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5日结束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两部法规实施时间均为今年7月1日。《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同日获通过,实施时间为今年6月1日。
守护“菜篮子”和房屋使用安全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三部地方性法规
25日结束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两部法规实施时间均为今年7月1日。《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同日获通过,实施时间为今年6月1日。
小小绿叶菜,连着百姓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将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条例明确,本省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并行制度。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并行系统,并确保追溯信息在相关部门间有效共享。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条例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家庭农场、畜禽屠宰厂(场、点)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在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必须在并行系统登记,并如实录入追溯信息,生成追溯凭证。条例还详细规定了需要录入的信息内容,以此保障追溯体系的完整性。
针对超市、饭店等场所在加工食用农产品过程中不够透明公开等问题,条例鼓励从事食用农产品加工服务的企业采用透明、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加工服务相关过程。采用视频式展示的企业,条例支持其可以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或者将视频信息上传至其加入的网络服务第三方平台,该平台应当为视频信息上传、社会公众观看提供接口、展示页面,让公众能够实时了解食品加工的每一个环节,增强食品安全透明度。
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不仅统筹发展和安全,更以法治力量推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从“被动应急”向“主动预防”转型。据悉,福建省城乡既有房屋928万栋,面积约41.26亿平方米,部分房屋已进入“老龄期”甚至“超龄服务期”,部分老旧房屋抗震等方面无法满足安全要求。法规建立“省统筹、市主导、县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明确“谁所有、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并针对擅自拆除或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明确规定8类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禁止行为,要求乡镇、街道加强房屋使用安全日常巡查,规定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建立房屋安全信息系统,做到“一房一档”,为房屋使用安全动态监管提供信息化保障。
考虑到福建省房屋建筑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尤其是石头厝、红砖厝等传统民居较多的情况,法规不采取“一刀切”管理模式,要求“因房制宜”,政府部门要根据房屋的建成年代、承重结构类型等因素,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制定改造、修缮等指导意见,实施差异化分类管理。法规还创新规定鼓励房屋安全鉴定相关行业协会发布鉴定成本,引导公平竞争,并加大对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发掘地域特色,关注特殊群体,强化数字赋能,体现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在对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方面,法规明确政府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与需求,提供相应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提供大字阅读设备、有声图书、盲文书籍、手语、无障碍广电视听节目等适老化、无障碍服务。在数字化转型方面,规定构建全省统一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整合现有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推动公共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记者 李白蕾)
来源: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