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1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管局获悉,为解决药品说明书“看不清”问题,更好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用药需求,内蒙古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向全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下发了相关通
3月1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管局获悉,为解决药品说明书“看不清”问题,更好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用药需求,内蒙古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向全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持有人选取常用的口服、外用等药品制剂作为试点品种,进行相应改革。
按照通知要求,持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工作方案》规定的试点方式之一进行试点,包括持有人可提供简化版、大字版、电子药品说明书,语音播报服务,盲文信息等,满足老年人、盲人和其他有视力障碍患者的安全用药需求。同时,持有人应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试点内容和要求编制相应的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版本药品说明书,说明书的内容应当准确,并与药品监管部门核准的最新版药品说明书相应内容保持一致。
内蒙古医药工业企业协会将发挥行业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动员、指导持有人参与改革试点工作。有意向参与试点的持有人也可将药品名单及试点方式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相关处室,经审核后将确定参与试点的持有人和药品名单报送至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管理司。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李国萍
来源:内蒙古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