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钱跑路、以次充好、商品过期……消费者合法权益应该如何保护?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3-20 22:35 2

摘要: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都引人关注,既是对市场秩序的警示,也是对法治社会诚信底线的重申。当前,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大数据杀熟等新问题时有发生,而消费者维权面临举证难、成本高、周期长等痛点、难点。如何构建公平、公正、公开、诚

办卡后老板卷钱跑路了,盒装的鲜切水果腐烂,商家的“图片仅供参考”“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这些消费中的“坑”,你踩过吗?

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都引人关注,既是对市场秩序的警示,也是对法治社会诚信底线的重申。当前,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大数据杀熟等新问题时有发生,而消费者维权面临举证难、成本高、周期长等痛点、难点。如何构建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已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

消费者“踩坑”屡见不鲜

2024年11月22日,桂平市的伍女士使用在桂平某养生馆购买的护肤品,12月1日出现严重脱皮。老板得知后让其停用,并给其他护肤品替代。伍女士用替代的护肤品后皮肤有好转,老板又让其再使用先前在该店购买的护肤品。12月8日,伍女士听从老板重新使用先前购买的护肤品的建议,3天后脸上起水泡、疹子。12月12日,伍女士就医,被医生诊断为化妆品引起过敏。

2月5日,平南县的冯先生向平南县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举报称,其未成年的孩子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拿压岁钱陆续在某文具店购买盲盒产品,合计1300多元。这些盲盒就像一个个“小陷阱”,吸引着孩子不断投入金钱。

“这水果就10多元钱,来回跑太麻烦了,我自己也不知道这属不属于可以维权的范围。”港南区八塘街道的曾女士在市区某水果店买了一盒新鲜切好的水果,回到家打开才发现水果不新鲜甚至出现腐烂,随手便扔进垃圾桶,从没想过要去找商家维权。

记者在市网络问政平台也看到不少消费维权的案例:网友“fatfatfish”称,其在某健身房交了会籍管理费,2个月不到健身房关门了;网友“贵港小岑”在电商平台买到假货,联系电商平台进行假货鉴定,被告知该商品不存在任何问题,厂商无法协助假货鉴定,维权之路陷入困境;网友“小红”在实体店购买婴儿衣服,回家后仔细查看发现衣服破损,想去退货,店员表示只换不退,网友疑惑“这是否合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出的数据显示:去年,我市12315平台共接收投诉7821件,同比降低8.54%;受理5464件,同比降低10.78%。从投诉问题来看,投诉受理量较大的主要有食品安全、售后服务、合同、质量等;从投诉的产品类型来看,商品类投诉4286件、服务类投诉1359件。

消费者为何容易“踩坑”

“我选了一个没怎么听说过的品牌,就出事了,幸好有关部门及时帮我挽回了损失。”伍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在某养生馆购买护肤品使用过敏,找商家协商退款赔偿,商家不同意,于是拨打当地消费者投诉热线。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及时跟踪监督,商家终于退货退款并支付就医费用。

“实体店购物有‘坑’,网上购物‘坑’更多。网上的日用小商品售价才几块钱,大家都怕麻烦,权当花钱买教训了。”曾女士表示,网购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便利,但网购难以收集到确凿证据,往往比在实体店维权更难,一般是商家以“在正常误差范围内”的理由,用补差价的方式协商解决。

港南区江南工业园的李老板从事木业生产10多年,主要从事木制品生产销售,产品大部分走电商平台。他说,随着互联网不断普及,电商平台已经成为重要的销售渠道,但由于电商行业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尚未完善,部分电商企业为了一点蝇头小利绞尽脑汁钻法律空子,给消费者造成消费困扰甚至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电商平台商家信誉,甚至扰乱电商平台正常秩序。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完善电商平台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电商平台各方主体权益和责任,共同维护诚信的市场秩序。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怕麻烦”,这也给了不法商家可乘之机。部分消费者一味追求价格低廉,以为买到优惠产品,从不查看商家证照、商品信息等,从而掉入消费陷阱。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消费者因为金额不大、取证麻烦、耗费时间等多种因素没有及时维权,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商家的不法行为。

消费者如何避免“踩坑”

“选择正规的店铺消费”“选择知名品牌”“要积极维权”……采访期间,记者发现市民都具有较强的消费维权意识,知道如何避“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政府有关部门要督促商家按照法律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商家也可避免职业投诉或者恶意索赔。”冯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比较盲目,家长应该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商家也要提醒,当未成年人涉及较大金额消费时,应当及时制止并联系家长,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陆如积律师认为,消费者在消费时应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发票、收据、合同、聊天记录、拍照或者录像等。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及时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最好通过微信、录音、短信等沟通协商,便于保存双方沟通协商的内容。如无法与商家协商处理,要积极向电商平台、第三方、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陆如积建议消费者,消费时尽量选择诚信的商家,以避免出现纠纷,一旦出现纠纷,应理性依法维权,避免过激行为。

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年来,我市积极组织开展“3·15”消费维权年主题“共筑满意消费”现场宣传活动,为消费者答疑解惑、识真辨假,发放消费维权资料,切实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组织开展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动员商家积极参与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地图标注工作,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同时,针对职业索赔和恶意投诉,逐步推进制定依法处置职业索赔行为维护良好营商环境指导意见,避免消费投诉举报公共资源浪费,保驾护航真消费,不断促进市场健康循环发展。

内容来源:贵港日报 全媒体首席记者 黄静华

来源:贵港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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