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3月21日,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邀请旗法院副院长陈晨走进旗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第二课堂”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讲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3月21日,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邀请旗法院副院长陈晨走进旗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第二课堂”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中,陈晨副院长以“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分析”为主题,围绕未成年人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规定,精心选取盗窃、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故意杀人、贩毒、放火等八类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通过“案例+法条+解读+教育”的形式进行深度剖析。
在互动环节,陈晨副院长通过“问答式教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条款,重点解析“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法律规定,特别强调“已满 12 周岁不满 14 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特殊规定,教育学生们“勿以恶小而为之”。
活动尾声,司法局工作人员组织参观法治教育基地各功能区域。参与活动的学生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讲深刻认识到法律既是保护自身的“铠甲”,也是不可触碰的“红线”。
此次活动是阿鲁科尔沁旗法局2025 年“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旗司法局将持续深化“法治第二课堂”品牌建设,通过“以案释法+法治讲座+实践体验+警示教育”四位一体模式,构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长效机制,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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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丨模日根
编辑丨模日根
终审丨斯 琴
来源: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