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检互认”提速 群众就医减负

摘要:医生,我最近在另一家医院检验了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您看还需要重新检验吗?”近日,患者张女士带着一份检验报告单到盐湖区人民医院妇产科门诊问诊。该科医生确认了检验报告单上的“晋HR”标识、查看了检验时间,并结合病情,判断上次的检验结果可以参考,患者不需

本报记者 曹欣怡

医生,我最近在另一家医院检验了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您看还需要重新检验吗?”近日,患者张女士带着一份检验报告单到盐湖区人民医院妇产科门诊问诊。该科医生确认了检验报告单上的“晋HR”标识、查看了检验时间,并结合病情,判断上次的检验结果可以参考,患者不需要重复检验相关项目。

“不用再次抽血化验,不仅节省了等待化验结果的时间,还省了800多元的检验费,咋想都觉得实惠。”说起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张女士满口称赞。

过去,不少患者都有这样的担忧:看同一种病,在一家医院做检查检验,到另一家医院就诊时,是否需要重新检查检验?重复做不仅多花钱,还耽搁时间……市纪委监委高度关注群众关切,及时回应群众需求,于今年5月联合市卫健委研究出台了《运城市推进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解决群众看病重复检查费用高问题的实施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构,推动全市医疗机构落实相关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在医疗服务中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

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哪些检查检验结果可以互认?什么情况下患者需要重新检查检验?这项工作的进展和群众反馈如何?近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到运城市中心医院了解相关情况。

上午9时,家住闻喜县的贾女士带着母亲到运城市中心医院甲状腺内科门诊挂号就诊。贾女士的母亲患甲状腺肿已有近30年,之前一直在县里的医院治疗,病情控制平稳。近些年,贾女士的母亲时常出现胸闷、气短等症状,由于担心母亲病情复发,贾女士便带着母亲前来就诊。

“今天有没有带患者近期的体检报告?如果体检报告上有‘晋HR’标识,很多检查就不用重复做了,患者也能早些接受治疗。”运城市中心医院甲状腺内科门诊医生张巧慧详细了解了贾女士母亲的病情后,向贾女士介绍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这个推进治疗进程的“快车道”。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简单来说,就是指患者在一家医院做检查检验,到另一家医院看病时,医生也认可这个结果,非必要无需重复检查检验。根据省卫健委下发的文件要求,带有“晋HR”标识的临床检验结果可以予以互认。

这是贾女士第一次了解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之前,为了给母亲治病,贾女士没少带着母亲跑检查检验流程,有时候一跑就是一整天。听完张巧慧的介绍,她十分惊喜,“之前都不知道还有这样的好政策,少了重复检查检验的步骤,省时又省钱,这可是件大好事”。

张巧慧每天要接诊不少甲状腺疾病患者,看到许多患者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受益,她感触颇深,“患者都希望用最少的钱把病看好。甲状腺疾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要做血常规、电解质等一系列检验,以甲功三项和甲状腺抗体这两个项目为例,就能为患者节省200余元,减轻了不少经济负担”。

那么,哪些检查检验结果可以互认?

“临床化学检测25项、临床血液学检测8项、尿液干化学检测10项、内分泌检测9项……”在运城市中心医院,随处可见该院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据了解,该院的检验结果互认项目达到94项,检查结果互认项目达136项。

“由于每个互认机构的实际情况不同,其互认项目也有所不同,我们将持续推进此项工作,在确保互认机构检查检验能力水平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其互认范围,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不仅为患者省时省钱,对医生来说,也能提高诊疗效率。

“患者拿着有‘晋HR’标识的检查检验报告来就诊,我们通过看报告、问病情,基本能确定患者所患疾病,紧接着就能为患者制订治疗方案,抢抓治疗‘黄金期’。”张巧慧表示,现在,患者拿上满足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报告,经过医生核查后,可以直接在系统上开出免检查检验的电子医嘱,推进治疗进程。

那么,一份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保质期”是多久?什么情况下,患者需要再次进行检查检验?

面对这些疑惑,张巧慧表示,为了保障医疗安全,医生会明确告知患者及家属在什么情况下需要重新检查检验。例如,患者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当前症状不符;检查检验情况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以及其他确需复查的情形。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便民惠民,但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检查检验,如何保障实际效果?

“我们加强对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明察暗访,紧盯检查检验结果不互认、多头检查、重复收费等问题,积极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健全完善机制,疏通堵点淤点,提升工作质效,确保检查检验结果应认尽认,让群众少花钱、看好病。”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市卫健委成立了质量控制专家组,充分发挥临床检验、影像等专家作用,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对互认医疗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同时,建立互认医院退出工作机制,督促相关机构严格执行检查检验标准。此外,市卫健委还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纳入各县(市、区)及市直市管医疗机构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建立起“周调度”工作机制,对互认项目进行“台账化”管理,提高互认工作效率,让好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截至11月初,我市可出具检验结果互认标识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达到47家(含4家民营机构),检查结果互认标识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4家(含1家民营机构),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标有“晋HR”标识的检查检验项目均予以互认,已形成“集团内部、县县之间、市县之间”的互认格局。全市累计惠及患者超万人次,节省总费用达到300万元。

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回应群众诉求、践行“以患者为中心”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往深水区挺进的必然要求。“我们将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推动全市卫健部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持续提高患者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满意度,努力以监督‘小切口’推动群众就医体验‘大改善’,真正让医改红利惠及千家万户。”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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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党媒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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