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该政策在2024年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补贴机具范围,提高了部分机具补贴标准。
近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该政策在2024年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补贴机具范围,提高了部分机具补贴标准。
补贴机具范围
此次可享受报废更新的农机种类为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粮食烘干机、色选机、磨粉机、热风炉、履带自走式旋耕机、微耕机、打(压)捆机、育秧(苗)播种设备、粮食清选机、开沟机、旋耕机、碾米机、果蔬分级机、移栽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等27类机具。
补贴标准
具体的机具类型报废补贴标准见附件,更新补贴标准按照农机购置与应用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对尚未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更新补贴标准为900元/台。
注意事项
享受报废补贴的主体需为原购机机主。以更新为前提的报废补贴,享受方需前后一致,即报废机具及新购置机具均为同一机主。
有相关意向或对政策有疑义的可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79-86650769。
附件:
图片点击可放大
来源:东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