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新疆农业大学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新疆农业大学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共计13个岗位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的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大学。学校现有24个学院、1个教学部;有7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9个本科专业,分布在农、理、工、经、管、文、法等7个学科门类中。
围绕水利水电、棉花、粮食、健康养殖、特色林果、农机智能制造、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建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3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培育学科2个,拥有棉花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丝绸之路经济带作物生物育种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省部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43个。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岗位条件见《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海外留学人员还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授予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最晚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4年3月12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9年3月12日(含)后出生。
7.《岗位表》中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表示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均符合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须与《岗位表》中的一级学科或一级学科下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一致;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须与《岗位表》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一致。专业名称、代码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
8.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9.现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岗位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公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公布岗位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大学官网(http://www.xjau.edu.cn)、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新疆人事考试中心(https://www.xjrsks.com.cn)同步发布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信息。
(二)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农业大学官网、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xjau.edu.cn)并按照《简历填报及附件材料上传操作流程》(附件3)填写、上传简历及附件材料。凡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函告所在单位或社区。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12日18:00-2025年3月25日18:00。
3.缴费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通知公告。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提交材料不完整、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根据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www.xjau.edu.cn)通知公告中公布。
(四)笔试
1.大学本部、实习林场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以闭卷方式进行。B1001、B1002、B1003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其他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结束,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在《岗位表》中公布的进入面试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3)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附属中学
附属中学采用考核制。
(五)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方式为网络测试。心理测试不计算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按规定在指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1.大学本部、实习林场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其中B1001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实践能力测试环节,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30%。
(2)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附属中学
(1)采用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分为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面试成绩的3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70%。
(3)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
1.大学本部、实习林场
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B1001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x40%+(专业技术实践能力测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70%)x60%。
B1002-B1008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
2.附属中学
B1009-B1013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试讲成绩x30%+结构化面试成绩x70%。
(八)体检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新疆农业大学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新疆农业大学指定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九)考察
1.对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业务水平、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现实表现情况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2.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材料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性等进行全面核查。
3.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测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十)公示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新疆农业大学纪检部门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新疆农业大学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3.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农业大学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一)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农业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2.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3.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3.新疆农业大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全过程中有关公告、公示等事项,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准确无误、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5.岗位咨询电话:
0991-8762671(B1001-B1006)
0991-8756112(B1007、B1008)
0991-8762410(B1009-B1013)
监督电话:18997938644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pdf
附件2: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x
附件3:简历填报及附件材料上传操作流程.pdf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党委研究,决定2025年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研究生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是新疆首所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前身是昌吉州合作干部学校,创建于1958年。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国家优质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案例学校”。学校设有昌吉校区和乌鲁木齐校区,下设16个院系及教学单位。聚焦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开设46个高职专业、5个职业本科专业。建有国家高水平专业群2个、国家级重点专业8个、骨干专业16个;自治区级高职骨干专业群3个、特色品牌专业1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8门、自治区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自治区高职一流核心课程3门、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学校是国家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单位,主持5个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深度合作头部企业30个,共建产教融合实践平台78个、理论和实践一体化的教学型实验室141个,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72个。建有8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4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2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3个自治区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个自治区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立校外顶岗实习与就业“双基地”1000余家。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师德高尚,治学严谨,身心健康,能满足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为准;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各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9年3月11日(含)后出生;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4年3月11日(含)后出生;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科专业及岗位需求
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
四、引才待遇
(一)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除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绩效工资、进修学习等基本待遇外,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引进待遇。
(二)首聘期(3年)内可享受人才新岗位过渡期补贴1000元/月。
(三)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具体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申报及管理。
(四)优先支持申报国家、自治区和昌吉州等各级各类人才项目,如申报立项可获得丰厚的资金支持。
(五)配偶符合学校相关岗位招聘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优先考察聘用。
(六)引进人才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人才周转公寓。
五、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报名。
1.线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通过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s://oa.xjavtu.edu.cn/recruitPC/#/)进行注册、报名。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资格审查
学校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核
考核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基本素质(授课)能力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及人际沟通能力等,试讲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总成绩=试讲*60%+面试*40%。届时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考核合格人员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可在学校选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心理测试、学术水平评议等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能力素质、专业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与所报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等影响正常聘用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它事项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rst.xinjiang.gov.cn)、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www.xjrsks.com.cn)、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官方网(https://www.xjavtu.edu.cn)同步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94-2357979、2342684 18129499490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附件1: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新疆艺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学校是全国8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党委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学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质量与内涵发展,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成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区域特征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为繁荣国家尤其是新疆文化艺术事业、推进社会文明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是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被誉为“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学校现有金桥校区和团结校区,占地1000亩。设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书法学院、传媒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2个教学单位,涵盖硕士研究生、本科、中专等办学层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5600人。
学校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艺术学门类下1个学术硕士授权点(7个研究方向),5个专业硕士授权点(19个研究方向),1个交叉学科硕士授权点。
学校现有30个本科专业(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其中有7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新疆首批课程思政试点高校。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新疆艺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岗位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6.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3月13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3月13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7.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8.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9.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9月)》(附件3、附件4、附件5)。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陆新疆艺术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网站(https://rsgl.xjart.edu.cn/ZP)进行注册报名。
3.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凡岗位有设置三级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须自行对照代码册与目录,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6.报名所需材料:《新疆艺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等教育阶段);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招聘岗位对其他条件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环节须按岗位要求扫描清晰后上传。
7.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新疆艺术学院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日。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仅限于2025年3月28日18:00前注册并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还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公布。
4.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1.考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及综合能力测试方式进行考核。
2.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专业基本素质(说课)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测试内容:知识面、综合素质和组织协调等能力。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分)。
4.考试总成绩当场公布,若总成绩相同,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公布体检人选及体检工作相关安排。
(四)体检
1.体检工作由新疆艺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新疆艺术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艺术学院另行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3.如放弃岗位、体检合格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的人员。
(五)考察
1.新疆艺术学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察(含师德师风)和准入查询。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2.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的人员。
(六)公示
1.新疆艺术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经公示无异议的,新疆艺术学院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艺术学院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艺术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转递个人档案至新疆艺术学院,如未按要求转递的,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录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新疆艺术学院纪委全过程监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信息发布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t.xinjiang.gov.cn)、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www.xjrsks.com.cn)、新疆艺术学院官网(www.xjart.edu.cn)、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https://rsgl.xjart.edu.cn/ZP)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均通过新疆艺术学院官网(www.xjart.edu.cn)发布。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和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上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991-2583574(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10:30-14:00,15:30-19:00)
报名咨询邮箱:rsc@xjart.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991-2501292
附件1.新疆艺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xlsx
附件2.新疆艺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2: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x
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pdf
附件5.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9月).pdf
来源:阿克苏市零距离【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