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义堃 、钱锦琳:可信数据空间的发展脉络、实践进展与要素构成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3-26 09:42 3

摘要:我国《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征求意见稿)指出,可信数据空间是基于共识规则,联接多方主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是数据要素价值共创的应用生态,是支撑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载体。当前,由主体可信、数据可信、环

我国《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征求意见稿)指出,可信数据空间是基于共识规则,联接多方主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是数据要素价值共创的应用生态,是支撑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载体。当前,由主体可信、数据可信、环境可信、合约可信、技术可信等多重可信关系融合构成的“可信数据空间”已经成为数智融合时代数据流通模式的创新①。

一、可信数据空间的发展脉络

在数智融合环境下,数据供给的规模性、复杂性成指数递增,“以数据为中心”的发展趋势日益显著。面对数据杂乱分布、多源异构、竞合博弈等复杂挑战,数据融合利用、实时流转、智能开发等现实需求对数据共享交换的基础设施与运行模式提出新的挑战。同时,数据流通中的安全信任、互操作性、动态供给等问题进一步加剧了跨部门数据开发利用难度,亟待新的破局方案,可信数据空间由此应运而生。

早在2005年,美国计算机科学家Michael Franklin就提出“数据空间是一种数据共存而非简单的数据集成,以增量的、即付即用的方式融合异构异质数据资源”②。数据空间实践源于德国,2011年德国工业4.0战略“包含了由集中式控制向分散式增强型控制的基本模式转变,目标是建立一个高度灵活的个性化和数字化的产品与服务的生产模式”③。2014年,弗劳恩霍夫协会牵头,联合学术界、工业界和政府多方力量,提出“工业数据空间(Industrial Data Space, IDS)”的建设构想,并于2015年发起“工业数据空间行动”,次年成立工业数据空间协会(Industrial Data Space Association, IDSA)。2018年,工业数据空间协会升级为国际数据空间协会(International Data Spaces Association,IDSA),吸引了全球众多机构加入,继而演进为国际性非营利组织。在全球数字化转型背景下,针对集中式数据存储与利用的种种弊端,许多国家和地区着手探索新型数据流通利用机制,数据空间形成德国起源、欧盟推广、全球探索的发展态势。例如印度科学院面向城市生活各方面开发了互联数据空间的生态系统,涵盖公共交通、火情救急、垃圾处理等场景。2022年,韩国推出MyData服务,旨在加强数字人权、促进个人数据流通。

数据空间在我国并非“舶来品”,其成长伴随工业互联网的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提出的国家大数据战略明确了“可信”是实现数据流通利用的前提。2017年,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正式启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可信服务认证评估。2022年初,信通院提出面向工业数据可信、安全共享和流通的新型基础设施——可信工业数据空间(Trusted Industrial Data Matrix),牵头提出的IEEE P3158《可信数据空间系统架构》成功立项。2023年,深圳数据交易所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合作完成国内首个智能制造领域数据空间应用案例。至此,作为一个标准概念,“可信数据空间”以可信原则为必要条件和突出目标,成为数字中国语境下可信数据流通的实践特色。

二、可信数据空间的实践进展

数据空间的出现,折射出各国加速数据流通利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迫切需求。《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2024年)》指出,欧洲数据空间数量较2023年同比增长60%,全球数据空间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目前,各国均将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进数据空间建设、实现产业升级的基础保障。一方面,各国高度重视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布局与政策支持。《数字欧盟计划》提出将资助应用软件开发、超级计算机等领域数字基础设施,并布局建设世界级的欧洲数据基础设施。另一方面,不断追加数字基础设施投入,夯实数据流通利用的“硬”支撑。欧盟启动“欧洲云计划”和欧洲数据基础设施倡议,计划在2021-2027年投资约7000亿欧元支持成员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此外,聚焦垂直化应用场景、建设行业性数据空间已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推动数据流通利用的共性做法。从已有数据空间项目建设的成熟度来看,移动、物流、汽车、制造业/工业、能源等行业性数据空间较为成熟,欧盟的移动数据空间、绿色协议数据空间均具有集成性数据生命周期管理特征。同时,《共同的欧洲文化遗产数据空间》等行业性数据空间政策密集性出台,为行业数据空间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在此基础上,各方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大,欧盟《2023-2024年数字欧洲工作计划》中提出投资1.13亿欧元进一步支持已有行业性共同数据空间的部署与发展。

2022年,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数据空间研究院在合肥成立,致力于数据空间基础理论、体系架构、关键技术研究。2023年中央和地方发布的多个文件均提出要加强数据空间建设、升级数据基础设施,为可信数据流通奠定基础。《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我国数据空间建设的原则、目标与主要任务。2024年,信通院牵头提出可信数据空间系统架构国际标准,从利益相关者差异化角度为国际数据空间建设提供中国方案。2025年2月,江苏省数据局联合多部门发布《江苏省推进可信数据空间发展工作方案》。该方案提出围绕江苏50条重点产业链建设数据空间,旨在推动产业链与数据链的深度融合,增强全省产业综合竞争力。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以来,北京、上海、江苏等26个省(区、市)将数据空间写入政策文件”④。当前,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各地纷纷开展数据空间实践探索,如温州集中发布了营销数据空间、医疗健康数据空间、包装产业数据空间、鞋革产业数据空间4个可信数据空间和50多款应用场景;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启动“纺织服装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此外,国际化是我国可信数据空间建设的现实选择,2023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上,“国际数据空间协会(IDSA)中国能力中心”正式成立。2024年IDSA正式向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授牌授权测试认证实验室。

