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丰宁法院鱼儿山人民法庭法官来到大滩镇某村,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的涉案土地进行实地测量,通过定桩划界等方法还原案件真相,同时结合释法明理进行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邻里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近日,丰宁法院鱼儿山人民法庭法官来到大滩镇某村,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的涉案土地进行实地测量,通过定桩划界等方法还原案件真相,同时结合释法明理进行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邻里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据悉,张某与刘某为同村居民,自1999年集体土地承包后,两家耕地相连。张某认为多年来刘某一直越过分界占用其承包地,两家多次协商未果,甚至恶语相向,无奈张某将刘某诉至法院。
“民以食为天”,田地作为我国农耕文明的重要生产载体,两家之间的田地界限一天不明确,矛盾就一天不能得到实质性的化解,而且在法庭调解没有实地作为参考,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调解结果也不会具有说服力。法官于洋洋为查明案件事实,防止矛盾激化,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邀请村干部、村小组长到场见证,协调特邀调解员共同到涉案争议土地实地测量。在原被告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进行多点测量,根据测量结果划定分界。测量结束后双方的分歧进一步缩小,看到双方之间的矛盾有松动迹象,于洋洋趁势组织双方进行现场“面对面”调解,查明过去双方土地占用、出租、种植等情况,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劝导双方反思己过,化解矛盾。
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将占用的土地交还给张某,并将16.49亩承包地交张某种植一年,折抵占用张某土地所造成的损失,双方握手言和。
一直以来,丰宁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准确把握群众诉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让正义可触可感,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与时间的检验。
供稿:鱼儿山人民法庭 武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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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丰宁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