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要:作为汉代就已广泛流传的孝子故事,董永传说的流变具有“一源双线”的特征。董永传说自诞生以来就以孝为主旨,由此形成的孝感系统体现了董永的“生养之孝”与“死葬之孝”。魏晋以后,董永传说的叙事重心存在由“生养”向“死葬”转移的趋势,事父情节的删减及各家对董永“卖身葬父
作为汉代就已广泛流传的孝子故事,董永传说的流变具有“一源双线”的特征。董永传说自诞生以来就以孝为主旨,由此形成的孝感系统体现了董永的“生养之孝”与“死葬之孝”。魏晋以后,董永传说的叙事重心存在由“生养”向“死葬”转移的趋势,事父情节的删减及各家对董永“卖身葬父”孝行的强调,使董永传说在民间丧葬实践、官方教化推广的过程中完成了自身的经典化建构。唐朝以降,部分董永传说吸取了“天鹅处女”型故事与才子佳人叙述模式,形成了董永传说流变的复合系统,使董永传说实现了由“孝”到“情”的主题迁移。从传说形态学的视角来看,董永传说的流变始终基于其情节的最简结构,以解决难题为目标,从而使叙事结局不断趋于“大团圆”。基于主角优先的叙事原则,董永形象在故事、形象建构及活动范围中存在“生长”现象,而董永传说中的其他角色也在民众共有知识结构的影响下与久经传唱的人物发生黏合。
作者简介:
赵良(2000—),男,江西赣州人,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间文学。
引文格式:赵良.董永传说的文本流变及其变异机制[J].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24,41(6):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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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永传说即讲述董永事亲或卖身葬父的行为孝感上天,神女下凡助其偿债的故事。作为汉代就已广泛流传的孝子故事,董永传说的叙事主题在流变中几经转易,故而学界对此展开了一系列讨论。赵景深于1946 年发表的《董永故事的演变》一文率先梳理了明代嘉靖之前的董永传说[1],其后诸如王兆乾、汪国璠、车锡伦、郎净、纪永贵等学者在观点、材料等方面均有续补。这些研究的理路基本符合顾颉刚所说的“历史演进法”,即在把握董永传说流变脉络的同时,结合历史背景对流变原因进行一定阐释。遗憾的是,遵循“历史演进法”的基本设想使这些学者并未讨论董永传说在唐后出现了扬孝与释情的流变分野,也疏于总结流变规律。顾颉刚受季莫菲耶夫的影响对“历史演进法”有所反思:“予一生好以演变说明事物,而新、旧两方多见抵斥,盖惟堆砌事实,不能从原理上说明其所以演变之故也。”[2] 2000 年以来,陈泳超、户晓辉、施爱东等学者陆续对这一研究范式的优弊予以反思,这也说明在改进“历史演进法”的基础上,重新梳理董永传说很有必要。因此,在将董永传说的历代文本尽可能搜集完备的前提下,本文拟梳理出一个合乎现有学术认知的流变系统,并借此总结其演变规律。以期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深化对董永传说生长情状的认知,推进相关研究的纵深发展。
所谓董永传说的孝感系统,指汉代以来单纯体现董永孝行的文本集合。孔子曾对孝进行定义:“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3]据此可将孝分为“生养之孝”“死葬之孝”与“祭祀之孝”,董永的孝行主要围绕前两者展开,然而不同时期的董永传说对孝的强调重心却有所不同。早期的董永传说旨在表现董永事父的“生养之孝”,《灵芝篇》对“孝感”元素的凸显奠定了董永传说中“孝感”观念的核心地位,由此形成了董永传说流变的孝感系统。魏晋以后,以阳明本、船桥本《孝子传》为代表的文本除了表现董永事父的“生养之孝”外,还新增了董父亡故的情节,以董永“卖身葬父”的行为强调“死葬之孝”。及至元朝,郭居敬推动确立“二十四孝”系统,将董永的孝行限定为“卖身葬父”一举,这在将董永树立为孝子典范的同时,也使董永传说在明代完成了孝感系统的经典化建构。
