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艺考机构,泰安市教育局最新发布!

摘要:一、提高安全意识。各涉考艺术类培训机构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确保教学场地符合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制定完善的安全应急

11月29日,“泰安教育”微信公众号消息:

泰安市教育局发布致泰安市2025年涉考艺术类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致泰安市2025年涉考艺术类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涉考艺术类培训机构:

2025年艺考即将来临,为严肃考风考纪,营造良好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公平,维护考生权益,现就加强涉考艺术培训机构监管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各涉考艺术类培训机构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确保教学场地符合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制定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规范办学行为。各涉考艺术类培训机构不要当社会谣言的制造者、推动者和传播者,不鼓动、不参与组织考试作弊,不要给考生传递错误信息,不要拿考生的前途命运做赌注以及以后招生、宣传的噱头和资本。不要向考生兜售所谓“考题”、“答案”、无线耳机或针孔摄像机等“作弊工具”。非法购买或获取试题和答案的行为属于严重的作弊行为,不仅要取消考生的高考资格,还将被追究“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违法责任。三、严格宣传行为。各涉考艺术类培训机构在进行招生宣传时,务必做到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夸大其词、虚假宣传,不得作出任何不实承诺。要向学生和家长全面、详细地介绍机构的办学资质、师资力量、教学设施、课程设置、收费标准等信息,让他们能够充分了解机构的实际情况,做出理性的选择。不得有编造、传播虚假或夸大的涉考信息等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的行为。不得发表、传播有关考试的错误信息和言论。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四、加强法纪教育。各涉考艺术类培训机构要对在本机构参加培训的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法纪教育,通过全面深入的考风考纪教育,使考生深刻认识到考试纪律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诚信考试的意识,掌握考试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杜绝考试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告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试部门将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组织替考,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试题、答题卡并通过QQ、微信群等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及时向教育部门提供问题线索。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泰安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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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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