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遂川县人民检察院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检察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处置流程,着力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
热情接访,提供法律咨询。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通讯员钟金枚)遂川县人民检察院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检察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处置流程,着力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
近日,被害人家属赵某来到该院12309服务中心反映:“我是钱某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判决下来之后,被告人虽然坐牢,但没对我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我对这个判决感到不服。”
2023年10月,被告人钱某驾驶小车与被害人赵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车载赵某已)发生碰撞,造成赵某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经交警部门认定,钱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事发后,被告人钱某仅部分赔偿被害人。该案起诉至法院后,判处钱某有期徒刑10个月。
该院受理案件后,由控申办案团队对原案件进行审查,发现案件实体审查事实清楚,量刑得当,程序合法,遂及时联系被害人家属、律师进行释法说理,详细向被害人家属解释检察机关的法律定位,案件的处置流程、量刑情节等。在交谈中了解到,被害人确因该案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该院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对被害人给予一定的救济。该案还有被害人系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影响,该院及时联系县妇联派出专业心理咨询师,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解心结。对此,被害人家属赵某表示息诉服判,并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近年来,为进一步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该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不断优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强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用法用情疏解群众心头之堵,让群众心畅气顺。
遂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铁岚说:“我院优化矛盾纠纷排查、受理、化解、回访工作流程,形成‘全周期’工作闭环,有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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