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乾隆三十七年(1772 年),壬辰年,四月,辛巳日。皇帝下旨说:今天礼部上奏关于会试磨勘试卷的一个奏折,请求将签摘准确恰当的原勘官,按照惯例进行奖励表彰。这自然是应该的。至于把原勘时遗漏问题的官员交给吏部进行审查商议处罚,却对那些完全没有签摘出问题的官员不予过
乾隆三十七年(1772 年),壬辰年,四月,辛巳日。皇帝下旨说:今天礼部上奏关于会试磨勘试卷的一个奏折,请求将签摘准确恰当的原勘官,按照惯例进行奖励表彰。这自然是应该的。至于把原勘时遗漏问题的官员交给吏部进行审查商议处罚,却对那些完全没有签摘出问题的官员不予过问,现行的规定实在是不合理。
试卷派人进行磨勘,又派大臣进行复阅,设立的法规虽然已经很周详了。如果原勘官对于有瑕疵错误的试卷,并没有加以签出,经过复勘大臣检查出来了,那原勘官遗漏的处分,本来就是他们应得的。但是复勘大臣,难道真的能逐卷仔细翻阅吗?不过是就那些有签出问题的试卷,重新加以评价审核,而对于没有签出问题的试卷就不再看了。人之常情是喜欢安逸而厌恶劳累,谁不乐于省事呢,这也没什么值得奇怪的。只是对于有签出问题的试卷,复勘时又指摘出一二点作为原勘官的遗漏,这样一来,尽心磨勘的官员,竟然因为签出了问题而招来非议,而那些对于试卷不置可否、草率了事的官员,反而能够幸免受到处分。
这既不足以让人信服,也不是核实认真办公的办法。以后凡是原勘官,已经签出问题的,即使复勘时另外有增加或更改,也不用再交吏部商议处罚了。至于各位官员中,有派办两科磨勘工作,却一卷都没有签摘出问题的,那么这个人完全不把这件事当回事,疏忽遗漏实在难以推辞责任,按照惯例给予处分,这样才足以起到警戒作用。所以这次会试磨勘中没有签摘问题的各位官员,让吏部记录下来,等下科磨勘的时候,汇总核查办理。像这样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规定,那么功过都能得到公平对待,而公事也会更加彰显出详细慎重的态度。把这个规定作为法令执行。
皇帝又下旨给军机大臣等人说:舒赫德等人上奏说,支给土尔扈特、和硕特等部的口粮,应该在五月停止发放。土尔扈特、和硕特这些人,自从归附以来,已经接济了他们几个月的口粮。现在虽然五月应该停止发放,但恐怕他们的生计还没有得到缓解。我再加恩,赏给他们一个月的口粮,用来接济他们。这批米谷,让舒赫德在就近的游牧地区支给。并且要把我格外加恩的情况,向他们说明让他们知道。
吏部商议后批准了署理江苏巡抚萨载的奏疏,奏疏中说:沙洲海门同知这个官职,事务繁多复杂,请求定为事务繁杂、情况艰难的重要职位。兼管司狱的照磨,也定为杂职中的重要职位,这两个职位都在地方上选调补充官员。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让已故湖南宝庆府属土把总赵景川的孙子赵光辉、云南大理府属耿马土司罕国楷的侄子罕朝瑷、被革职的贵州铜仁府属乌罗司副土官冉裕谟的弟弟冉裕昭,各自继承相应的官职。
壬午日,是孝端文皇后的忌辰,派遣官员去祭祀昭陵。
皇帝下旨给军机大臣等人说:昨天彰宝送来苗温投递的蒲叶缅文,交给军机大臣,让在京的翻译官译出并进行比对,大致内容是相同的。其中用词语气狂妄,对于彰宝竟然用 “尔”“我” 这样的称呼,这种情况非常可恶。向来缅匪投递督抚的文书,不但头目等人不敢这样,即使是贼首,也从来没有与督抚相抗衡、任意轻慢的事情。现在苗温竟然用 “尔汝” 这样不尊重的称呼来对待彰宝,彰宝难道能不深深愤恨吗?看来关外虽然经过几次盘查抓获贼人,但是缅匪所投递的蒲叶书,仍然毫无忌惮。可见禁止贸易这一举措,并不足以制他们的死命。
