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岳阳县10起消费纠纷案→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3-13 14:45 2

摘要:2024年5月,消费者许女士投诉,称其在岳阳县荣家湾镇某电器城购买的某品牌电视机,使用不到三个月,屏幕出现小裂缝,要求退货。通过调解,经营者同意将问题电视机返厂维修,并承诺如无法修复则更换新电视机。消费者表示满意。

为展现消费维权工作成效

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岳阳县市场监管系统

2024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以案释法,以法明理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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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家电消费纠纷案

2024年5月,消费者许女士投诉,称其在岳阳县荣家湾镇某电器城购买的某品牌电视机,使用不到三个月,屏幕出现小裂缝,要求退货。通过调解,经营者同意将问题电视机返厂维修,并承诺如无法修复则更换新电视机。消费者表示满意。

二 美容服务消费纠纷案

2024年5月,消费者刘女士投诉,称其在岳阳县荣家湾镇某美容院订购了祛斑项目,经营者承诺无效退款。项目进行了一个月,没有效果,要求退款。《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美容美发达不到约定效果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重作或者退还已收取的费用。”通过调解,经营者同意退款2000元。

三 未成年人卡牌消费纠纷案

2024年6月,消费者唐女士投诉岳阳县荣家湾镇某小区超市诱导其未成年的儿子购买卡牌,消费金额高达3000元。我局经过调查,证实唐女士儿子为抽到稀有卡牌,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购买卡牌。因缺乏消费记录,具体消费金额无法确定。《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当依法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通过调解,经营者退款14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四 家装材料消费纠纷案

2024年7月,消费者罗先生投诉,称其在岳阳县新墙镇某陶瓷厂购买了一批瓷片。拆包后发现部分瓷片已经损坏。要求退货。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调查,确认消费者反映属实。通过调解,经营者同意更换问题瓷片,并承诺其他瓷片如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则按50元/片进行赔偿。

五 过期食品消费纠纷案

2024年8月,消费者胡女士投诉,称其食用在岳阳县荣家湾镇某蛋糕店购买的“泡芙”后,上吐下泻,经医院治疗几天才好转。之后查看标签,发现该“泡芙”是过期食品。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调查,确认消费者反映属实。通过调解,经营者赔偿了消费者医疗费等各项损失2800元。

六 预付式消费纠纷案

2024年8月,消费者张先生投诉,称其在岳阳县荣家湾镇某服装品牌店充值了3000元消费卡。经营者承诺该消费卡可在岳阳市区其他同品牌服装店使用,但事实是该消费卡并不能在岳阳市区其他同品牌服装店使用,造成消费不便,要求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通过调解,经营者退还了未消费的预付款。

七 未成年人文身服务消费纠纷案

2024年9月,消费者曾女士投诉岳阳县荣家湾镇某刺青店为其14岁的女儿文身,要求去正规医院去除文身,由经营着承担医疗费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第四条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通过调解,经营者同意支付消费者在正规医院去除纹身的费用。

八 手机维修消费纠纷案

2024年10月,消费者余先生投诉,称其在岳阳县荣家湾镇某手机维修店维修手机并更换电池。不到一个月,手机电池发生故障,要求维权。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调查,确认消费者反映属实。通过调解,经营者重新为消费者更换了电池。

九 价格欺诈消费纠纷案

2024年10月,消费者吴先生投诉,称其在岳阳县荣家湾镇某超市购买榴莲,标价为23.8元/斤,付款后发现实际是按24.8元/斤称重计价,要求维权。《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价款或者费用,不得以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误导、欺骗消费者。”通过调解,经营者予以退款。

网络消费纠纷案

2024年11月,消费者许先生投诉,称其通过某电商平台直播间购买了岳阳县毛田镇某商行的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一直没有发货。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调查,确认消费者反映属实。通过调解,经营者退还了货款。

图文 |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审 | 叶 荣

二审 | 陈 丹

三审 | 叶 辉

投稿 | yyxnews@163.com

来源:岳阳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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