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共产党(1921年至1933年)在上海开展妇女工作的革命探索和实践经历对中国的妇女权益保护事业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国共产党的妇女权益保护探索植根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并在与中国革命的伟大实践结合的过程中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中国化。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
中国共产党(1921年至1933年)在上海开展妇女工作的革命探索和实践经历对中国的妇女权益保护事业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国共产党的妇女权益保护探索植根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并在与中国革命的伟大实践结合的过程中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中国化。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真正确立了男女平等原则,通过妇女教育使妇女参与社会生产和公共生活推动妇女自我价值的实现,形成了“妇女解放—妇女教育—妇女发展”的妇女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妇女权益保护的实践探索具有重要的当代启示:要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持续关注妇女的生活质量和“美好生活”的实现,为促进世界妇女事业的发展提供中国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始终坚持把实现妇女解放和发展、实现男女平等写在自己奋斗的旗帜上,始终把广大妇女作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始终把妇女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领导我国妇女运动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回顾中国共产党妇女工作的百年奋斗历程,作为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和初心始发地,第一个共产主义小组、第一次纪念三八妇女节、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国共产党创立的第一所女子学校、第一个妇女运动的决议、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诸多与女性权益保护相关的历史大事件都发生在上海,中国共产党妇女权益保护的革命探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拟对中国共产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历史细节予以梳理和考察,总结中国共产党妇女权益保护的思想理论依据和具体的实现路径,以期有助于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为世界妇女事业发展贡献中国经验与中国方案。
一、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开展妇女工作的历史考察
1843年,上海成为中国最早开埠的城市之一,并很快成为中外商业贸易交流的中心城市。在外来商品的倾销和资本入侵下,伴随着自然灾害,社会动荡持续加剧,传统社会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很快解体,大量的失业民众陷入生存危机之中。1860年,江浙地区大量的民间资本和底层民众涌入上海,其中不乏没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女性。随着外国资本和民族资本纷纷在上海投资设厂,在此背景下上海作为中国最为工业化和近代化的地区。大量的女性进入缫丝厂、纺纱厂成为工人,上海出现了中国最早和最具规模的女性工人群体。“上海为全国女工最多之处”,1923年,缫丝厂职工中女工和女童工的占比达到了93.5%,117家纺织厂中女工人数占到了工人总数的64.3%。但随之而来的是资本对女性的压迫更甚,一些职业的工作岗位长期被男性把持并不对女性开放,绝大多数的女性只能从事身份低微的洗衣、成衣、刺绣、佣工等工资水平很低的低级职业;从业人数最多的产业女工(不包括纺织业中的包身工与养成工)月工资最低不过数元,工资待遇极低;有些职业对女性提出了诸多歧视性的限制性要求,如严格限制女性职员结婚和怀孕,妇女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19世纪末,上海成为新的思想理论进入中国的重要通道。1899年2月,上海发行的《万国公报》第一次出现“马克思”与“恩格思”的名字;1902年4月,由梁启超创办的上海广智书局出版的《社会主义》一书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了初步的介绍;1902年11月,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由日本社会主义先驱幸德秋水写作的《广长舌》一文对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了系统总结。而到了1917年,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先进思想在中国得到了有力传播。“一九一九年三月共产国际成立后,就派人到各国访贤,做工作,这里面最主要的人物大多都是在上海”。而马克思主义与工人阶级的结合使得工人阶级成为近代中国最具先进性和革命性的阶级,这集中体现在1919年“五四运动”中上海工人的加入直接推动了历史的进程。1920年8月,陈独秀等人成立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组织:上海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上海诞生。