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接着我们的《说文解字》课程,本课讲“竹”部的两个汉字:“竹、箭”。两字均为现代汉语常用字,收录在1988年国家语委颁布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竹”是说文部首之一,也是第五卷的第一个部首。
接着我们的《说文解字》课程,本课讲“竹”部的两个汉字:“竹、箭”。两字均为现代汉语常用字,收录在1988年国家语委颁布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竹”是说文部首之一,也是第五卷的第一个部首。
1、竹。《说文解字》给出的解释是:“竹,冬生艸也。象形。下垂者,箁箬也。”象形字。本义是竹子。
(竹)
甲骨文的“竹”字 ,象两片下垂的竹叶。战国时楚简“竹”字或加短横为饰(应来自金文字形,图中红字),但基本保持两叶下垂之形,到小篆又加以规整。但象形构字基本没有改变。
竹子,禾本科多年生常绿植物,茎中空,有节,可供建筑和制器物用。也可作造纸原料,枝叶经冬不凋。竹子是禾本科,所以它实际上是草,不是树。最高的的竹子,能长到45米高。因此,我们通常说竹子是“最高的草”。
所谓“冬生艸”,是说竹子经冬不凋。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补遗:“冬生谓经冬不死。”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冬生’者,谓竹胎生于冬,且枝叶不凋也。”
《说文》所说“下垂者,菩箬也。”应不确,王筠《说文释例》:“今人画竹口诀曰:个个个,个个破。盖竹叶异于他物,其形左右纷披,故以个字写之。篆文象在上之叶,非象苞筍之箁箬也。初生时,箬抱筍,无所谓下垂。稍长,箬堕于地,更不能长垂于节间也。”
(箁箬)
《汉书·地理地下》:“巴、蜀、广汉……有江水沃野,山林竹木蔬食果实之饶。”
本义之外,竹还有其他用法:
(1)古代八音之一,指箫笛一类竹制乐器。《周礼·春官·大师》:“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郑玄注:“竹,管箫也。”
(竹制乐器)
(2)竹简。《墨子·尚贤下》:“古者圣王,既审尚贤,欲以为政,故书之竹帛,琢之槃盂。”古时的圣王既已明白了尚贤的道理,想以此为政,所以把它写在竹简、丝帛上、雕在槃盂上。
(3)竹符。谢灵运《过始宁墅》:“剖竹守沧海,枉帆过旧山。”李善注:“《汉书》曰:初与郡守为使符,《说文》曰:符,信。汉制以竹,分而相合。”竹符与虎符的作用、形制均类似。
(4)草名。扁竹。也作萹蓄。《尔雅·释草》:“竹,萹蓄。”郭璞注:“似小藜,赤茎节,好生道旁,可食,又杀虫。”《诗·卫风·淇澳》:“瞻彼淇澳,绿竹猗猗。”毛传:“竹,萹竹也。”看那淇水弯弯的地方,茂盛的萹竹连一片。(注意,这里的竹,并不是竹本义的那个竹子。)
此外,竹还是姓。《广韵·屋韵》:“竹,姓。本姜姓,封为孤竹君。至伯夷、叔齐之后,以竹为氏……后汉有下邳相竹曾。”
竹的小篆写法如图:
2、箭。《说文解字》给出的解释是:“箭,矢也。从竹,前声。”形声字。本义是箭。
古代的箭多用竹制,杆长二三尺,装上尖头,杆末梢或附有羽毛。如:箭靶;一箭双雕。现代少数民族还仍有沿用竹箭的。
《释名·释兵》:“矢,又谓之箭。”《急就篇》卷三:“弓弩箭矢鎧兜鉾。”颜师古注:“以竹曰箭,以木曰矢。”
杜甫《兵车行》:“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引《艺文类聚》引《说文》改作:“矢竹也”。
那么,箭的本义就是竹名,即箭竹。《说文解字注》:“矢竹者,要以为矢之竹也。”晋戴凯之《竹谱》:“会稽之箭,东南之美。”自注:“箭竹,高者不过一丈,节间三尺 ,坚劲中矢,江南诸山皆有之。会稽所生最精好。”箭竹几乎实心,做箭矢十分合适。
沈括《梦溪笔谈·谬误》:“东南之美,有会稽之竹箭。竹为竹,箭为箭,盖二物也。今采箭以为矢,而通谓矢为箭者,因其箭名之也。”
依此说,《说文》箭之本义应为箭竹。
本义之外,箭还有其他用法:
(1)漏箭,古代滴漏计时用的标尺。《周礼·夏官·挈壶氏》:“凡丧,悬壶以代哭者,皆以水火守之,分以日夜”。汉郑玄注:“漏之箭,昼夜共百刻,冬夏之间有长短焉。大史立成法,有四十八箭。”
(2)古代博具。《广雅·释器》:“博箸谓之箭。”《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秦昭王令工施钩梯而上华山,以松柏之心为博,箭长八尺,棋长八寸。而勒之曰:‘昭王尝与天神博于此’矣。”秦昭王命令工匠用钩梯登上华山,用松柏的心做成一副棋,箭长八尺,棋子长八寸,并刻上字说;“昭王曾在这里和天神下过棋。”
箭的小篆写法如图:
来源: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