大概他们所需要的内地零星货物,数量有限,不像俄罗斯那样贪图重利。我多次下旨说得很明白了。近来匪目屡次找借口请求开放贸易,巧妙地进行试探。其实因为禁止买卖而感到不方便的,不过是出自沿边的奸民以及一些少数民族的意思,而对于缅贼,并不能让他们受到很大的惩戒。目前只有在边关的重要隘口,严密防范,让奸匪没有办法窥探。然而彰宝身为封疆大吏,长久驻守永昌,自然应当推究贼人的情形,随时用心筹划,怎么能仅仅以苟且偷安、没有事情发生为庆幸呢。对于这种傲慢无礼的行为,还不知羞耻地不知道感到生气吗?把这个旨意传达给他让他知道。
皇帝又下旨说:根据海明上奏的查明叶士元银钱衣物的奏折,里面说还有来元备等人的家信九封,里面有银二百十二两多,开列了姓名和住址,都是浙江人,在云南托叶士元带回。现在暂时存放在别处。叶士元是钱度的幕僚,宾主串通一气,肆意贪污受贿,他所有的财物,自然应该严格进行查抄。他的往来书信,如果有关串通作弊的事情,也应该一并查办。至于来元备等人的银信,不过是托他附带,与本案没有关系,自然不用另外封存。传旨给海明,即将所存放的来元备等人托寄的银两,逐一检查清楚,咨文送到浙江,让各家属认领。
皇帝又下旨说:索诺木与僧格桑狼狈为奸,罪不可赦。而且从番地的全局来看,金川确实有不得不进行征讨的形势。温福等人,竟然想要索诺木擒获并献上僧格桑,无论逆酋肯定未必会听从。假如真的遵照命令献出了,难道反而把索诺木当作有功之人,释放而不追究了吗?但既然已经传播了这样的话,或许僧格桑走投无路逃跑,而索诺木竟然把他抓住送到军营。只应该根据情况随机设法,把索诺木也一并诱擒,这样才可以把事情了结。
这就是所谓的兵不厌诈。至于讲和的说法,尤其不对。从前僧格桑攻打围困沃克什,经过阿尔泰等人下令让他退兵,他已经接受了教约,不久又侵犯沃克什的地盘。现在他势穷力竭,仍然提出这样的请求,实在不合情理。绝对不应该再受他的欺骗。难道逆酋还希望像阿尔泰等人之前那样,将就着把事情了结,再施展他并吞抗拒的老手段吗?而且索诺木算什么东西,竟然公然以调处土司的身份自居。如果真的像他说的那样,几乎把索诺木看作诸番的领袖,不就更加放纵他嚣张跋扈、为所欲为了吗?
总之僧格桑固然不可不迅速擒获,而索诺木也不可不一起剿灭。看温福等人的意思,似乎认为擒获僧格桑,军务就可以宣告结束了,而对于进剿金川这件事,畏难犹豫,这是非常不对的。此时温福等人,就应当立即抵达美诺,迅速擒获逆酋。如果僧格桑已经被抓获,就调动得胜的兵力分路进剿金川。万一僧格桑逃脱,逃到金川,正好可以统兵深入,收到一举两得的效果。何必犹豫不决、顾虑重重呢?就以善后驻兵来说,如果索诺木不能一并除掉,那么番地驻守的官兵,绝对难以长久平安无事。逆酋一旦看到大兵撤去,又会想着出来侵扰,这不但不成事体,而且我们花费大量兵力剿定的小金川等地,反而会被逆酋蚕食。谋划事情的人难道应该这样吗?再说番地驻兵,最多不过三四千名。
如果索诺木已经被除掉,那么三四千名兵力,控制驾驭已经足够了。如果金川不能一并剿平,那么兵数就非得增多不可。驻兵自然有限制,而且防守也不值得过多浪费军饷。现在征剿金川,是为了一劳永逸,即使多花费数十万,或者一百多万两银子,都是在所不惜的。如果办理不善,每年因为驻兵过多而增加费用,那是绝对没有道理的。温福等人不可不深刻体会、仔细筹划,其中有应该秘密办理的事情,不可稍有泄露。
