常途径他注定一败涂地,但他又不能克制自己去忍下那口气,于是,他的心魔便带着他走上了邪恶的不归路。
(6)一个小小的交通事故办成了两条人命大案,这样的法官绝对不是好法官?
这种观点其实是另一个观点的变种或者说是翻版,即:王佳佳之被杀,完全是她咎由自取——活该。能说出此话之人,比暴徒党志军好不到哪去,甚至比党志军更坏。有事说事,有理说理,干嘛要胡搅蛮缠?王佳佳是不是咎由自取,取决于她有没有枉法裁判。但网络暴徒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王佳佳法官枉法裁判了。于是,网络暴徒便又改口说:这样小小的交通事故案,街道的老太太都能调解好。言外之意,是说王佳佳无能。若果真如暴徒所言,街道老太太都能让社会和谐,世界各国都还开法院干什么?难道历朝历代的治国精英都不如你们几个网络暴徒聪明吗?
(7)党志军为什么不杀别人?
这话分明就是智乏计穷(我本想用另一个成语的)后的最后挣扎了。敢问:说这话的网络暴徒,你敢把这话说与珠海体育场案件中那八十多个受害人及其家人听吗?你敢说于岳飞的后人听吗?我谅你们不敢。既然理由充分、言之凿凿,为什么又不敢呢?
所以说,网络暴徒之此问,分明就是最后的挣扎,顾头不顾腚,哪还管他有没有道理了!
△一个是杀人暴徒,一个是被残杀的孱弱女子——但凡做人的良心未泯,都不会挺暴徒而骂死者的。可是,这样的悲剧的的确确正在上演着。我们期待着风平浪静的那一天!
来源:吃素的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