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驾驶人醉酒后驾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对人身伤亡损害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酒驾肇事——交强险不赔财产损失,商业险可以拒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驾驶人醉酒后驾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对人身伤亡损害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保险法司法解释,保险人将饮酒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饮酒、醉酒驾车作为机动车商业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赔事由,保险公司履行提示义务后,在商业险范围内可以拒赔。
不要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买了保险也不能兜底!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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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