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盗版消失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3-24 07:58 2

摘要:2025 年,中国网络音乐盗版率已降至 3% 以下,腾讯音乐、网易云等平台凭借版权运营实现千亿市值,数字音乐付费用户突破 6 亿。然而,在政策红利与资本狂欢背后,中国音乐产业却陷入 “繁荣陷阱”:

2025 年,中国网络音乐盗版率已降至 3% 以下,腾讯音乐、网易云等平台凭借版权运营实现千亿市值,数字音乐付费用户突破 6 亿。然而,在政策红利与资本狂欢背后,中国音乐产业却陷入 “繁荣陷阱”:

数据繁荣下的空虚:新歌年产量超百万首,但全网播放量破亿的作品不足 1%,“口水歌” 霸榜现象持续五年未改;创作断层的隐忧:头部音乐人平均年龄超 40 岁,选秀节目产出的 “流量歌手” 作品存活率不足三个月;产业链畸形:平台抽成高达 70%,独立音乐人月收入中位数仅 860 元,而 “音乐裁缝” 通过 AI 编曲 + 抄袭模板却能年入百万;文化输出的尴尬:华语音乐在全球流媒体市场份额不足 2%,TikTok 热曲被欧美团队翻唱后反而反向 “出口转内销”。

当盗版不再是 “背锅侠”,中国音乐的真正瓶颈究竟在哪里?是平台垄断导致创作生态恶化?是听众审美滞后于产业升级?还是文化政策与市场需求存在错位?

【版权所到之处寸草不生。】我们古代帝王几千年前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比欧美资本家遥遥领先上千年

我们的传统文化一定是世界最先进的,最顶级的。欧美学的都是我们的风毛菱角。包括今天你说的盗版与版权的问题。先来说说我们的版权简史;

宋代(960-1279 年)是版权萌芽的重要时期,是不是遥遥领先?

官方禁令:北宋哲宗绍圣二年(1095 年),刑部发布公告禁止私人翻刻官方书籍(如法律、国史等),体现了对出版权的保护。

版权声明:南宋嘉熙二年(1238 年),祝穆刊印《方舆胜览》时向官府申请保护,获得批准后在书中刻有 “翻刻必究” 的牌记,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版权保留声明。

审查与登记:宋代国子监承担出版审查和版权登记职能,出版物需通过 “附牌记、发榜文、立公据” 三关,形成初步的保护机制。

这些措施主要针对出版者(公家或单位)的利益,而非作者权益,本质上是封建统治下的思想控制工具,和现代的版权制度一样,本质上是资本家的利益,而非作者的权益。

正因为如此,所以版权制度从宋朝诞生那天起,其实就没有真正的执行过。

民间翻刻,誊写,各种手抄本的不计其数,官方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不然,我们的文化早就断代了,因为皇帝懂得,因为这版权的原因,会让文化失去流通作用,或以仅有的小圈子里形成闭环,遏制文化的传播,所以统治者从来都没有把版权当一回事。大宋皇帝如是,明清所有皇帝也依然如是,从来没有真正的去执行和要求。

以上说的是我们的古代版权意识早已经领先欧美几千年。但从来没有当回事儿,要不然,今天还看毛线的书,还上毛线的网。版权所到之处寸草不生,立法可以,要执行那是肯定不行的,皇帝不答应。你这不是断了我大朝的文化了嘛。特别宋朝以后,大唐还巴不得把文化传播远点,巴不得你来抄袭,巴不得你免费拿去用,同时,印度阿三,也巴不得把佛教文化传到中原大地上,版权,什么版权,锤子的版权,拿去用就是了。

现代版权法的确立

中国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版权法是1910 年清政府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

背景:清末受西方思想影响及国际压力,尤其是 1903 年《中美通商行船续订条约》涉及版权条款,推动立法进程。内容:该法明确作者为权利主体,规定了作品范围、权利期限(首次发行后 14 年)、登记程序等,标志着从保护出版权向保护作者权的转变。影响:尽管未及实施清朝即灭亡,但被民国政府沿用至 1928 年,为中国现代版权制度奠定了基础。

但是,版权制度虽然确定了,也写了相应条文,但是你以为老蒋是傻子么,如果处处讲版权,那文化怎么传播,那不是天下都成了文盲了嘛,成了傻子了嘛,成了有钱人,有版权人的天下了嘛,我泱泱中华岂能因为老美几个资本家的版权而毁灭,那是断然不行的,于是,民国时期,官方一概鼓励不讲版权,不要版权,抄袭,模仿,各种轰轰烈烈,于是鲁迅都看不下去了,写下一句愤青的话:【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的经典语录。

虽然现代版权早就已经出台过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清朝,民国,乃至2000年以前官方也和宋朝一样,从来没有执行过,要不然,你根本看不到任何古书籍。很多都是民间手抄本,翻刻版,最后修正校对。正为正版版权的原因,数量少,都是原版,不利于流通和保存,且仅在有限的圈子里流转,没有盗版,你们会有今天吗?

所有的制定相关的法规,只是一个形式,无论官方或是民间,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去探讨和执行,因为统治者知道,这玩意会造成文化的断层,虽然道理保护版权是为了保护文化,现实结果肯定是相反的,所以,版权制度我们从宋朝就有,但一直没有任何一个统治者执行过。

现代版权制度的完善与国际化(1991 年至今)

与国际接轨(1991-2001 年)
为了加入《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等国际条约,2001 年修订《著作权法》以符合 TRIPS 协议要求,明确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新内容。数字化时代的升级(2001 年至今)
颁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3 年)等,应对网络侵权。2021 年新修订《著作权法》强化保护力度,增加惩罚性赔偿等条款。

是的,你没有看错,我们真正的开始对版权动手并严格执行的是2000年后,为了捧老美的臭脚,为了迎合资本,在几个资本专家的建议下,大力全民推广版权制度,轰轰烈烈一个反传统文化行为。

至此,2000年后,整个文艺界一片萧条。2000年后,再没有好听的歌曲,再没有好看的电影电视。再没有好看的相声小品。

至此,各大平台,各资本家游走于版权的爽感之下,大量收刮以前的各种文艺作品,文化作品开始设立自己的版权,坐等割韭菜。

至此,文艺全部倒退五千年。

版权制度我们自古有之,但一直没有被官方认可和真正的执行,是最近20年资本家跪舔欧美才强制官方推行的。但真正的现代版权欧美也并没有像我们资本家那么疯狂。比如微软,他也并没有对版权较真,他也学的我们古代文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他要较真,你觉得你们还能用电脑 ?

来源:音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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