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14日,南京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南京法院2024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据悉,2024年,全市法院新收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一审案件6662件,同比下降1.77%。
现代快报讯(实习生 何君怡 记者 孙苏皖 文/摄)3月14日,南京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南京法院2024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据悉,2024年,全市法院新收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一审案件6662件,同比下降1.77%。
“案件主要分布在文体健身、网络购物、美容美发及旅游、快递、餐饮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个领域。以旧换新和补贴政策实施后,居民消费信心提升,装饰装修、奢侈品、耐用品消费意愿强烈,但质量及售后服务纠纷相应增多。通过网络购物、直播、游戏引发的新型消费纠纷占比继续提升,服务性消费仍占据较大比例。”南京中院民一庭庭长王燕介绍。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南京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在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消费者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既让惩罚性赔偿发挥出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有作用,也避免了相关法条被利用成为牟利工具。例如施某诉商贸行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判令经营者对施某首单购买的药酒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并认定施某的加购行为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不再受惩罚性赔偿制度保护。
随着消费新业态、新产品、新场景、新模式加速涌现,首发经济、数字消费、文旅消费等新消费需求不断升级。新型消费往往涉及多个领域,现有法律规范难以完全覆盖,故相关纠纷存在举证难、监管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消费维权存在一定困难。南京法院坚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护航新消费业态健康发展并重原则,直面新问题、新难点,努力寻求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平衡。如吴某诉游戏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认定未修复漏洞的游戏公司退还玩家部分充值款项,在保障玩家权益的同时,也避免游戏公司因过分担责而损害创新活力。
网络消费具有交易主体多样、交易环境虚拟化、交易空间跨地域性等特点,发生争议时往往出现交易方非收款方、收款方非开票方、经营招牌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等情形,消费者维权时难以准确识别责任主体。南京法院坚持穿透式审查思维,实质审查交易情况和资金流向,确定消费行为的实际主体,助力消费者精准靶向维权。如钱某诉文体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通过调取订单结算商户信息,精准锁定团购卡券的实际收款方,明确了实际责任主体。
据了解,南京法院坚持把多元解纷机制挺在前面,2024年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诉前调解成功1939件,占新收案件数的29.11%;诉讼案件调解结案938件,撤诉结案1557件,调撤率52.84%,取得良好的解纷效果。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