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需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需取得健康证明。未遵守者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
食堂承包人为所属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主要基于以下法律和公共健康层面的要求:
一、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需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需取得健康证明。未遵守者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明确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需定期(通常每年)组织健康检查。
1.预防疾病传播健康证检查项目(如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等)可筛查可能通过食品传播的疾病,避免从业人员成为污染源。
2.降低食安风险若从业人员携带病原体,可能在加工、分装等环节污染食物,导致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危害消费者健康并引发法律纠纷。
1.合规经营办理健康证是食堂承包人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基础要求,确保符合监管标准,避免因违规被处罚或失去承包资格。
2.声誉与信任主动管理员工健康可提升消费者对食堂卫生条件的信任度,维护企业声誉。
1.甲方合作要求学校、企业等发包方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为合作的前提条件。
2.行业规范餐饮行业普遍将健康证作为准入门槛,未达标者可能被限制参与项目竞标。
办理健康证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对消费者健康负责、对企业自身风险防控的必要措施。食堂承包人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所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更新健康证明,以符合监管要求并保障食品安全。
来源:波斯喵观察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