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12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了天津李女士网购“香港大药房三清贴”,到货后却发现是河南产商品,调查发现,“三清贴”系河南某企业生产的模仿“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大药房”)的“山寨”产品。而号称是香港百年老字号、在内地多个电商平台大量圈粉的“香港大
3月12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了天津李女士网购“香港大药房三清贴”,到货后却发现是河南产商品,调查发现,“三清贴”系河南某企业生产的模仿“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大药房”)的“山寨”产品。
而号称是香港百年老字号、在内地多个电商平台大量圈粉的“香港大药房”,实为偷换香港知名企业屈臣氏集团的成立历史,香港卫生署证实“香港大药房”为假,若在港销售最高可被判处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多地市监局调查发现,“香港大药房”销售第一的产品“无湿清”,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品,而仅仅是“食品”。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香港大药房”在国内三家主要电商平台的销售主体,实际为近年来刚成立的三家小公司,3月25日均已被厦门市监局正式立案调查。
至此,由“香港大药房三清贴”牵出的“李鬼”“李逵”等诸多谜团逐步厘清,所谓“香港大药房”“百年老字号”等名号系不法商家为忽悠消费者而假借、虚构的噱头。“三清贴”生产厂家涉嫌违反广告法
河南南阳市监部门立案调查
3月1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了天津李女士网购“香港大药房三清贴”,到货后却诧异发现是河南产商品。记者调查发现,生产方实际为一家艾制品生产公司,生产方接受采访时称,所生产的不是药品而是日用品。此外,该公司还生产过多个名称雷同“香港大药房”的疑似“李鬼”商品。
3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香港大药房三清贴”涉嫌违法事件作出回应——针对涉事企业“河南南阳某艾制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资质及涉嫌违法的相关情况,已依法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南阳市场监管部门透露,经初步核查,涉事企业存在涉嫌违反《广告法》。执法人员将对涉事企业的生产线、原料仓库展开全面检查,重点核查其医疗器械生产资质、产品备案凭证及广告审批文件,目前涉事产品已暂停销售。
“香港大药房”实为偷换知名企业历史
香港官方呼吁已购买者立即停服药物
既然“三清贴”是模仿“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生产的山寨产品,那“香港大药房”的真身又是怎样的呢?
“香港大药房”官网声称,其是1841年在香港开设首间西药房,1856年由托马斯·沃特森医生经营,与屈臣氏集团历史相似。屈臣氏集团官网显示,其起源于1828年在广州的“广东大药房”,1840年迁至香港更名为“香港大药房”,后由托马斯·沃特森医生及其侄子接手,1871年更名为A.S.Watson(屈臣氏)。有港媒就此情况询问屈臣氏集团,屈臣氏回复称“1841年成立的是屈臣氏前身”“创始人AS·沃森的叔叔托马斯从未参与经营”“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所谓‘百年传承’纯属虚构。”
记者发现,“香港大药房”在淘宝、京东、抖音三大电商平台上开设旗舰店,号称自己是香港百年老字号,短时间内粉丝量已达近50万。
3月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向香港卫生署官方发函问询。3月12日,香港卫生署官方调查后回复华商报大风新闻,证实“香港大药房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大药房国际有限公司”等所谓“香港大药房”系列公司,均不得在港售卖药剂制品或中成药。
香港卫生署指出,上述企业若在港销售药剂制品或中成药,一经查出,最高可被判处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香港卫生署表示,卫生署有既定机制监察在香港市场上(包括互联网上)销售的药物。当发现有违反药物相关法例时,会即时展开调查,需要时亦会把个案转介相关执法部门跟进,或与其他执法部门展开联合行动,如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定会依法处理。
香港卫生署强调,近年来,一直强烈呼吁民众切勿购买成分不明或可疑的产品,亦切勿服用来历不明的产品,因其安全、品质及效能均未获保证。卫生署亦促请已购买未经注册药物的民众立即停服该等药物;如服用后感到不适,应征求医护专业人员的意见。
旗舰店热销的“无湿清”被指无功效
市监局调查发现是“加了中药材的小零食”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香港大药房”天猫、京东、抖音三大电商平台的旗舰店内,有一款名为“无湿清”的产品异常抢手,该产品宣传称“北方买三盒、南方买五盒;每天早饭后三粒、晚饭后三粒,祛湿对抗回南天。”该产品多日均稳居销售榜第一。
据该产品的购买者描述,连续使用多日后并无明显功效。3月8日,该购买者进入旗舰店直播间询问,一主播回复称,“我们无湿清使用的全部是名贵中药材,需长期服用。”
无湿清的包装显示,该产品名为“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无湿清”配料为19味药材,生产厂家为“厦门起点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类型却属于普通食品的“果丹类”?这究竟是怎样的一款药品?
3月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向厦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此事,3月21日下午,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称,经核查,“厦门起点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均为有相关生产资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且该企业仅做生产、未做销售或宣传,其过程中无违法行为,因此不认定为虚假宣传。
既然是食品,那为何由生物药业生产,由大药房销售?该工作人员回复称,经核查,厦门起点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在此过程中仅是接“香港大药房”委托生产的,虽然使用材料中有中草药,可以被称为“药食同源”,但因未经过功效检测也未取得相关资质,因此只能是食品,“你可以理解为是加了中药材的小零食。”
“香港大药房”背后是三家厦门公司
市监部门:符合虚假宣传,均已立案调查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天猫“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旗舰店”营业执照显示,店铺为“厦门市贝元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6月25日。
京东“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旗舰店”营业执照显示,店铺为“厦门港角严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9月9日。
抖音“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旗舰店”营业执照显示,店铺为“厦门进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9月6日。
这三家公司的客服曾明确告知记者,其生产的药品均符合国标,并且“香港大药房”也具有香港本土品牌、香港商标的权威认证。
日前,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向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此事,并提供了相关资料。3月18日,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灌口市场所回复称,根据记者提供的证据及市监局走访,已初步判定“厦门进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虚假宣传,拟立案调查。
3月25日,厦门市12315官方回复称,经调查,“厦门港角严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进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贝元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三家“香港大药房”的关联企业,在内地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均符合立案条件,决定立案。
(“香港大药房”内地相关企业中,除“厦门起点生物药业”因生产的是食品并未做销售外,其余三家企业均已因涉嫌虚假宣传被立案调查)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辉 编辑 荣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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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商连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