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伊始就把为妇女争取权利和解放的妇女工作作为革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921年11月,上海中华女界联合会发布的《中华女届联合会改造宣言》是中国共产党在妇女工作上的认识主张和奋斗目标的集中体现。“我们努力拥护女工及童工的权利,为女工及童工所受非人道的待遇痛苦而奋斗;在男女劳动同一阶级觉悟的理由上,我们主张女子参加一切农民、工人的组织活动;在男女对于社会义务平等的理由上,我们主张女子与男子携手,加入一切抵抗军阀、财阀的群众运动;在民族生存权的理由上,我们须与外国帝国主义之侵略奋斗;在人类利益共同的理由上,我们主张与国外妇女全体联合。”也即,中国共产党在妇女工作实践中将上海的女性生存现状与中国的妇女解放事业和妇女的未来发展结合起来,旗帜鲜明地主张男女平等,保护作为弱者的妇女和儿童权益;不以男女区分而以阶级构建属于劳动者的工农联盟;反对帝国主义和作为帝国主义代理人的军阀、财阀;基于人道主义和世界主义立场寻求国内妇女与世界所有受压迫妇女的联合。
同时,党的一大、二大和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也都是在上海召开。其中向警予作为女性代表参加了1922年在上海召开的中共二大和1925年在上海召开的中共四大。其间,中共二大第一次明确了中国共产党为妇女奋斗的目的,也即“一、帮助妇女们获得普遍选举权及一切政治上的权利与自由;二、保护女工及童工的利益;三、打破旧社会一切礼教习俗的束缚”;中共四大通过的《对于妇女运动之议决案》第一次指出了妇女受压迫的根源是私有制,指出了实现彻底的妇女解放的途径是推翻和废除私有制,“我们深知现代妇女所以至于被隶属的地位,完全是私有财产制度的罪恶。私有制度不废除,妇女解放永做不到彻底”。在这个意义上讲,上海作为中国共产党主要的活动场域之一,其间中国共产党妇女权益保护的革命探索和实践对中国的妇女解放事业产生了深远影响,更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妇女事业的现代化进程。
二、中国共产党妇女权益保护的理论依据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完成近代以来各种政治力量所不可能完成的救国救民的艰巨任务,就在于党始终把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并坚持在实践中与时俱进地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在上海的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正是基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开展的,中国共产党妇女权益保护的探索和实践也正是根植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底色,结合中国社会妇女事业的实践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
(一)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
马克思和恩格斯基于对人类解放事业的思考和对遭受沉重苦难压迫的女性群体的关注,在系统研究了女性受压迫的经济和社会根源,对妇女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作出科学论断后,最终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一系列经典著作中充分肯定了妇女的主体地位和其社会价值“作为创造历史的人民群众,广大妇女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主体力量,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和人类社会”“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也对资本主义社会下妇女受剥削和压迫的现状进行了阐释。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对妇女被压迫的历史根源进行了系统分析并着重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现实中家庭把妇女看作男性附属物和工具的思想,恩格斯认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条件下要想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是不可能的。究其原因在于,在家庭中,丈夫是资产者,而妻子则相当于无产阶级,同时“妇女料理家务……成为主要的家庭女仆,被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相对应的,在参与社会生产这个意义上讲,恩格斯为妇女解放的最终实现指出了方向“妇女的解放,只有在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工夫的时候,才有可能。”也即恩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第一次指出了实现妇女解放就必须使得“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而在具体的实现路径上,恩格斯指出女性能够参与社会生产和公共事业的重要前提条件在于使妇女获得充分的教育,因为“生产劳动和教育的早期结合是改造现代社会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之一”。也即恩格斯从唯物主义和矛盾运动的角度出发,科学系统地分析出妇女解放的实现途径是使妇女获得教育,然后使妇女进入社会生产和参加公共事业。
