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小店专拉老人进群看直播,一般人看不到!什么套路?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3-14 11:04 2

摘要:市民张女士说,母亲在华阳路92号食品店购物时,被店主拉进微信群享受会员价,群内每天有私域直播推荐保健品。

你有注意过家门口的杂货店吗?

这些看似货架上摆放着油盐酱醋的店

背后竟在悄悄向老人兜售高价保健品!

当监管人员到店内搜查时却一无所获

这背后究竟是什么套路?

近日

家住上海长宁、黄浦、宝山、闵行和浦东

多位市民反映

家里老人最近特别爱逛家门口的杂货店

还加入了店铺会员群

群内每天发私域直播内容

除了售卖特价土特产

竟还有养生讲座

通过每天“洗脑”

让老人购买价格昂贵的保健品

利用小红包

让老人每天打卡观看养生视频

市民张女士说,母亲在华阳路92号食品店购物时,被店主拉进微信群享受会员价,群内每天有私域直播推荐保健品。

这些直播内容除了“中医”的各种推荐,还有老人“现身说法”。比如喝了某款产品后,血糖降低了,心脏不疼了等等。

直播只有邀请才能进入观看,还要求老人积累直播观看时长,群里喊口号,完成任务后可以获得小红包。

张女士的母亲从去年8月开始,通过每天观看这些洗脑视频,陆续在直播间购买了虫草、熊胆粉、壮血药酒等近3万元。

张女士

基本上连续5个月左右,每个月都会购进五六千元的保健品。我是在10月份的时候才发现的。因为当时他有一个以免费旅游的名目招揽老年人出去旅游。给老年人上养生讲座,然后洗脑,卖的就是万元的保健品。

记者在华阳路92号食品店看到,货架上摆放的都是普通的油盐酱醋等,店主称,线上团购需会员才能参与。但当记者提出想要加入时,遭到拒绝。

在记者询问是否有保健礼盒、熊胆粉时,一旁的老先生说自己买过,却被店主立刻阻止并将记者推搡出门。

打感情牌

和老人店内聊天陪伴取得信任

另一位投诉人表示,父亲在黄浦区西藏南路1411号乐羚优鲜购买了超过5万元的保健品。记者前往时该店大门紧闭,恰巧遇到来店闲聊的董老先生,他告诉记者,在该店购买了2万多元的保健品。

他里面乱七八糟的东西我都买过,就是团购的时候,我还买过羊奶粉,买了7200元。我这里买过什么御臻丸,那个是2988元。比我买得多的人有很多,我听说有个人买5份海参,就是3万元。

董先生拿出手机,向记者展示该店微信群,分为直播和高级VVIP群,加起来有超过300人。董先生说自己购买只是“捧场”,他还问记者,其他人有没有吃过这些保健品,效果如何?

这种说句难听话,怎么说呢,我是捧捧场,那个羊胎素我到现在一粒都不敢吃。现在天气暖和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但是他这些直播我都不听的,我看都不看的。

记者在一周内还先后走访了闵行、浦东和宝山多家被投诉的杂货店,发现店内销售的都是普通柴米油盐,店主也都说是团购店,但却婉拒年轻人加入团购群。这种刻意的“排外”态度,似乎隐藏着不愿被外界窥探的秘密。

“有团购消息我们会通知的”

“来这都是朋友”

“我们不加新人进群”

在接到市民投诉后,各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部分案例已通过协商达成退款。然而,这些店铺并未被立案查处,依然正常营业,微信群里的直播链接仍在每日更新。

对于投诉人提供的群内聊天记录、录播视频和记者的暗访视频,长宁和黄浦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表示,无法成为直接证据。

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华阳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陈先生

我们去店里突击了两次,里面仓库也都翻了,但都没找到保健品,连宣传册都没。说实话,在店里面目前展示的东西是没问题的,线上直播我们没办法,取证困难,后续我们只能继续跟进,加强监管频次,如果发现问题再跟进。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葛志浩律师认为,尽管商家的营销手段从传统的纸质传单转向了电子化的信息网络传播,但其通过夸大效果、捏造事实进行虚假营销或欺诈营销的本质并未改变。通过跨部门协作,进行多部门联合执法或许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途径。

葛志浩

首先,从执法主体角度,市场监管部门往往受限于调查手段,很难对直播这种转瞬即逝的证据予以主动调查及固定证据,那么针对此类问题,我们是否可以在收到消费者投诉后,在市场监管部门、网信办、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构建联合执法以及信息共享机制,当同类投诉信息共享累积到一定程度时,通过联合执法的形式,对一些具体的虚假营销甚至传销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形成相对高压监管态势,震慑同类经营行为。

其次,从执法效果角度,我们会发现,此类经营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很大程度在于违法成本低,东边不亮西边亮,大不了被查后换个地方继续开张经营,那么,针对此类经营者,一旦查实存在违规行为,是否可能对其进行信用记录留痕管理,一旦出现再犯,那就增加其受惩罚的力度。

再次,从执法维度来说,对此类严重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规经营,应当善用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打击工具,比如消法及食安法里的赔偿机制、广告法里的虚假宣传处罚规定以及刑法里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等。

但是,话说回来,这类事件的防范不能只依赖于事后的查处与打击,消费者自己也应当尽量提高消费过程中的证据留存意识,尤其针对平台直播这种信息传播手段,要学会录屏、录音取证等方式,这样在问题发生时,才不至于吃哑巴亏。

记者通过12345市民热线查询发现

类似的投诉案例从今年1月起

到现在有超过50起

除了我们暗访的这几家店

在杨浦、徐汇、嘉定

青浦、松江、崇明等区

都有类似店铺

可谓“遍地开花”

通过家门口的“感情依赖”

让老人深陷其中

加上线上直播的形式

线上线下形成了“闭环”

这样的“杂货店”真的管不了吗?

监管部门应该拿出有效措施

不要让更多的老年人上当受骗

转自话匣子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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