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耕地属性看,耕地兼具资源和资产双重属性,耕地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而着眼耕地的资产属性,耕地经营者往往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导致部分地方存在“非农化”“非粮化”倾向。另外,耕地作为特殊的公共产品,具有支撑食物供给
从耕地属性看,耕地兼具资源和资产双重属性,耕地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而着眼耕地的资产属性,耕地经营者往往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导致部分地方存在“非农化”“非粮化”倾向。另外,耕地作为特殊的公共产品,具有支撑食物供给、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传承农耕文化等较强正外部性,相较建设占用产生的经济效益,部分地方更倾向于搭耕地保护便车享受其他地方粮食安全等成果,而不愿意为享受外部经济效益买单,这种耕地保护责任“偏移”,一定程度弱化了保护效力。
结合上述动因分析,可重点从几个层面提升保护耕地积极性。
提高耕地利用效益,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处理好耕地保护和种植收益关系是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的关键。一方面,要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政策体系。在价格支持政策方面,强化市场决定性作用,发挥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托市作用,统筹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在农业补贴政策方面,提高农业补贴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探索建立农业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挂钩机制,推动农业补贴和耕地保护同向发力。例如,落实负面清单,已经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在农业保险政策方面,扩大农业成本和种植收入等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增加农民获得感。另一方面,创新农业生产增效方式。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改变耕地地类、保障耕地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和加强农产品品牌化建设,提高农户的农业生产经营收益。充分利用非传统耕地资源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积极发展都市智慧农业,提高农业附加值。鼓励地方因地制宜,促进“良田+文化+旅游”等产业联动,发展复合种养模式。例如,浙江湖州通过稻渔、稻蟹共生种养等实现“一田多用”,着力改善耕地生态,实现耕地多功能复合价值。
健全利益补偿机制,调动地方保护耕地积极性。在通过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压实地方责任基础上,加大纵向和横向耕地保护补偿力度。一方面,推动不同部门各类农业补贴对应的耕地空间协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导向,注重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新型经营服务主体普惠性补偿。强化现状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导向,注重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地方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例如,山东每年对耕地保护成效较好的8个市给予奖励,泰安市要求受到激励的乡(镇)应将不低于70%的奖励资金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另一方面,在省域内强化耕地保护区域间利益协调,建立统一的指标调剂平台,因地制宜采用协议出让、公开竞价、挂牌出让、点对点自主协商等方式,推动耕地保护资金补偿、产业协作和增减挂钩指标交易等。跨省域从国家层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将重大建设项目单位和生态脆弱地区缴纳的补充耕地费用作为基金的主要来源。集中在规划确定的适宜补充耕地区域内垦造耕地,形成符合要求的补充耕地指标后,与垦造地按照一定比例分成,国家层面分得的指标统一纳入国家补充耕地储备库,用于支持占用耕地的重大建设项目和生态脆弱地区的补充耕地。此外,也可借鉴上海和广西采用的东西部协作方式,在广西建设农业园区,上海通过技术输出和品牌合作提升当地耕地价值,在满足大城市优质农产品供给的同时,调动偏远地区耕地保护积极性。
多措并举,提高全社会耕地保护合力。创新耕地保护宣传策略,凝聚全社会耕地保护共识。强化地方政府和农民自身宣传引导作用。在宣传“保什么”的同时,增加“为什么保”的宣传,增强群众耕地保护意识。改变传统单向传播的宣传手段,充分发挥移动传播时代的双向互动、多向交流优势。建立和完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耕地保护的收益共享机制。建立耕地保护的产权、财税和金融等激励机制,鼓励各类主体主动参与耕地保护,探索参与耕地保护的多样化形式,实现耕地的文化传承、生态服务等价值。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方式,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参与主体的合理收益。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