(一)孝感系统的起源从汉代董永画像与曹植《灵芝篇》来看,早期的董永传说主要围绕“生养之孝”展开,以董永对父亲的关怀备至凸显其孝行。目前笔者所见的8 幅汉代董永画像①可依据刻画元素分为三类:一是山东的董永画像,重在表现董永耕种时频频回望父亲的关怀之孝。二是巴蜀地区的董永画像,表现董永耕种时服侍父亲进食的奉养之孝。二者还都刻画了董父乘坐鹿车的场景,表现董永的敬顺之孝。而与前两类不同,内蒙古和林格尔汉墓中的董父形象则是端坐于树下憩息,在画中其与董永的距离也较前两类稍远。又因这三类董永画像的内容都是董永正在耕种,董父在树旁休息的情景,且没有神女的出现,据此可以推断汉代董永传说主要围绕“佣耕事父”展开。
由于叙事媒介的固有属性所限,汉代董永画像表现的内容有限,要想了解早期董永传说,还必须联系曹植所作的《灵芝篇》。作为已知董永传说的最早文字记录,《灵芝篇》虽篇幅短小,但已经具备了董永传说的基本内容:“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4]
与汉代董永画像表现的内容一致,曹植亦将笔墨聚焦董永父子的日常生活,强调董永“佣作致甘肥”的奉养孝行。但值得注意的是,曹植并未描写董父的行为动作。董父原本是汉代董永画像中的重要刻画形象,在《灵芝篇》“为父借债”与“神女助偿”情节中却只作为配合董永孝行的角色出现,其重要程度被消减。与此同时,新增的神女形象则成为传说的关键人物,具有帮助董永摆脱困局的重要功能。此外,《灵芝篇》强调“天灵感至德”,“孝感”成为董永摆脱困局的重要原因和神女出场的先置条件,是推动董永传说情节发展的重要因素。曹植对“孝感”元素的凸显使后世传本纷纷以“孝感”为核心内容,由此形成了董永传说的孝感系统。
(二)孝感系统的发展曹植之后,东晋干宝的《搜神记》亦载有董永传说,但其书于宋代散佚,今人所见乃明朝胡应麟从《法苑珠林》《太平御览》《艺文类聚》等类书中钩沉辑佚而来。《搜神记》的失却不传,加之古籍转录纷杂,使得今人对《搜神记》中的董永传说亦无法定论。《搜神记》之外,魏晋时期的董永传说也见于保存于日本的阳明本、船桥本《孝子传》。阳明本《孝子传》载:
楚人董永至孝也。少失母,独与父居。贫穷困苦,佣赁供养其父。常以鹿车载父,自随着阴凉树下。一锄一回,顾望父颜色。供养蒸蒸,夙夜不懈。父后寿终,无钱不葬送。乃诣主人,自卖为奴,取钱十千。葬送礼已毕。还卖主家,道逢一女人,求为永妻。永问之曰:“何所能为?”女答曰:“吾一日能织绢十匹。”于是,共到卖主家。十日便得织绢百匹,用之自赎。赎毕,共辞主人去。女出门语永曰:“吾是天神之女,感子至孝,助还卖身。不得久为君妻也。”便隐不见。故《孝经》曰:“孝悌之志,通于神明。”此之谓也。赞曰:董永至孝,卖身葬父。事毕无钱,天神妻女。织绢还卖,不得久处。至孝通灵,信哉斯语也。[5]43
船桥本《孝子传》载:
董永,楚人也。性至孝也。少而母没,与父居也。贫穷困苦,仆赁养父。爰永常鹿车载父,着树木阴凉之下。一锄一顾,见父颜色,数进肴馔,少选不缓。时父老命终,无物葬敛。永诣富公家,顿首云:“父没无物葬送,我为君作奴婢,得直欲已礼。”富公叹,与钱十千枚。永获之齐事。尔乃永行主人家,路逢一女,语永云:“吾为君作妇。”永云:“吾是奴也,何有然也?”女云:“吾亦知之,而慕然耳。”永诺。共诣主人家。主人问云:“汝所为何也?”女答云:“吾踏机,日织十匹之绢。”主人云:“若填百匹,免汝奴役。”一旬之内,织填百匹。主人如言,良放免之。于时夫妇出门,妇语夫云:“吾是天神女也。感汝至孝,来而助救奴役。天地区异,神人不同,岂久为汝妇?”语已不见也。[5]44
