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刚到研究室没多久,我就有幸参与了省法院重点课题《关于强化实质性解纷防止诉讼程序空转问题研究》的撰写。作为一名刚毕业的新人,此前仅在刑庭做过审判辅助工作,从未接触过法院课题写作,面对如此宏观的主题和陌生的领域,内心满是茫然和焦虑。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转眼间,我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挂职锻炼的日子已经结束。回首十个多月的时光,在这片曾经陌生的调研、撰文、办会领域,我收获满满。
陈凌婧
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2023年进入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担任法官助理,2024年3月至2025年1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交流锻炼。
调研:且行且思,且悟且行
刚到研究室没多久,我就有幸参与了省法院重点课题《关于强化实质性解纷防止诉讼程序空转问题研究》的撰写。作为一名刚毕业的新人,此前仅在刑庭做过审判辅助工作,从未接触过法院课题写作,面对如此宏观的主题和陌生的领域,内心满是茫然和焦虑。
“不要害怕,大胆去写,每一次修改都是进步。”丁丽副主任看出了我的紧张,耐心地指导我如何搜集文献和案例,如何在海量数据中搭建文章框架、丰富内容。初稿完成后,张先砉主任组织同事们围坐在一起,一边吃着加班餐,一边讨论到夜幕降临。在集体智慧碰撞下,论文的思路逐渐开阔,结构也愈发清晰,那些曾经困扰我的难题迎刃而解。当论文最终通过验收的那一刻,我仿佛走过了“山重水复”,迎来了“柳暗花明”。调研之路虽长且艰,但只要有正确的方向和不懈的努力,行稳终能致远。
在研究室挂职的十个月,是我调研成果从无到有的十个月。期间,我共形成了7篇调研成果,参与省、市法院及法学会的重点调研课题多项,两篇文章发表在市级期刊,撰写的案例获评市法院优秀案例,论文还获得了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年会特等奖。每一次投稿、每一次修改,从结构调整到语句润色,从论据充实到逻辑梳理,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都让我深刻体会到,只有经过“千锤万凿”,才能出得“深山”。我也意识到,调查研究对于审判执行工作至关重要,必须将其培养为日常工作的行为习惯,将问题意识转变为办案的思维模式,发现真问题,寻求真办法。
撰文: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综合文稿写作是研究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张主任常说:“研究室工作就是和文字打交道,每一句话都要经得起推敲。”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指导帮助下,我参与了《南京法院司法改革典型案例选编》《全市法院调研成果及调研人才履职情况的通报》等多份材料的撰写,以及内网多篇信息的拟稿。
每一份材料的起草,都需要深入研读相关文件,全面掌握海量数据,准确把握司法政策。在文字表述上,要力求精准、简洁,每一个用词、每一个标点,都要反复推敲。每次提交稿件,主任、副主任们都会给予我许多宝贵的修改意见,甚至逐字逐句地帮我修改,有时一个稿子要反复修改五六遍,而一个细微的用词调整,往往让整段文字更加流畅、通顺。我逐渐感受到,撰写文稿不是术语的堆砌,而是法治理念的传递,办文不仅是一项技术活,更是一项需要用心、用情投入的事业。
挂职期间,我还参与了《金陵法苑》杂志的稿件编校工作。作为编辑部的一员,我不仅要对文字本身负责,更要对文章所传达的法学理念和学术观点负责。这就要求我在校对时不仅要关注文字表面,更要深入理解文章的内涵和逻辑。杂志编辑的工作不仅仅是简单的字、句修改,更是一种对学术观点的尊重与传播,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每一篇文章都能以最佳状态呈现给读者,为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贡献力量。
办会:急时不慌,缓时不荒
在研究室,办会工作是我日常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挂职期间,我参与了20多个会议的筹备和会务保障工作。从一张签到表、一张席卡的制作,到一场会议议程的推进、一场活动的统筹,从参与会场布置、与会人员的接送,到担任活动讲述者和主持人,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事无巨细,每一个细节都不容差池。
印象最深的是参与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培训工作的会议筹备和会务保障。这次会议由江苏高院主办、南京中院承办、溧水法院协办,我全程参与了会务对接、人员签到、专家接送以及后勤保障等一系列工作。会务对接时,我与参会人员反复沟通,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人员签到时,我仔细核对名单,确保每位参会者都能顺利到会;专家接送时,我提前预估好路线和时间,确保专家们准时到场……这些看似简单的工作,实则一点点锻炼着我的统筹和应变能力。
会务工作不仅仅是服务,更是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在忙碌的会务之余,我利用空闲时间旁听了专家们的讲课和学员们的分组讨论,不仅拓宽了视野,也让我对法学论文写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为期三天的培训会圆满落幕,直到把与会人员全部安全送上车,我才终于松了一口气,也体会到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回首这段挂职历程,每一天都踏着技能精进的脚步,每一步都伴随着市法院研究室各位领导、同事的关怀与指引。十个月的时光,打磨的是我沉潜琢磨的心性,心中满载的除了沉甸甸的收获,更有无尽的眷念与不舍。回到溧水法院后,我将带着这段经历中的所学、所悟、所感,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坚定的步伐迎接新的挑战。
来源:南京V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