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负面清单”模式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3-14 21:50 3

摘要:促进数据跨境流通是落实国家战略部署、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数据作为基础性要素和关键资源,在驱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关键技术发展中发挥核心作用,便利数据跨境流动,将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高质量数据资源等优质生产高

文|杨秋荣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 港澳及区域发展研究所

促进数据跨境流通是落实国家战略部署、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数据作为基础性要素和关键资源,在驱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关键技术发展中发挥核心作用,便利数据跨境流动,将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高质量数据资源等优质生产高效配置。2025年3月初,前海发布《建设深港深度融合发展引领区2025年行动方案》,提出将探索落地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制度,在医疗、金融、教育等领域率先开展深港跨境数据传输试点。以“负面清单”模式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体现出开放力度更大、落地实施更具操作性,对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的数据跨境合规成本、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负面清单”模式是国际高标准自贸协定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的主要方式。在跨境数据领域,2024年3月2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中,明确了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标准,明确了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数据出境活动条件,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制度。2024年5月以来,天津,北京、上海、海南等自贸区已陆续出台负面清单,分别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4版)》《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4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4版)》《海南自由贸易港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等。

上述负面清单结合各自区域发展中企业的迫切需求,以不同领域场景化形式阐释数据特征,对重要数据识别标准进行精准界定,同时适度放宽对个人信息出境规模,降低企业数据出境合规成本。前海提出将探索落地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制度,标志着粤港澳大湾区在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服务的创新改革方面将取得跨越式进展。

前海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制度明确提出将在医疗、金融、教育等领域率先开展深港跨境数据传输试点,一方面体现了前海金融机构集聚发展,对深港之间数据跨境流动需求迫切。一方面反映出前海港人、港企进一步集聚发展,医疗、教育的跨境融合发展也进一步深化,对民生领域的数据跨境流动需求同样迫切。并且,香港特区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在2023年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便利措施中提出,在银行业、征信业及医疗业开展先行先试的准备工作,反映出香港对金融、医疗等方面的数据跨境流动的意愿强烈。对比北京、上海等地,北京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首批选择汽车、医药、零售、民航、人工智能等5个领域率先制定,推动了这些行业领域的数据出境,出境通过率和涉及面处于全国前列。上海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重点涵盖金融、航运、商贸3个领域数据。

天津自贸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涉及战略物资和大宗商品类、自然资源和环境类、工业类、金融类、统计类、通信传播类、住房建设类、交通运输类、公共卫生类、互联网服务和电子商务类、科学技术类、个人信息共13个数据类别。《海南自由贸易港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聚焦深海、种业、商业航天、免税、旅游五大重点领域,强化差异化管理。可以看出,不同自贸区的出境负面清单选取的领域各不相同,但是总体上均体现了“企业所需、区域所能”的特点,有助于推动区域自身特色产业创新发展、民生领域有序发展。

前海提出在医疗、金融、教育等领域率先开展深港跨境数据传输试点。强调率先试点,先行先试。目前,前海已经在数据跨境流动方面具备坚实基础。2024年5月,由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深圳市港澳办、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等部门共同推动的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上线试运行,平台运用区块链不可篡改且可追溯的技术优势,以数据代码跨境验证实现用户自主携带数据的可信验证,下一阶段平台将在跨境民生、跨境金融、跨境医疗等更多领域不断拓展服务场景,为促进数据要素安全、合规、高效流通提供重要支撑。此外,前海正在大力构建“1+3+X”国际化数据要素集聚发展综合服务体系,“数据特区”前海启动区、深圳(前海)国际数据产业园建设等加速推进,为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对接、规则衔接提供了可落地的高效载体。

前海探索落地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制度的当务之急是加快与港澳在重要数据、个人信息、资料等核心概念界定清晰,逐步在更多领域形成具体清单,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满足区域内经营主体数据出境需求,降低合规成本、提升跨境流动便利性。在风险控制上,强化数据出境的安全与有序。建立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更新负面清单,满足最新的业务发展需求,并符合风险管控要求。探索与港澳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共建数据跨境监管委员会,对数据出境活动进行全链条监控,确保数据出境的合规操作,防范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风险。在安全监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挥港澳国际数据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好国际国内数据,为催生新的产业创新与变革提供内生动力。

来源:综合开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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