通过这两个版本的《孝子传》可知,魏晋时期的董永传说沿袭了《灵芝篇》的叙事基干,且完整交代了董永孝父的起始,叙述逻辑基本自洽,说明董永传说可能在魏晋时期趋于成熟。人物刻画上,董永身份明确为楚人,债主数量也缩减为一人。情节设置上,以“少失母,独养父”补充了董永家贫的原因。其中的神女也不再是突然降临人世,增补了神女和董永相遇、婚配、偿债和离别的情节。这种细节的增补也在魏晋时期的董永画像中得到体现,如北魏洛阳孝子石棺和宁懋石室就刻画了董永事父、与神女相遇的场景。最为关键的是,阳明本、船桥本《孝子传》除了表现董永事父的“生养之孝”外,还出现了董父亡故的情节,董永孝感上天的原因也由“佣耕事父”转变为“卖身葬父”,说明当时董永传说的叙事重心存在由“生养”向“死葬”转移的趋势。
(三)孝感系统的定型虽然魏晋时期的董永传说已经具有较为完善的情节框架,然自唐代始,对董永事父情节的删减也使得孝感系统发生衍化。敦煌本《孝子传》、李翰《蒙求集注》等中的董永传说都延续了阳明本、船桥本《孝子传》的叙述结构,注重表现董永对父亲的“生养之孝”与“死葬之孝”。《法苑珠林·感应缘》虽同样保留了“鹿车载父”“佣耕事父”的情节,编纂者却将董永传说的核心概括为“董永有自卖之感”。[6]同期的《董永变文》甚至没有出现董永奉养父亲的情节,而直接以董永双亲亡故、卖身葬父为故事起始。
这种对事父情节的删减在墓葬画像中体现为董父的退却。就笔者搜集的29 幅唐至明前董永墓葬画像来看,无论唐代的孝子塔式罐,还是宋代的王十三秀才石棺、河南荥阳司村壁画墓、山西壶关下好牢壁画墓,又或是辽金时期的辽宁鞍山市汪家峪画像石墓、宁夏彭阳县张湾砖雕墓,抑或元代的山西芮城永乐宫旧址潘德冲墓,诸如此类的遗址虽然存有石刻线画、彩绘和砖雕等不同形式的董永画像,但刻画的基本是董永卖身葬父后与神女相遇或偿债后二人别离的场景,董父的形象则完全消失。
值得注意的是,宋代官方主持编撰的《太平广记》《太平御览》中的四则董永传说中均未出现董永奉养父亲的相关内容。这说明对董永“卖身葬父”的强调正式由民间行为上升为国家意志。元代郭居敬摭采二十四孝故事,序而诗之以训童蒙,其将董永传说概括为“葬父贷方兄,天妃陌上迎。织绢偿债主,孝感尽知名”,正式将董永的孝行限定为“卖身葬父”一举,明代《孝纪》《日记故事》《天中记》《钱通》《大明一统志》等文本中的董永传说也均遵照了这一说法。随着明太祖在民间大力推行宣讲教化,“二十四孝”在民间广泛传播以至于“愚夫孺子,皆能道之”[7]。董永传说在统治者移风易俗、稳固民心的过程中完成了自身的经典化建构,孝感系统由此定型。
对于“历史演进法”,施爱东指出其最大的弊病在于“一源单线”的梳理模式。[8]而所谓的“一源单线”即单纯以某一个文本为源头,并以此作单线式的流变梳理,忽视了传说多向性生长的可能。以往对董永传说的梳理也大多存在这种问题。实际上,从唐代开始,以《董永变文》为首的部分文本在承续此前董永传说的基础上,还吸取了其他故事类型或叙述模式,从而形成了董永传说流变的复合系统。有别于孝感系统的董永传说,这些复合文本着重表现董永夫妇的情感,使董永传说的叙事核心实现了由“孝”到“情”的主题迁移。
(一)董永传说对域外故事类型的汲取《董永变文》是最早与其他传说发生复合的董永传说文本。与此前诸本不同,《董永变文》虽延续了孝感系统的“卖身葬父”“路遇神女”“织绢偿债”“夫妇别离”的叙事线索,却在故事结尾增补了董永之子寻母的情节,与“天鹅处女”型故事复合。增补内容如下:
却到来时相逢处,“辞君却至本天堂!”娘子便即乘云去,临别分付小儿郎。但言:“好看小孩子,”董永相别泪千行。董仲长年到七岁,街头由喜(游戏)道边旁,小儿行留被毁骂,尽道董仲没阿嬢。遂走家中报慈父:“汝等因何没阿娘?”当时卖身葬父母,感得天女共田常;如今便即思忆母,眼中流泪数千行。董永放儿觅父(母)去,往行直至孙宾(膑)傍:“夫子将身来誓掛(筮卦),此人多应觅阿嬢。”“阿耨池边澡浴来,先于树下隐潜藏。三个女人同作伴,奔波直至水边傍。脱却天衣便入水,中心抱取紫衣裳;此者便是董仲母,此时修(羞)见小儿郎。”“我儿幽(幼)小争知处,孙宾(膑)必有好阴阳。阿嬢拟收孩儿养,我儿不仪(宜)住此方,将取金瓶归下界,捻取金瓶孙宾(膑)傍。”天火忽然前头现,先生失却走忙忙,将为当时总烧却,检寻却得六十张。因此不知天上事,总为董[仲]觅阿嬢。[9]112-113
