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1份内容十分敏感的涉密文件在互联网迅速传播。经调查,D单位工作人员方某随领导参加上级单位涉密会议后,按要求整理会议记录。按照定密管理要求,该会议记录应当确定为机密级国家秘密,方某也明知这一要求。
机关、单位日常工作
点多面广、头绪繁多
若罔顾保密规定在小细节上疏忽大意
就可能引发失泄密风险
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下面,请和小编一起了解
日常办公泄密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1份内容十分敏感的涉密文件在互联网迅速传播。经调查,D单位工作人员方某随领导参加上级单位涉密会议后,按要求整理会议记录。按照定密管理要求,该会议记录应当确定为机密级国家秘密,方某也明知这一要求。
但是,方某在涉密文件起草过程中,习惯于最后报送正式稿时才标注密级标志,过程稿均不标注,这份会议记录也不例外。方某起草后打印出来准备核校时,因家中临时有事离开单位,将该会议记录随手放置在办公桌上。
同事袁某来到方某工位找其他材料时,看到该会议记录的相关内容正是当时业内关注热点,因会议记录上没有任何密级标志,保密意识淡薄的袁某便将会议记录拍摄后发送至微信群,当天就被大规模转发,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袁某因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方某被给予记过处分。
案例二
某集团公司副主任周某签领了内含一式2份的秘密级中央文件。周某将其中的1份文件进行存档,另1份文件按程序进行流转传阅并做好登记。当到退还日期时,周某反复查找仍未找到那份存档的秘密文件。
据周某本人回忆,其在未履行保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那份存档的中央文件连同其他需销毁的文件一并送去销毁了。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周某党内警告处分,扣发当年度绩效奖金5000元,并对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案例三
某局网站被发现刊登了2份机密级通知。经查,该局在此之前收到2份通知,各附1份机密级附件。由于当时单位已放假,书面转发不能及时发放到位,该局工作人员李某按照局领导王某批示要求,安排祁某通过网站转发。祁某仅对2份通知正文是否标注密级进行核实,并未对其附件进行核实,就将2份通知刊登至门户网站,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王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李某和祁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法律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或者未履行解密审核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分析以上案例
机关、单位日常保密管理中
存在这些风险隐患!
公文流转、通知传达是机关、单位日常办公中最常接触的工作,很多时候会面临涉及人员多、范围广等问题,个别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常识薄弱,在起草涉密文件过程中未按规定标注国家秘密标识,甚至违规使用微信等综合社交平台传递涉密文件,将造成严重后果。
原则上来讲,涉密载体只要存在人与人之间转手交接,就应当作出文字记载,包括收发登记、传阅登记、借用登记、复制登记等。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无登记或登记不全的情况,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个别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或疏于管理,并且执行保密制度不力。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是涉密信息保护的最后一道“安全阀”,将涉密信息保住守好,信息公开才能平稳推进。而个别机关、单位保密审查制度形同虚设,相关责任人忽视审查程序和责任,导致保密审查走过场,造成泄密案件的发生。
那么
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
应该如何做好日常保密管理呢?
跟着小编一起学习~
机关、单位
一、加强保密宣传教育
机关、单位要对日常保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梳理,明确风险点和防控重点,通过鼓励同事之间相互提醒、制作日常办公常见失泄密隐患预防性制度等途径,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两识”教育,使其时刻绷紧保密弦。
二、强化日常保密管理
机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办公保密管理,一方面,严把涉密文件流转程序,制定完善相关保密制度,严格把控涉密文件流转的各个环节,要做好相应手续,对涉密文件进行全流程管理,使之始终处于有效控制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强化保密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专项保密检查,深入排查日常办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三、加大惩处力度
机关、单位日常办公过程中发生的失泄密案件,根源在于相关责任人员对保密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存在“通过微信小范围传递涉密信息不会造成危害”等错误思想。对此,必须进一步强调保密纪律“红线”,坚持原则,严格落实保密主体责任,对发生的失泄密案件严肃追责,以此推动各项保密规定和要求的落实。
工作人员
1、不得非法获取、持有或者留存涉密文件、资料;
2、不得非法复制涉密文件、资料或者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3、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涉密文件、资料;
4、不得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5、不得在私人交往和普通电话、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
6、不得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将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7、不得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或者处理国家秘密;
8、不得通过社交媒体发布、转发或者讨论涉密敏感信息;
9、不得擅自将手机及其他智能便携式穿戴设备带入保密要害部位、涉密会议活动场所;
10、不得私自引带工作无关人员进入涉密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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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