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提升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广大乘客出行安全,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交警大队组织辖区客运车辆驾驶员召开交通安全警示约谈会。
民主与法制讯(记者王立三□孙大连通讯员刘泽宇)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提升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广大乘客出行安全,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交警大队组织辖区客运车辆驾驶员召开交通安全警示约谈会。
会议中,交警大队二中队长付余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涉及客车运输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了客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的职责与义务,并结合春季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对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着重指出客运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期间,民警通过播放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视频资料,以直观的方式使客车驾驶员深刻认识到违规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等不当行为所引发的严重后果,警示客车驾驶员要时刻将交通安全置于首位,把事故预防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会后,交警大队与客车驾驶员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状和承诺书,以清晰明确的条款,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各方责任,为后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强对客运企业和驾驶员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为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编辑:陈亮
来源:民法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