考诸《董永变文》的情节变化,应与《田昆仑》有密切的关联。其相似之处在于:第一,核心人物都曾与神女婚配;第二,神女离开后,故事的核心人物调整为神女之子,后续情节也相应地围绕“寻母”展开;第三,神女之子都在术士的指引下与母亲相认;第四,都出现了取走神女羽衣的情节,不同之处在于田昆仑取走羽衣的目的是与神女婚配,而董永之子取走羽衣则是为了与神女相认;第五,都出现了“董仲”这一角色,其角色功能亦有差异—《田昆仑》中的董仲为助寻母者,而《董永变文》中的董仲为董永之子,承担寻母的功能。因二者同为敦煌遗书,又处于同一文化环境,所以《董永变文》与《田昆仑》可能基于相似的情节与角色元素而出现了复合现象。
对于董永传说的新变,程蔷认为这是吸取了“寻父(母)”“方士道术沟通天人”和“天鹅处女”等故事类型的叙事情节模式。[10]其中,“天鹅处女”故事类型的大致情节为:一个青年取走神女具有神奇功能的羽衣,神女不得返归而与青年婚配,之后神女取回羽衣返回天界。而王青认为“天鹅处女”型故事最早源于印度《百道梵书》,《田昆仑》则是这一故事类型在中国成熟的标志。[11]《董永变文》与《田昆仑》内容的相似,再加上《董永变文》中“帝释”“阿耨池”等佛家用语的出现以及卷首语“人生在世审思量,暂时吵闹有何方(妨);大众志心须净听,先须孝顺阿耶嬢。好事恶事皆抄录,善恶童子每抄将”[9]109,《董永变文》对佛教善恶果报理念的宣扬说明唐代部分董永传说文本可能受到佛教的影响,从而复合了域外故事的元素。
(二)董永传说对本土叙事模式的吸收作为董永传说的早期复合文本,《董永变文》尚遗留明显的佛教色彩,也存在既言董永“亦无知识及亲房”,又提及董永葬父“六亲今日来相送,随东(车)直至墓边傍”[9]109 的逻辑纰漏。而在宋话本《董永遇仙记》之后,董永传说的复合文本延续了《董永变文》的叙述结构,内容却与本土的才子佳人叙述模式发生触染,更加强调董永与神女的情感描绘。
这首先表现为对董永与神女“才貌”的强调。对董永,虽然《董永遇仙记》仍然将之塑造成贫孝子的形象,但其身份已经由农夫转换为少习诗书的读书人。这种角色身份的转变也使董永传说的情节有所调整,如身为农夫的董永只需着重强调其“佣耕事亲”和“卖身葬父”的孝行,而作为书生的董永则必须恪守礼法、着眼仕途,因此在神女请求与董永成婚时,董永坚持以“又无媒人,难以成事”[12]124 婉拒;又如在与神女别离后,董永通过向皇帝赠送宝物的方式入仕。对于神女,《董永遇仙记》首次出现关于其外貌的描写:“月里嫦娥无比,九天仙女难描。玉容好似太真娇,万种风流绝妙。行动柳腰袅娜,秋波似水遥遥。金莲小笋生十指,羞花闭月清标。”[12]124《董永遇仙传》还特地在神女与债主约定织绢偿债之前,设置神女“一夜纻丝”的情节,以债主“不曾见如此手快之人”的惊叹和“上面皆是龙文凤样,光彩映日月”的织物凸显神女的织绢才能。[12]125
其次,与才子佳人叙述模式的复合使得《董永遇仙记》也关注董永与神女的爱情书写。如董永与神女初遇成婚后,《董永遇仙传》以“迤逦行到”形容二人向债主赴约。“迤逦”一词可指道路回环连绵,亦可指缓行状,但真的是路途遥远、悲恸亡父,以致董永夫妇行动迟缓吗?实则不然,董永无钱殡送父亲时,文中称其“当日离家,径投傅长者家,见了院子,央他报说卖身之事”[12]124。同样是去债主家,但董永前后的行动速度不同,因此“迤逦”一词实际表现的是董永夫妇新婚宴尔的状态。又如以往的董永传说并未刻画夫妇别离后董永的情绪变动,而《董永遇仙传》则称其仰天哭道:“指望夫妻偕老,谁知半路分离!”[12]125 借此表现董永夫妇的感情之深。