皇帝又下旨说:温福等人上奏了晓谕索诺木派来的人,让他们把僧格桑擒献,又赏给他们缎匹让他们回去。我已经把他们所办的错误之处,严厉地进行申饬了。番子向来生性狡诈,绝对不可相信。现在如果只顾及目前敷衍塞责,几年之后,贼匪必定又会冒犯。到那时再另行进兵可以吗?就像乾隆十三年征剿金川,现在索诺木又这样逞凶助恶,就是明显的证明。
他们又怎么能相信呢?此时索诺木,即使遵照谕旨把僧格桑献出来,也应当把他一并处理。不然的话,以后该怎么处置呢?温福等人只想着小金川驻兵的事情,企图敷衍塞责把事情了结,一定是认为僧格桑已经很难剿灭,将来进讨金川,必定会更加棘手。色布腾巴勒珠尔、丰昇额一同到了那里,看到山险路窄,攻取稍微困难,又看到温福等人有不愿意进剿的意思,所以也露出了敷衍塞责把事情了结的心思。他们都是请求出兵的,怎么可以这样随声附和呢?今后必须留意,一定要为长远打算。僧格桑、索诺木两人中,只要有一个逃脱,也不能说事情已经完结。一定要同心协力,相机擒获,永远平定边疆,不可稍有姑息。
军机大臣等人商议后批准了陕甘总督文绶的奏疏请求,安西道移驻到巴里坤,改为屯田粮务兵备道,照旧兼辖哈密、辟展、乌鲁木齐等处。原来所管辖的安西府,请求就近改归甘肃道管辖。该道更名为安肃兵备道。至于安西府这一职位,仍然移驻到渊泉县。甘州府这一职位,就近改归凉庄道统辖。该道更名为甘凉兵备道。所有巴里坤道,同城既有满兵,而且统辖哈密等处,时常有满文事务,并且所管辖的丞倅又都是满缺,应该请求把巴里坤道,在陕甘两省的满员中挑选调用。乌鲁木齐粮道,属于差缺,现在粮务已经归巴里坤道兼辖,请求把这个缺裁撤。应该按照所奏的办理。至于一切移驻、改移的各项事宜,仍然让详细商议,等商议结果上报后再斟酌决定。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兵部带领因为失察属员隐瞒盗贼而被议处革职的原任浙江黄岩镇总兵孙廷璧引见。皇帝下旨说:孙廷璧加恩发往四川军营,以游击的身份任用,让他努力奋勇出力,以观后效。
兵部议奏、据闽浙总督钟音奏、浙江黄岩镇总兵孙廷璧、于该镇标左营游击娄加贵等、贿匿盗案。毫无觉察。应照溺职例革职。钟音不实力稽查。降一级留任。得旨、孙廷璧著革职。钟音著降一级留任。策试中试武举孙廷璧等六十二人于太和殿
让已故和硕显谨亲王衍潢的弟弟蕴著,继承爵位。
乾隆庚辰状元马全(即壬中科马泉,更名再中)、榜眼 邵应必阝(广东电白)、探花孙廷璧
免除长芦属沧州、南皮、盐山、庆云、青县、衡水、海丰等七个州县,严镇、海丰、兴国、富国、丰财、芦台等六个盐场,乾隆三十六年因为水灾而应缴纳的灶地额赋。免除后剩余的银两一并缓期征收。
癸未日,皇帝下旨说:我恭敬地侍奉皇太后的车驾,前往避暑山庄。派諴亲王、裕亲王、大学士刘统勋、协办大学士尚书官保,留京办事。所有吏、兵二部应该进行引见的官员,文职知县以上,武职守备以上,在没有启銮前往木兰之前,每月汇总整齐,派该堂官一员,轮流带到热河进行引见。文职中的佐杂等官,武职中八旗护军校、骁骑校,以及外省送到补放的水手官、骁骑校,还有年满千总等官弁,仍然让王大臣按照惯例验放。八月以后月选等官,也按照以往的惯例办理。至于外省督抚提镇等的奏摺,都让送摺人前往热河行在投递。只有在进入哨卡以后,仍然按照惯例交给留京办事处加封,转交内阁随本呈送,等我批示后发回,仍然在留京办事处,交付给送摺人领取。让吏部通行传谕让大家知道。
来源:林徽因仰望的灵鹫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