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感觉我们的生活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因为科技的发展一天一个样。就拿我们购物的方式上来说,从之前的大商场大超市小卖部时代,已经过渡到了网购时代。虽然依旧会在实体店购买一些东西,但是,网购的占比,绝对是远远超过了线下购买。
进入21世纪以来,感觉我们的生活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因为科技的发展一天一个样。就拿我们购物的方式上来说,从之前的大商场大超市小卖部时代,已经过渡到了网购时代。虽然依旧会在实体店购买一些东西,但是,网购的占比,绝对是远远超过了线下购买。
单纯网购这个事情上来说,也是一直在变化的。从最初的看图片购买,到后面的看视频购买,最近两年,视频又进一步升级了,从预拍摄,变成了直播。
并且,销售产品的卖家,也发生了变化,以前是专业销售型企业,现在出现了个人卖家。
购买方式上,也在以前的单独购买的基础上,衍生出了团购的模式。
视频直播,短视频带货,团购,都是最近几年出来的销售模式,很多企业也跟上了时代的步伐,开始通过这些模式做销售。我们公司最近也是成立了一个专门做这些新模式销售的部门,称之为新媒体部。
新媒体部成立之后,第一件事情是开始准备办公设备。这个部门跟之前的部门都有些区别,办公不是仅仅用一台电脑这么简单,而是有很多特殊要求。直播、拍摄视频、团购,需要很多高性能手机、相机、还有摄影装备。
想必我不用多解释了,这些设备,价格不菲。所以,新媒体部提交到财务部的资金申请表,金额巨大。
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新媒体部的资金申请被财务部驳回了。驳回的原因倒是有理有据,公司对于办公设备的采购,有明确的规定:一次性5千以内的,有副总的签字就可以打款;超过5千,不超过2万的,总经理签字就可以打款;超过2万,不超过5万的,总经理签字,加任一股东签字就可以打款;5万以上,必须公司所有股东签字,才能打款。此次新媒体部申请的金额超过了5万,但是没有全体股东签字,所以财务驳回了。
之后,新媒体部的主管尝试过找领导协助,联系三位股东。可是,这三个人却没有那么容易联系,并且相互推诿,联系到一个的时候,总是会说让找其他人先签。
对于财务来说,操作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只是按照公司规定操作而已。这条规定,也是当初公司三名股东创业之初就设定的,写进公司章程的。不过,这件事情的后果,却是比较严重的。
由于新媒体部门筹建进度的耽搁,本来定好双11新媒体部门的活动,没赶上。而商业竞争中,时效性非常重要,更何况是双11这样的大型节点。同行都在改变,都在提升自己的销售渠道和手段,而你在原地踏步,没有任何改变和提升,那就相当于是退步了。最终结果,这个双11公司的销售非常不乐观,被竞争对手抢掉了不小的市场份额。
这样的结果,三个股东难以接受,开启了追责,结果,最后把责任按到了财务头上。股东给出的原因是:新媒体部门是公司股东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的新部门,有会议纪要。并且,也通过文件的形式下发了通知,加盖了公司公章,叫其他各部门配合。现在的问题财务不配合导致的,责任由财务承担,要将其开除。
不过,财务却不想背这个锅,如今,选择要跟领导杠到底。在她看来,问题发生的真正原因,是公司流程不完善,和股东之间的相互推诿,而并非自己这样一个员工操作上的问题。公司开除她是自由,但是,她也会选择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主张公司违法开除。
来源:老田侃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