最后,对才子佳人叙述模式的吸取也影响了董永传说的流变系统,《董永遇仙记》之后,表现董永与神女情感的文本渐多,出现了扬孝与释情的流变分野。诸如《织锦记》《张七姐下凡槐阴记》《大孝记》《董永卖身张七姐下凡织锦槐阴记》《小董永卖身宝卷》等文本都集中讲述了董永与神女“槐荫相会”“槐荫分别”的情节,使董永传说的主题实现了由“孝”到“情”的迁移。
以往对董永传说的梳理并未涉及流变规律的总结,而若要探究传说的流变规律,形态研究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方法。形态研究排除了文本外部世界、读者与作者的影响,而专注于作品本身,这种研究变量的减少使得对文本的纯粹分析成为可能。施爱东也认为“形态研究是以形态描述为基础,以功能研究为落脚点,以揭示规律、建立秩序为指归的一种认识论的研究方法”[13]8。但与单纯强调动词性因素和角色功能的故事形态研究不同,张志娟、陈泳超、朱佳艺、王尧等学者都认为传说形态研究往往需要兼顾情节发展与名词性因素。这就启发我们从“情节”与“人物”的变化来考察董永传说的变异机制。
(一)传说情节的衍生机制前文已述,董永传说在唐前就已具有相对完整的情节架构,而唐后的董永传说则吸收了其他故事的因素,在叙述体量与主题上均有所更改。那么,在董永传说的流变过程中什么是其稳固流传的部分?增添了哪些情节单元?其情节增长遵循何种规律?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通过梳理搜集的48 则董永传说文本,我们发现董永传说的各个文本或显或隐地蕴含以下情节单元:1.董永家贫;2.董永事父;3.董永父亡;4.董永卖身葬父;5.董永路遇神女;6.神女织绢偿债;7.夫妇分别。这些情节单元彼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又因其具备叙述董永传说基本内容的能力,故而将这些共有情节单元的集合称为董永传说的最简结构。实际上,董永传说的核心是“葬父难题”和“偿债难题”,其情节也围绕“难题”与“难题被解开”的互动展开。“董永家贫”“董永事父”“董永父亡”这三个情节单元作为叙述背景,其功能在于为董永设置“葬父难题”,是董永展现其卖身孝行的前提。“董永卖身葬父”作为传说的情节核心,是董永解决“葬父难题”的方式,亦是触发“偿债难题”的关键要素。“董永路遇神女”是董永传说解决“偿债难题”的前提,只有借助神女的帮助,董永才能在短时间内重获自由身。而“神女织绢偿债”与“神女离去”则是解开“偿债难题”的方式与结局。其中,“董永卖身葬父”“神女织绢偿债”作为解决难题的方式,是董永传说的关键情节,也是区别于其他孝子故事的标志。
唐前的董永传说大多遵照这个最简结构,但这个最简结构在逻辑上却并不完善,存在许多情节空白,这些空白大多在唐以后的文本中得到弥补。通常来说,董永传说的流变遵循逻辑规范,会对前代文本中未提及或不合理的内容进行补充说明。这种情节增长通常具有三种缀补模式:一是前缀式,即在董永传说的开头对事件发生的背景予以补充。如孝感系统中的董永传说大多以寥寥几语介绍董永家贫、少失母、独养父的故事背景,而《张七姐下凡槐阴记》《小董永卖身宝卷》中增补了董永丧母、连年遭荒以致家道中落的情节。二是插入式,即在董永传说的情节进程中叠加情节,在完善叙述细节的同时进一步增加情节的跌宕回转。如阳明本、船桥本《孝子传》之后的董永传说以董永“卖身葬父”这一情节增补董永孝感上天的原因;又如魏晋《孝子传》与句道兴《搜神记》增补董永夫妇相遇的情节,《董永遇仙传》之后则更以“槐树为媒”的情节增添了董永与神女相遇的传奇色彩;再如《大孝记》《董永卖身张七姐下凡织锦槐阴记》都设置了神女向天界求助,众神女一同完成织绢任务的情节,以增补“织绢偿债”的具体经过。三是后补式,即在董永传说最简结构的情节收束后增补情节。如《董永变文》在董永与神女分别的情节之后,出现了董永之子寻母的情节衍生。
