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提升玉树青少年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校园法治氛围,玉树州人民检察院趁着三月开学季深入州级四所中等院校播下法治的种子,期待着学生们在新的一年茁壮成长、灿烂绽放。
为提升玉树青少年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校园法治氛围,玉树州人民检察院趁着三月开学季深入州级四所中等院校播下法治的种子,期待着学生们在新的一年茁壮成长、灿烂绽放。
州二高普法篇:奋斗正当时
未检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二高校园,为该校高一年级150余名学生上了一堂内容丰富的法治课。检察官以电影《哪吒2》为切入点,通过电影中的剧情,让同学们更加深刻理解升仙考试就好比仙人的高考,是为了日后的封神公务员考试进行的一门考试选拔,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那么敖丙和哪吒就会因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而双双被认定为“代替考试罪”。除此之外,为他们俩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试题,并且提供具有避开或是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的作弊器材“迷迷眠眠丹”的太乙真人,也很有可能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重点】
【组织考试作弊罪】【代替考试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四高普法篇:法育少年梦
州第四民族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以“铲除校园霸凌,净化校园环境”为主题,从目前我国校园霸凌的情况、种类、产生的原因、危害后果、预防和应对方法几个方面向学生讲解了如何净化校园环境,让学生远离校园霸凌,更好地学习从而成就未来。法治副校长向学生们分享了这次为何会以校园霸凌为主题,提到“我们的内心能强大到直面恶的存在,但有时我们与恶的距离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告诫同学们:“学习的过程有迷茫,有怀疑,也有放弃,但青春只有一次,坚持,未来你一定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并带领全校1500名学生一同宣誓:“不做欺凌者,要勇敢地用法律保护好自己。”
【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州中学普法篇:法伴少年行
走进州民族中学,检察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围绕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什么是叛逆期、如何正确面对叛逆期以及未成年人如何面对心理问题等方面,向该校的师生做了讲解。课堂上,同学们积极主动,配合检察官共同完成了几组校园欺凌情景模拟及心理测试小游戏。课程的最后向在座的各位跟班老师提出要通过理解孩子们背后的成长需求,用引导代替压制,将冲突转化为培养责任感、同理心的机会。
【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州职业技术学校普法篇:法润少年心
检察官结合该校学生年龄与认知特点,通过剖析未成年人被性侵、网络诈骗的真实案件,详细分析这些行为的成因、危害及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与法治观念,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我,抵制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活动现场为2000余名在校师生专门设置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未检检察官耐心解答并送上精心准备的小礼品,氛围热烈。
【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此次“法治进校园”成效显著,有效增强了学生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玉树州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建立健全法治副校长机制,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让法治之光照亮校园每个角落,全方位护航玉树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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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树州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