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支持起诉,助“她”脱离家暴“泥沼”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3-14 17:59 2

摘要:李某与王某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双方于2021年协议离婚。因孩子年龄尚幼,二人决定仍共同居住在属于李某婚前个人财产的房屋内。期间,王某因琐事多次对李某实施殴打,造成李某多处损伤,司法鉴定为轻微伤。相关部门介入后对王某进行告诫教育,但其仍然未能改正

“禁止被申请人王某(化名)对申请人李某(化名)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暴力行为,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

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广州市首份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离婚后人身安全保护令。

离婚也离不掉的暴力

李某与王某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双方于2021年协议离婚。因孩子年龄尚幼,二人决定仍共同居住在属于李某婚前个人财产的房屋内。期间,王某因琐事多次对李某实施殴打,造成李某多处损伤,司法鉴定为轻微伤。相关部门介入后对王某进行告诫教育,但其仍然未能改正。

2024年,二人结束共同居住后,因孩子抚养问题双方发生争吵,王某多次前往李某住处对其骚扰,并实施暴力破门,造成电子锁及大门部分损毁。

“请求你们帮帮我和孩子,让我们回归正常生活吧!”数年间遭受的多番殴打、纠缠,致使李某不堪其扰、身心俱疲,无法正常生活。2025年2月20日,李某拿起法律武器,向白云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向白云区检察院提交支持起诉申请书。

法律解读

2016年3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作出明确规定,即家庭成员之间、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的暴力行为,通常发生在具有前配偶、同居、恋爱、寄养关系的“准家庭”内。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家暴受害者的司法防护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检察官支持起诉为她“撑腰”

为维护人身财产安全,李某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提交支持起诉申请书后,白云区检察院依法予以受理。检察官随即介入,综合采用当面接访、听取意见、调取证据等方式,核实确认李某人身安全已受到严重威胁,决定对其予以支持起诉,向其提供法律咨询、协调提供法律援助等帮助,并向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王某多次对李某实施殴打、暴力破门等行为,已侵害了妇女合法权益。本院决定,支持李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受理后,组织双方进行听证,检察官依法参加支持起诉并发表了相关支持意见。2025年3月4日,白云区人民法院采纳白云区检察院意见,裁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解读

“支持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难以自行收集证据或者提起诉讼的,依法支持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不局限于民事诉讼案件,探索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特别程序领域延伸,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侵害的妇女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是一纸轻飘飘的纸,而是厚重的裁决,必须得到尊重和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凝聚法治合力守护“半边天”

消除家庭暴力,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以该案为契机,2025年3月6日,白云区检察院与白云区人民法院联合签订《关于反家暴案件加强支持起诉工作的联动协议》,白云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锋杰、民事检察部主任翟浩,白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黄玉莲、综合审判庭庭长朱东军等出席联签仪式。

借助该协议的签订,双方搭建起反家暴案件法治联动平台,明确了依法履职、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快速通报等工作原则及规范,打通“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救济”各环节,构建了“检察支持、法院裁执”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反家暴办案机制,共同建立“反家暴绿色通道”,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白云区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形成跨单位多部门联动协作、价值叠加的工作合力,发挥出执法与监督“1+1>2”的整体效能,继续以反家庭暴力等为切入口,扎实履行支持起诉等各项检察职能,为织密妇女权益保护网贡献“云检力量”。

来源:广州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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