实际上,在董永传说的流变过程中,增长的情节基本没有改变董永传说叙事的基干,其情节生长的基点也始终围绕着董永传说的最简结构。而之所以遵循逻辑规范,一是因为人的心理认知存在“闭合律”,即人在面对不封闭的结构时往往会在心理作用的影响下使其趋于完整。韦特海默尔认为:“假如已知有不稳定的平衡和不稳定的构造,它们表现出内在关系的某些类型,人们就能根据构造律的认识预言随之而来的应该是什么样的组织结构。它将是那样的一种结构,一种最有条理,最全面,最稳定,最不受偶然和专断影响的结构:一句话,最完善的结构。”[14]
韦特海默尔还强调人类认知的“闭合律”依赖于结构整体固有的属性,这就指明了决定董永传说情节生长的另一个因素—叙述语言存在的“叙事闭合”机制。有学者认为“叙事闭合”机制的表现之一就是“凭借因果性把前后接续的事件转变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在其中,任何单个事件都能够在情节链条的整体中获得位置和意义,而无需参照故事外的经验世界”[15]。因此,我们也可以看到董永传说的情节单元之间往往呈现因果逻辑,彼此相互勾连而不能肆意生长或消失,而情节的生长就往往发生于叙述结构的空白区域,起着使情节完整、叙述闭合的功能。
一般来说,董永传说的情节增长并非无限制的,其情节的设置都必须指向故事的结局,以解决难题、结束故事为目标。已有的研究证明人类的知觉容量是有限的,故而人会不自觉地选择接受能够引起其兴趣、与其认知一致或者符合其需求的信息。[16]而在这一筛选过程中,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认为在满足生理与安全需要之后,人们对于审美的需求也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丑会使他们表现出某种病态,美会使他们痊愈”[17]。这种审美需求使得董永传说在流变过程中往往呈现“大团圆”结局的叙事倾向。如在原先董永夫妇别离的情节基础上,以《董永遇仙传》为代表的文本增添了董永与债主之女或丞相之女成婚的情节。又如唐前董永传说并未描写偿债后的董永境况,而《小董永卖身宝卷》《张七姐下凡槐阴记》《大孝记》《董永卖身张七姐下凡织锦槐阴记》都增加了董永科考或将神女所赠宝物呈交皇帝,因而荣归故里的情节。施爱东认为:“大团圆的故事结局,既是故事设定的伦理目标,也是标志故事结束的游戏终点。”[13]73 所以我们也可以发现董永传说的流变还会不断优化故事情节从而补足董永的不圆满状态,使故事结局趋于“大团圆”。
(二)传说人物的生长模式比对历代文本之后,我们发现董永传说不仅有情节的衍生,而且董永这一角色在故事、形象建构、活动区域以及名称上也存在着元素叠加现象。首先是角色故事的累积。虽然董永传说主要讲述了董永“卖身葬父”的故事,但也出现了其他主题的故事。如吕剧《圣贤楼》增补了董永之子为谋取利益,谎称董永离世,吸引乡里前来祭拜,而暗地将董永软禁的故事。[18]《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江苏卷》中也记载了董永因其子好吃懒做而被饭山埋葬的故事。[19]其次是角色形象的延展。历代的董永都被刻画为孝子形象,但所塑造的重心不同:唐前的董永被塑造为佣耕事父和卖身葬父的贫孝子,唐代则开始注重表现董永孤苦无依和其子寻母的经历,至于宋代以后的董永则逐渐丰赡为书生和状元郎形象。最后,董永这一角色也存在地域转移。董永最早被刻画为山东千乘人氏,但在流播过程中董永的活动范围出现了向南转移的倾向。如李贤《大明一统志·湖广布政司》记载:“董永,千乘人。东汉末年,奉其父避兵来居安陆。”廖道南《楚纪·树节外纪后篇》称:“董永,千乘人。东汉末,避兵孝感。”