(二)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20世纪初进入中国后对中国的妇女事业尤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妇女解放运动发挥了巨大作用,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在与中国革命的发展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实现了理论的中国化。在19世纪末,女性主义思想就开始进入中国,许多有识之士都提出过男女平等这类主张。辛亥革命后,社会上一时间兴起了诸如解放天足、兴建女校、开办女报的社会风气,但这些高亮的新意只发生在广袤中国的少数角落,更为广大的沉默的亿万计的中国女性仍然生活在沉默和压迫之中,这些形形色色的或是封建的,或是改良的,或是革命的思想并没有真正实现妇女解放和妇女权益保护的问题。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兴起,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妇女解放思想第一次以具有革命性的系统的科学的理论样态进入了人们的视线。相较于过往碎片化的空有口号主张而无细节逻辑的旧式女性主义和男女平等思想,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第一次科学阐释了妇女受压迫的社会根源和妇女解放的实现路径,从而为中国的妇女解放事业指明了前进方向、实现路径和未来图景。最广大的中国女性在中国共产党人的带领下开始发出自己的声音,开始争取自己的权益,开始亲身参与社会革命,开始以解放自己的方式求得女性自身的解放。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国化的过程是中国共产党人将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国情和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将妇女解放运动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伟大社会革命实践相结合,将妇女解放的伟大追求融入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无产阶级获取政权的追求之中。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对于妇女权益的保护从一开始就是伴随着中国革命的道路同向而行,妇女的解放事业本身就是中国的革命和中国的解放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应有之义。基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语境下中国妇女所经受的沉重苦难,中国共产党将妇女的解放和阶级的解放结合起来,把妇女权益保护与中国的革命道路结合起来,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彻底推翻“三座大山”来推动妇女解放的真正实现。在这一过程中,原本被束缚在封建礼教和宗法制家庭中几无地位和人身自由的妇女能够摆脱桎梏,从而走出家庭参与社会大生产和公共生活。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对妇女权益保护的探索道路就是根植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中国妇女解放和妇女发展的实践为基础逻辑进路的科学道路,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妇女运动实际相结合的过程及其产生的成果,而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成功实践检验了这条道路是正确的。
三、中国共产党妇女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
追求男女平等的事业是伟大的。纵观历史,没有妇女解放和进步,就没有人类解放和进步。在实现中国伟大社会革命的过程中的中国共产党正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实际相结合走上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相对应的,中国共产党的妇女权益保护事业也同样是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同中国妇女的解放和发展实践相结合的科学道路。
(一)妇女解放:确立男女平等原则
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斗争中认识到了妇女解放的意义和价值所在,将妇女解放和妇女革命作为实现社会解放和中国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人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立场出发,从生产关系和生产资料的分配角度分析,深刻把握住了妇女因经济未独立而受压迫,因受压迫进而在政治和社会层面处于低下地位的根本原因。在这一时期,“妇女解放”运动提出的路线纲领是:“欲铲除男女不平等,必须解决妇女受压迫的经济根源”。换言之,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是妇女解放事业得以开展的大前提,没有被解放的获得自由的妇女,也就没有开展妇女事业的基础和主体条件可言,而实现妇女解放的路径并非简单的物理意义上的打破有形或是无形的枷锁,而是致力于消除和解决导致妇女被压迫的经济和社会根源,也即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和同样压迫在妇女头顶的“三座大山”。
因此,为了实现妇女的真正解放,必须确立真正的男女平等原则,使女性与男性同等地获得生产资料。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明确规定“劳动人民不分男女,都有得到分配土地的权利”,并进一步明确了已婚妇女是否有权带走自己的土地、离婚妇女土地的分配方式以及寡妇是否可以再分田等问题。同时,中国共产党从根本大法的意义上将男女平等原则予以确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了“不分男女,一律平等”,并在第11条中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彻底地实行妇女解放为目的,承认婚姻自由,实行各种保护女性的办法,使妇女能够从事实上逐渐得到脱离家务束缚的物质基础,而参加全社会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生活。”在妇女最受压迫的婚姻层面,《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条例》也明确提出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废除一切封建的包办、强迫与买卖的婚姻制度”。这些中国共产党在苏区的法治探索,使妇女获得了独立生存的生产资料,确立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从法律层面推翻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夫权”束缚,真正实现了妇女的解放。
