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喜欢结伴旅游的上海阿姨爷叔一定不少吧~但让市民马老伯意外的是,因为自己在旅游时动员大家购买鲜花饼,竟然被好友人身攻击了10个月,两人还因此吵上了法庭。
喜欢结伴旅游的上海阿姨爷叔一定不少吧~但让市民马老伯意外的是,因为自己在旅游时动员大家购买鲜花饼,竟然被好友人身攻击了10个月,两人还因此吵上了法庭。
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判了。
从志趣相投到同窗情破碎
马老伯和倪老伯是社区学校合唱班的同学,两人志趣相投,成为好友。学习之余,合唱班的好友们将友谊发展到生活中,相约组织旅游。然而在旅途中,马老伯和倪老伯因旅游购物发生了不愉快。
马老伯说,当时他动员大家去购买一些导游推荐的当地土特产。不过,倪老伯则觉得,马老伯说话的时候板着脸,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这让他心里很不舒服。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倪老伯还拿出了一些同行伙伴提供的材料。“你凭什么帮着导游来要求我们消费,还态度这么不好,实属不应该!”
返程后,双方在合唱班微信群中产生言语冲突。眼见矛盾愈演愈烈,合唱班的老师、班长和其他同学纷纷出面调停,双方暂时和解。
本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但心结未解,转眼没有咽下这口气的倪老伯又开始在合唱班微信群内针对马老伯发表如“缩头乌龟”“毒瘤”“卑鄙者”等过激、侮辱性的字眼。“污蔑我前列腺有毛病,在外面瞎搞。”
因为被多次辱骂,马老伯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倪老伯在两个微信群里及社区学校作出书面检讨、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微信群内辱骂他人
需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以书面或口头等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人因侵害他人名誉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本案经过多次庭审,法院认为,倪老伯的侵权行为发生在两个微信群以及社区学校课堂上,群内成员包含合唱班其他成员,人数众多,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对马老伯名誉权的侵犯。
虹口区人民法院 法官 曹钰:即使在一个人数较少的微信群里,如果这个微信群经过别人的传播,造成了比较大的社会影响,造成了原告社会评价的降低,也是构成名誉侵权的。
针对马老伯的其他诉请,他自述因倪老伯的言行“茶饭不思,遭受了家庭、人格和身心健康上无可弥补的伤害”,但客观上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
综合上述考量,最终虹口区人民法院判决倪老伯在微信群内向马老伯进行道歉,驳回了马老伯要求其在社区学校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请。
调解现场
从互相指责变成握手言和
判决下发后,倪老伯先后几次通过微信向马老伯道歉,但马老伯并不满意,认为一句轻飘飘的对不起,并不能消除倪先生对自己的伤害,双方的矛盾并未就此化解,甚至进一步激化,昔日的同窗好友渐渐形同陌路。
为了执行到位,执行局的法官把法庭搬到了社区,对被执行人倪老伯进行了释法说理。执行法官摘录了判决书里的部分事实内容,帮助倪老伯重新撰写和编辑道歉微信,并让马老伯对道歉内容进行了查看。
终于,倪老伯在微信群内发送了这份经过法院审定的道歉声明,两位昔日老友握手言和。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