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2月,安定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利用直播平台组织赌博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某在“快手”直播间通过直播"麻将消消乐"游戏,以每局麻将牌凑十消牌获取输家投注金额的方式吸引观众参与,张某某从每名赌客每局投注金额中抽取台费获利,共计抽头渔利7000余元。法院经
不听 不信 不转账
防范于心
反赌于行
2025年2月,安定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利用直播平台组织赌博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某在“快手”直播间通过直播"麻将消消乐"游戏,以每局麻将牌凑十消牌获取输家投注金额的方式吸引观众参与,张某某从每名赌客每局投注金额中抽取台费获利,共计抽头渔利7000余元。法院经审理认定其行为构成赌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参赌人员也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这起案件揭开了网络赌博披着“娱乐游戏”外衣的违法本质,为沉迷虚拟博弈的网民敲响警钟。
娱乐与赌博的边界在哪里?
网络空间里,合法游戏与违法赌博的界限往往模糊难辨。本案中,张某某利用热门消除类游戏,设置与真实货币挂钩的“台费”机制,使普通游戏演变为赌博工具。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行为性质:正规网络游戏以提供娱乐服务为核心,通过道具销售、会员订阅等合法方式盈利;而网络赌博必然存在“以小博大”的资金流转,组织者通过抽头分成、赌资抽水等手段非法获利。当游戏规则被设计成“赢钱机制”,当娱乐体验异化为金钱博弈,就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法律亮剑
我国刑法对网络赌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根据法律规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5000元或累计参赌人数20人以上即可入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是普通参与者,赌资累计5万元或参赌10次以上,也将面临治安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网络赌博呈现“平台化”、“技术化”特征,从开发赌博软件到提供资金结算,形成完整黑色产业链,参与者即使未直接组织赌局,帮助推广、充值、提现同样可能构成共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一次点击都可能成为证据链的一环。当直播间里的“电子筹码”与真实货币产生关联,当“游戏规则”变成“赌局设计”,就已经跨越了法律边界。检察官建议网民增强风险意识,选择正规游戏平台,警惕“高回报”“低门槛”的赌博陷阱。发现涉赌线索时,应及时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举报。唯有筑牢法律防线,才能让网络空间真正成为愉悦身心的净土,而非吞噬财富的深渊。
监制:李相国
审核:骆洨锐
供稿:益 鸿
编辑:史雅平
来源:安定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