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科普法⑥】把好科普伦理“方向盘”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3-25 11:34 2

摘要:新修订的科普法于2024年12月25日施行,本次修法由原来的6章34条增加到8章60条,近50条内容被扩充和修订。(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新修订的科普法于2024年12月25日施行,本次修法由原来的6章34条增加到8章60条,近50条内容被扩充和修订。(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新修订的科普法凝练过往经验,并上升为国家意志,对全面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都将产生重要影响。

解读人:中国地震台网中心研究员 侯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科普工作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遵守科技伦理,反对和抵制伪科学。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科普为名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案例

科普工作也要遵守科技伦理

▲《科普伦理倡议书》发布现场。

科普伦理是新时代对科普工作者的召唤,也是未来科普工作的应有之义。2020年9月24日,由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学会、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等5家单位联合发布的《科普伦理倡议书》指出,科普工作要坚持科技向善的价值导向,推动科技事业健康发展,以促进国家强盛、社会繁荣、人民幸福,实现可持续发展。

为适应新时代科普工作发展需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第六条基于诸多现实考虑和实际需要,明确了科普工作要倡导什么、反对什么和禁止什么等内容。

新时期,科普工作的范畴早已突破传统领域,有时甚至触及意识形态和舆论斗争领域。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个人或组织心怀不轨,披着科普的外衣,行不当、非法之事,甚至将其作为认知战的有力武器。此类别有用心的所谓“科普活动”,不仅给国家利益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更无情践踏了公众的合法权益。这种行径严重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扰乱了公众对科学知识的正确认知,亟待引起重视并加以严厉整治。

科普法该条款此次修订呈现出以下4个方面的显著变化。

一是着重突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凝练和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精神,将其融入科普工作的总体要求之中,赋予了科普工作全新的使命。科普不再仅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播活动,更是价值引领的重要载体。科普工作者在传播科学知识的过程中,能够巧妙地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观融入其中,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公众深厚的社会责任感与家国情怀,进而推动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稳步提升。

二是新增弘扬科学家精神的明确要求。科学家精神内涵丰富,涵盖了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以及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等。在科普工作中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一方面,能让公众深入了解科学研究背后科学家们所展现出的优秀品质和高尚情操,激励更多人怀揣梦想投身科学事业;另一方面,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为科技创新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三是特别强调遵守科技伦理规范。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下,基因编辑、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不断涌现出令人瞩目的科技成果和创新应用,但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复杂棘手的伦理问题。科普工作强调遵守科技伦理规范,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能够让公众及时、准确地认识到科技发展进程中可能遭遇的伦理挑战,引导公众以理性的态度看待科技发展,以及新技术应用所带来的各种影响与变化。同时,科普法也时刻警醒科研人员在科研活动中务必坚守伦理底线,确保科技发展目的始终是为了增进人类福祉。如我国首份《科普伦理倡议书》,分别从“坚持科技向善的价值导向,秉承公平普惠的科普理念”“坚持平等友善的态度,尊重生命尊严”“坚持科学性原则,鼓励科普原创”“坚持开放发展的视野,增进国际交流”等4个方面发出倡议。

四是进一步扩大禁止行为的范围。此次修订将禁止行为从原本的“有损社会公共利益”扩展到“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这一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对科普活动的规范和约束,该调整将有力地防止一些居心叵测的单位或个人借科普活动之名,行危害国家安全、侵害他人权益之实,这也从更全面、更细致的角度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公众的合法权益,为科普事业的蓬勃健康发展筑牢了坚实的法律根基。(侯建民 中国地震台网中心研究员)

来源:江苏省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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