(二)妇女教育:保障女性教育权利
在旧中国,由于文化和教育极度落后,底层民众尤其是女性几近文盲。在这个意义上讲,妇女事业“归根结底的希望,仍离不脱教育”。因此,中国共产党在对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革命探索中就高度重视对妇女宣传和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上海也是中国共产党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主阵地和中国共产党开展妇女教育工作的主要发生地。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党就高度重视妇女的教育工作。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不久就创办了《妇女声》杂志,专门用于宣传和指导妇女运动。1922年,《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规定:“在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等方面,妇女一律享受平等的权利”。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创立了“平民女校”,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立的第一所女子学校。女子学校的创立为马克思主义思想尤其是马克思的妇女解放思想在女性中的传播创造了良好的条件。1923年,中共三大通过的《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案》特别强调:“在教育方面,男女平等。”与此同时,以向警予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积极活跃在妇女工作的一线,在对于妇女,尤其是女性工人的教育活动中,工人夜校、女工俱乐部陆续开办起来了。通过兴办各种形式的识字班和妇女俱乐部,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可以使党接近妇女工人的生活,通过教育可以将松散原子化的女性工人个体组织动员起来,通过教育可以使妇女工人知道党的主张,通过教育可以使妇女工人成为与党接近的紧密群体,党在女性为主的纺织工厂和纱厂中成立了各种进步组织和工人联合会。根据国民革命的发展形势,中国共产党教育“引导占国民半数的女子参加国民革命运动。”在这个过程中,不少女性工人中的积极分子成为中共党员,成为党在上海发动工人罢工和武装起义的骨干力量。在中央苏区,妇女的教育工作是与苏区的革命工作相辅相成一以贯之的,苏维埃政权建立后,中国共产党广泛组织开展了面向妇女的文化教育活动,这些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例如,妇女半日学校、妇女识字班等,旨在提升妇女的读写能力。1929年,在《关于湘赣边界目前工作任务决议案》指出“苏维埃应该重视对妇女进行职业教育”。随后一系列妇女看护学校、妇女劳动学校、工读学校和妇女训练班不断建立起来了。1934年,兴国夜校中女生有10752人,占学生总数69%。妇女教育对于中央苏区的革命事业发展产生了良好的催化效果。
(三)妇女发展:妇女实现自我价值
中国共产党妇女权益保护的革命实践正是通过妇女解放将妇女从封建桎梏中解放出来,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使妇女获得实质自由和独立人格,通过妇女教育使妇女能够参与社会生产获得生产和生活资料从而具备独立生活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但这些成就只是妇女权益保护的实现过程而并不是最终目的,中国共产党妇女权益保护事业的目标锚点仍然在于实现马克思所描述的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在于使妇女参与社会生产和公共生活,从而推动妇女自我价值的实现。
从中国共产党妇女权益保护的历史实践来看,在农村,随着土地革命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颁布,无论男女都可以平等地分配土地,女性第一次在独立意义上获得了生产资料;在城市,进入社会大生产的劳动妇女在党的领导和组织下通过罢工斗争和工人运动获得了更高的劳动报酬和更好的劳动和生活条件;接受了革命教育的女性开始加入中国共产党投身革命工作,成为红军和党的领导干部。在1927年的苏维埃临时组织法中规定“不分男女,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社会生产具备了政治参与能力的女性开始参与公共生活,在查田运动等各种群众斗争中,在经济方面,长冈乡依靠妇女,在文化方面,很多妇女主持了乡村教育,在军事动员方面,妇女扩大红军,慰劳红军,在苏维埃的组织上,乡苏中的妇女代表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这些都表现出了妇女的英雄姿态与伟大成绩。在党的工作中出现了由女性担任的专门岗位,“女同志负责担任此种工作”,妇女代表、妇女委员、妇女部长不断出现,受过教育的妇女具备了主导公共生活的政治参与的能力。妇女的革命热情高涨,在江西省,妇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从1932年夏天的8%左右,上升到了次年5月的12%,妇女党员人数超过了1万人。在这个过程中,妇女在妇女解放的过程中实现了对自我的解放,在革命的过程中实现了自我实现的需要。因此,中国共产党的妇女权益保障的实现逻辑就是从“妇女解放”经由“妇女教育”实现“妇女发展”的清晰路径。
