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聚焦民生领域,涵盖灭火器、柴油、化妆品、化肥、药品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分别是:潘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袁某甲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污染环境案,吴
闽侯检察·一周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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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
△省检察院调研组来闽侯开展重点工作实地调研督导
△市委提级巡察三组向县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县检察院联合开展跨区域协作推进“海上福州·检护蔚蓝”专项行动
△县检察院参加县人大组织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调研
△县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2025年业务工作推进会
△县检察院就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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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动态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聚焦民生领域,涵盖灭火器、柴油、化妆品、化肥、药品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分别是:潘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袁某甲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污染环境案,吴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陈某、孙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武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将持续保持依法严惩制售伪劣商品犯罪高压态势,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挂牌督办力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聚焦网络平台、直播间售假和农村、城乡接合部食药安全等问题,协同发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同时,强化行刑衔接,加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农产品领域行刑衔接规范性文件出台,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提升打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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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检动态
调研指导
巡察反馈
结对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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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上午,闽侯、鼓楼、连江三地检察机关开展跨区域协作推进“海上福州·检护蔚蓝”专项行动,通过实地了解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参观“靖连安蓝”检察文化馆,深入探讨交流海洋生态司法保护及检察文化品牌打造的经验做法。座谈会上,连江县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董经纬宣读《关于开展结对共建工作实施方案》,三地检察机关围绕扎实开展“海上福州·检护蔚蓝”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进行研讨交流,并签订结对共建协议。闽侯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素华,鼓楼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连江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冰等参加活动。人大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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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上午,县检察院参加县人大组织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调研活动,前往闽侯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示范点、县法院少年法庭、县实验中学,详细了解各单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建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随后,在福州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心座谈交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建彪等参加调研。工作推进
庭审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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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 第1512期 ]
文案丨庄荣发 林悠悠
摄影 | 叶婷
审核丨杨明 唐伟
来源:闽侯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