三、可信数据空间的核心要素

(1)制度要素

数据空间的有效运行需要在数据流通利用的认知理念、体系架构、行为准则等凝聚共识,并在数据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形成统一性制度供给,其中,尤为重视数据主权、互操作性、安全与监管以及数据基础设施的制度创新。

针对数据主权,“数据空间的核心竞争力是数据主权”⑤,相关法规政策需要在数据主权安全与用户数据需求之间寻求平衡。需要清晰界定数据主体类别与权责边界,并对个人、政府、企业等不同类型主体的数据权益保障予以规范。同时,依托技术工具建立身份认证和数据控制机制,并通过合同约定、授权许可等强化数据提供主体的数据控制权。

针对互操作性,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指出,“标准化和语义互操作性应该发挥关键作用——以确保欧洲共同数据空间内部和之间的互操作性”⑥。我国24家数据交易机构联合发布的《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倡议》,提出要共同推动数据需求“一地提出,全国响应”、数据交易“一套标准,全国共通”等,为可信数据空间互操作性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借鉴参考。

针对数据安全与监管,数据空间平稳运行离不开多层级、宏观审慎与微观组织相结合的数据监管体系。例如欧盟以强监管态势构筑可信安全的数据制度框架,基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建立强有力的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体系、拧紧非个人数据开发利用的“安全阀”、成立统一的数据监管机构。

针对数据基础设施,《数字欧洲计划》和《欧洲地平线工作计划》等均明确2021-2027年间筹集40亿至60亿欧元,用于共同数据空间和云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和实施。我国《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 年)》《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等阐明了包含数据空间在内的数据基础设施的概念体系、发展愿景和建设目标。

(2)技术要素

为构建可信数据生态,数据空间内的不同主体需要在协议、标准、设施等技术要素上达成共识,并采用一致的参考架构来增强组件间的兼容性。数据空间参考架构是为构建和实现数据空间而设计的一个通用框架,定义了数据空间的核心组件、功能模块、交互关系以及技术标准。当前国际上应用范围最为广泛的是IDSA发布的IDS-RAM,该模型能够无缝嵌入数据空间的多样化功能技术。Gaia-X 信任框架以欧洲的共同价值观为基础,通过建立一套标准化、可验证的规则和机制,确保数据主体在数据流通和共享过程中拥有充分的主权。我国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联合信通院提出的可信工业数据空间系统架构,从业务视角、功能视角和技术视角全面构建工业数据共享流通框架,为工业数据价值释放和跨领域协作提供支撑⑦。此外,语义关联、数据标识、数据控制、先进计算、区块链与隐私计算等关键技术为数据空间安全、合规、高效运行提供了核心保障。

(3)治理要素

“任何有效的数据空间经营模式都必须是协作的和多方面的,才能在复杂的价值网络中蓬勃发展”⑧。为从根本上打破数据供不出、流不动、用不好的现实瓶颈,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应在可信管控、资源交互和价值共创原则下精准设计系统性实施方案,首先,应在政府数据部门主导下,联合链主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机构,围绕区域或行业特色找准发力点,对可信数据空间建设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明确其建设目标与发展定位;其次,应制定科学有效的可信数据空间运营策略,如价值主张、资金来源、参与主体、收益分配、经营模式等;第三,应建构开放协同、分工明确的数据空间价值网络,召集方/资金提供方、运营方、技术服务提供方、监管方、规则制定方、数据提供方和使用方多主体的分工合作、业务协同是统一价值行动的基础;第四,应健全数据空间运行管理机制,如身份认证机制、数据质量控制机制、交易流通机制、安全信任机制等;第五,应加强可信数据流通监管,通过规则标准的共识性遵守、技术架构的整体性设计,强化安全与质量并重的全流程监管以营造可信流通生态,打造数智赋能联合体。

参考文献:

①李林, 任伏虎, 蔡华谦, 等. 基于时空码和数联网技术的新型“可信数据空间”体系构想[J].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2024,50(6):89-96.

②FRANKLIN M, HALEVY A, MAIER D. From databases to dataspaces: a new abstraction for information management[J]. ACM SIGMOD Record,2005,34(4):27-33.

③工业4.0是制造业时代的未来[EB/OL].[2025-03-03].

https://www.coalchina.org.cn/index.php?a=show&catid=336&id=57403.

④刘菲菲,肖丽.可信数据空间发展态势分析[J].中国电信业,2025,(01):34-37.

⑤Steinert M, Tebernum D, Hupperz M. Design Features for Data Trustee Selection in Data Spaces[C]//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Data Science, Technology and Applications 2024. 2024.

⑥European Parliament &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On harmonised rules on fair access to and use of data and amending Regulation (EU) 2017/2394 and Directive (EU) 2020/1828(Data Act).[EB/OL].[2024-12-11].https://data.consilium.europa.eu/doc/document/PE-49-2023-INIT/en/pdf,

⑦可信工业数据空间生态链,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可信工业数据空间系统架构1.0[EB/OL].[2024-11-04]. https://www.aii-alliance.org/uploads/1/20220125/68c2389362c6f6005711ac4e68e40425.pdf.

⑧Verbrugge, S. et al., Data Spaces Business Models, International Data Spaces Association, 2024 https://doi.org/10.5281/zenodo.14101303

夏义堃

南京大学数据管理创新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在国际会议、核心期刊、权威期刊发表100余篇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国社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10余项,获省部以上教学、科研奖励两项。

钱锦琳

南京大学数据管理创新研究中心博士生。

来源:长江产经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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