四、中国共产党妇女权益保护的当代启示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这一重大命题。党领导中国人民沿着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的新形态。妇女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是中国式现代化概念范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妇女权益保护的实践探索和宝贵经验对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
(一)不断丰富发展中国化的马克思妇女观
在中国共产党妇女权益保护的伟大实践中,妇女事业的发展起点正是将科学的马克思妇女观与中国这样一个历经苦难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女性权益几近于无的东方落后国家的社会实际相结合,通过革命彻底打碎了旧的国家机器,进行社会改造重新建构了属于人民的新的国家机器。在这个改天换地的过程中,马克思妇女观实现了中国化的伟大飞跃,一系列妇女权益保护的基础价值随之确立下来。“人口半数以上的广大妇女,是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伟大力量。”“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在各行各业书写着不平凡的成就”,妇女通过推动妇女解放事业自己解放自己,通过妇女教育自己发展自己,妇女积极投身于改造社会改造世界的伟大实践实现妇女自身的发展;相对应的,社会要为妇女权益保护和妇女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要消除针对妇女的偏见、歧视、暴力,让性别平等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同时,妇女权益的发展和成就的取得在于妇女投身社会大生产,致力于消除贫困,落脚于女性权益的自我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范畴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和中国妇女发展事业的成功,正是不断丰富发展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生动体现,也向后发国家,尤其是经济基础薄弱的发展中国家展示了“妇女解放—妇女教育—妇女发展”这样一条实践进路和通向现代化的妇女发展全新范式的可行性。
(二)持续关注妇女的生活质量与美好生活
从世界范围来看,消除贫困依然是当今世界面临的最大全球性挑战。在人类的现代化进程中,没有近四十亿女性的发展和现代化,人类的现代化就无从谈起。在人民长期处于贫困状态的情况下,女性的发展权益自然无从谈起。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共产党的妇女权益保护的探索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时代意义。中国共产党诞生于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也是激励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在共产党人对未来的表述里,人人也都将同等地、愈益丰富地得到生活资料、享受资料、发展和表现一切体力和智力所需的资料。中国共产党的妇女权益保护实践通过使女性独立掌握生产资料,显著地提高了妇女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证明了消除贫困实现小康的可行性,中国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也证明了中国的制度优越性。这些发展经验对于仍处在贫穷落后状态下的后发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中国的发展已经进入实现“美好生活需要”的全新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与妇女权益发展,如何使妇女更好地享有经济发展的红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同富裕”与“美好生活”都将是新的问题。在世界性的意义上讲,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拥抱“美好生活”,尤其是关注妇女的生活质量和妇女的权益保护,同样也是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妇女事业发展的共同愿景和追求。
(三)有力彰显中国制度自信提供中国方案
在中国共产党妇女权益保护的革命探索中,党就鲜明地主张“在人类利益共同的理由上,我们主张与国外妇女全体联合”。在今天,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不仅是中国的问题,更是全世界所面临的共同议题。中国共产党妇女权益保护的成功探索证明各个地区和民族的妇女完全可以在科学理论指导下探索并找到适合自己的妇女发展道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世界妇女与中国妇女一致都“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中国在妇女事业上取得的成功有力地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这一“中国方案”是有效的,通过“妇女解放—妇女教育—妇女发展”的路径推动减贫“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是行得通的。在全球的妇女发展事业上,通过加强全球妇女事业的合作,把中国的妇女权益保护和妇女发展道路这样一个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方案”与全世界其他国家的妇女事业和消除贫困的事业紧密相连。这些行之有效的“中国方案”既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又给世界上那些希望提高和保障妇女权益,推动实现妇女权益发展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全新的道路选择,为世界妇女的权益保护和发展事业作出了原创性贡献。
来源:上海市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