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第三方平台收款未依法未申报纳税,构成偷税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3-13 20:12 2

摘要:目前,企业经营收取款项使用第三方收款平台收款,已经是常见事项。不过,要注意的是,已经有多个案例显示,纳税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收取经营款未申报纳税,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偷税,而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数据也成为了偷税重要证据。

目前,企业经营收取款项使用第三方收款平台收款,已经是常见事项。不过,要注意的是,已经有多个案例显示,纳税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收取经营款未申报纳税,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偷税,而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数据也成为了偷税重要证据。

部分医药、加油站、餐饮、贸易领域已经存在

近日,西部某地税务局公告处罚书显示,查出某公司2021年~2023年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取得销售货物收入(含税)2.8亿元,未申报缴纳增值税,造成少缴税费的违法事实。

之前,还有多个地区的加油站因为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收款,通过搭建支付通道,利用聚合收款码实现微信、支付宝、云闪付、POS机、现金等多渠道收款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被查处。

除了加油站,实际上还有一些医药公司、美容机构、外贸公司使用多个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并未进行申报,而是将其作为账外收入进行隐瞒。

这些企业都利用了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数据的复杂性掩盖真实资金流向,从而绕开对公账户监管,规避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值得一提的是,税筹圈发现,还有一些电商企业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伪造虚假退货或刷单交易,将实际收入拆分为“交易-退款”流程,从而降低账面销售额,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个别外贸企业通过境外第三方支付平台接收海外客户款项,未向国内税务部门申报外汇收入,逃避关税和所得税,实现跨境资金隐匿。

在上述情况下,有些第三方支付平台或是“帮凶”。据了解,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保住客户,在监管依法调查取证时拒绝配合,或隐瞒纳税人真实银行账号,提供不完整的交易流水。

利用第三方平台收款未依法申报纳税的行为构成偷税,其违法性质、法律后果及典型案例可归纳如下:

加油站隐匿收入案
贵州省双合加油站通过删除加油数据、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至个人账户,隐匿收入1214万元,被追缴税款并处罚款。加工厂第三方收款偷税案
乌鲁木齐某加工厂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货款2.8亿元未申报增值税,稽查部门依法追缴税款并处罚款。网络主播隐匿佣金案
主播“柏公子”通过亲属账户收取带货佣金1330万元未申报,被税务机关查处并全额追缴。跨境电商未入账收入案
常州某公司通过第三方收款工具收取境外电商收入13.97万元未入账,被追缴税款并处罚款1.94万元。

来源:税务稽查小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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