民间文学的叙述存在主角优先的原则[20],因此作为董永传说主角的董永具有角色生长的先天优势。但董永传说中的其他角色也存在生长现象,表现为董永妻子与织女或七仙女,董永之子与董仲舒,助寻母者与孙膑、严君平、鬼谷子、袁天罡等的黏合现象。现将董永传说部分篇目中的人物黏合情况列举如下,见表1。据此可以发现董永传说中发生角色黏合的往往是久经传唱、民众耳熟能详的人物,这就说明角色名称的变化不仅需要满足角色的基本特性,还依赖于民众的共有知识结构。葛兆光先生认为历史的连续性与民众的一般知识、思想和信仰密切相关,这些“最普遍的、也能被有一定知识的人所接受、掌握和使用的对宇宙间现象与事物的解释”[21]植根于民众不言而喻的依据和假设,是俗民理解世界的方式和生活的规则,亦是民族的文化底色所在。
表1 董永传说人物粘合情况
具体而言,董永传说中人物黏合的特征有三:一是事迹相似。如董永妻子黏合的织女、广寒宫仙子与七仙女都存在与凡人婚配的传说。二是姓名相近。如董永之子的黏合除了要满足能够沟通天人的特征之外,还必须为董姓,因此主张“人之人本于天”[22]的董仲舒就成了最佳的选择。三是评价相似。如与助寻母者黏合的鬼谷子、孙膑、严君平、袁天罡等都是历史上有名的智者。
此外,对董永传说而言,无论其中角色的生长情况如何,角色的职能始终不变,也无法改变董永传说情节的最简结构。普罗普在剖析100 则俄国神奇故事时就发现故事中动词性因素比名词性因素更为稳定,并认为故事演变中“变换的是角色的名称(以及他们的物品),不变的是他们的行动或功能”[23]。因此我们也可以看到董永妻子的职能都是施展神通帮助董永偿债,董永之子寻母的任务不会改变,而助寻母者也始终要指引董永之子寻母的道路,帮助其在众多神女中找到母亲。
截至目前,笔者共搜集董永传说48 则。对这些材料进行分析后,发现董永传说的产生与中国孝道观念密切相关。早期的董永传说以“生养”为核心内容,着重表现董永佣耕供养父亲的场景。汉末的董永传说开始凸显“孝感”主题,由此形成了一系列专注于表现董永纯孝的文本。魏晋的董永传说除了表现董永事父的“生养之孝”外,还出现了董父亡故的情节,其叙事重心存在由“生养”向“死葬”转移的趋势。唐代之后,董永传说出现了扬孝与释情的流变分野。一部分董永传说删减了事父情节,将董永的孝行限定为“卖身葬父”,并在丧葬实践、官方推广的过程中完成了孝感系统的经典化建构。而另一部分董永传说文本与源自印度的“天鹅处女”型故事黏合,又汲取了宋代话本小说的才子佳人叙述模式,由此催生了董永传说的复合系统,并使得董永传说的叙事核心实现了由“孝”到“情”的主题迁移。可以说,董永传说的孝感系统与复合系统共同组成了其流变的“一源双线”模式。
从传说内部结构的视角来看,情节与名词性因素的变化是董永传说的流变核心。在心理认知的“闭合律”与叙述语言的“叙事闭合”机制的影响下,董永传说增长的情节并没有改变叙事的基干,而是围绕董永传说的最简结构进行生长,以解决难题、结束故事为目标,从而使董永传说不断趋于“大团圆”的故事结局。值得注意的是,无论董永和传说中的其他角色在故事的累积、角色名称的黏合、角色形象的延展和活动地域转移发生何种生长现象,角色的职能却始终不变,也无法改变董永传说情节的最简结构。
虽然基于有限的材料,我们未必能全面探知董永传说的流变史实,但基于顾颉刚先生“不求一真,惟穷流变”的原则,已足以供我们了解董永传说的产生与形变。需要说明的是,本项研究在梳理历代董永传说时暂且悬置了对董永传说活态文本的整理与讨论,而这也正是此后可供深究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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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张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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