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开抢!驻马店新一轮消费券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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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促消费、扩内需有关决策部署,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5〕1号)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市中心城区通过“云闪付

驻马店市商务局

关于驻马店市2025年电子消费券(第一期)

发放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促消费、扩内需有关决策部署,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5〕1号)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市中心城区通过“云闪付”平台组织开展2025年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消费券申领时间和使用期限:2025年3月14日至3月23日,每天10:00至22:00。

二、发放形式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驻人员均可申领(包括外地在驻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财政资金

消费券为零售通用券。包括商超、餐饮、住宿、加油,总额1000万元,面值分别为20元、40元、60元、100元。20元消费券发放10万张、40元消费券发放10万张、60元消费券发放5万张、100元消费券发放1万张,总计发放26万张。消费满1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可使用40元消费券、消费满300元可使用60元消费券、消费满500元可使用100元消费券。每天发放100万元,分10天发放。消费券当天有效,逾期未核销的自动作废,资金由系统收回并滚动到第二天发放。

(二)金融机构配套资金

各金融机构配套资金的使用由各金融机构自行确定方案。本期参与金融机构活动方案如下:

1.中国银行信用卡消费券。为零售通用券,与政府消费券活动商家一致,并可与政府消费券叠加使用。包括商超、餐饮、住宿、加油,总额20万元,面值为20元。20元消费券发放1万张,消费满1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每天发放2万元,分10天发放。消费券三天有效,且需在活动结束前使用,消费者活动期间仅限领取、使用1张,逾期未核销的自动作废,无法再次领取,资金由系统收回滚动到第二天发放。

2.中国银联线上购物消费券。为京东、美团、拼多多等指定电商购物优惠券,该券面值1元,指定线上平台购物时选择云闪付使用信用卡支付消费满10元可抵扣使用,消费者每活动日可领取、使用1张,单月可领取、使用5张,每日投放5000张,预计来源:驻马店市商务局投放10万张。限次限量,具体券的使用细则详见活动专区。

3.后续金融机构消费券将通过云闪付APP“政府消费券”专区发布,具体方案以各专区公示的规则为准。

四、领取及使用方式

1.手机下载“云闪付”,注册登录后,进入“云闪付”首页“政府消费券—驻马店市政府消费券”活动专区领取消费券,在“我的”—“我的票券”查看已领取的票券。商家名单在页面下方公示。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四种面值的消费券每天只可申领一种,每天均可申领。

2.消费券可在驻马店市内的商超、餐饮、住宿、加油线下消费场景中实体商家使用,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

减标准的自动核销。消费券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使用,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云闪付”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

3.领取和核销消费券时,用户需将“云闪付”更新至最新版本,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并允许“云闪付”获取位置信息,仅限定位在河南省驻马店市的用户领取、核销。

五、活动要求

1.消费券需本人现场核销,严禁套刷、套现,严禁视频付款、截图付款、拍照付款等。严禁虚假交易,参与者需使用本人所有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非本人参加无法享受活动优惠。若涉嫌违规,将提请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并追偿损失以及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

3.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遵循公平、诚信原则,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参与活动的企业,要在确保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严防抢购等踩踏性事件发生。坚决杜绝企业借机涨价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实行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依法经营、依规促销,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对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企业,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严禁单位和个人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行为。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活动期内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虚拟卡、储值卡等虚拟产品不参与本次活动。

7.本次活动涉及的所有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如因特殊原因影响,将调整、暂停或终止本活动,并经公告后生效。

8.本公告解释权归市商务局所有。

联系电话:

来源: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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