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是一贯支持民营企业的,也是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干过来的。”2025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京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时讲的一席话,无不彰显着总书记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关心支持由来已久。
近日,一起电商托管运营合作合同纠纷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科技企业赋能站”进行公开开庭审理,50余家园区企业的员工代表现场旁听 供图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本刊记者 朱雅萌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我是一贯支持民营企业的,也是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干过来的。”2025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京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时讲的一席话,无不彰显着总书记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关心支持由来已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所有制经济,做到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违法犯罪一律依法惩治。
一直以来,人民法院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扎扎实实、不折不扣落实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找准立足司法审判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助力民营企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黄贵松大加赞许,他表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提振信心、助力市场主体释放活力,为持续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了卓越贡献。”
01
坚决维护合法权益
坐落于浙江中部的义乌市,被誉为“世界小商品之都”。这里也是众多民营企业的汇集地。
“讨了这么久的货款,终于拿到手了,法官,谢谢你!”不久前,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的法官接到了迪某公司负责人的感谢电话。
原来,某外商经营的莓某公司从迪某公司处购买货物后,有40余万元的货款一直未支付。迪某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
义乌法院了解有关情况后,组成“指导法官+外籍调解员+行业调解员”合议调解团队,根据争议焦点确定分期履行的调解方向,利用“线上+线下”“特邀调解+司法确认”并行的调解方法开展调解。经过多方努力,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数据显示,2024年,义乌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4717.6亿元,占义乌市出口总值的80.1%,义乌法院受理相关涉外商事纠纷同比增长138.51%。为妥善化解纠纷,义乌法院创新“专业指导+以外调外”模式,与义乌市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涉外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切实维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该机制创建以来,共化解涉外纠纷1430起,涉及金额达1.478亿元,化解成功率达96%,取得了良好成效。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在抵京参加全国两会前,专程上门走访了浙江省工商联,并征求意见建议,共商以法治服务更好地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李占国指出,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的最大特色、最大资源和最大优势。在浙江,民营经济有“6789”特征,即贡献了60%左右的税收、创造了70%左右的增加值、提供了85%左右的就业岗位、占据了90%左右的企业数量。
“为民营企业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既是法治责任、审判责任,也是政治责任。”李占国说。履职浙江法院以来,走访民营企业成了李占国工作调研的重要部分,他面对面倾听意见建议、实打实解决问题困难。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以高质量司法回应经营主体的法治需求?李占国首先提到平等保护。在他看来,“平等”二字既意味着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的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也包含着对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当事人、不同规模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的一视同仁。
记者注意到,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点名了一起黄某伙同他人在网上发布涉企负面信息,以付费删帖等方式敲诈勒索21家企业55.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的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林文学指出,黄某的行为严重干扰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名誉权、财产权。通过点名这样的案例,划定行为红线,形成有力震慑。据悉,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6个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犯罪典型案例和6个保护企业名誉权典型案例,依法保护企业健康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2025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中表示,发布的该批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涉及传统产业、中介行业、科技企业、征信机构等不同领域,强调全面平等保护、及时充分救济企业名誉权,对于增强企业信心、稳定企业预期、激励企业家积极创业创新具有重要意义,让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的“保持发展定力、增强发展信心,保持爱拼会赢的精气神”。
02
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蓬勃浪潮中,民营企业是重要力量。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年底,广东有超过1837万户民营经济主体,居全国首位,其中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89家。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指出,初创型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广东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后起之秀,对良好法治环境的需求尤为迫切。近年来,广东省三级法院不断树牢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匹配的知识产权审判理念,以强有力的司法保护释放创新潜能、激发创新活力。
“您看,您提到的问题和手册中的这个案例就很相似……”近日,在北京市中关村朝阳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干警携手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志愿者协会,共同举办“普法宣传进园区 优化营商促发展”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们走进园区多家“专精特新”科技企业,将《法治化营商环境手册》《公司运营法律风险防范手册》送到企业员工手边,并详细解答员工询问。
活动中,朝阳法院“普法驿站”在朝阳区“科技企业赋能站”正式挂牌设立,进一步深化“护航民营经济 法润宜商朝阳”工作机制,通过广泛深入了解企业需求,面向园区企业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京法讲堂”、以案释法等“订单式”司法服务,服务区域产业创新发展。
“当技术走在法律前面,对于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裁判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为‘风向标’。”李占国也格外重视对企业创新的司法保护。
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数据产品商业秘密保护行政诉讼案中,审判团队遇到了“数据产品能否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的问题。在没有先例可供参考的情况下,法官们经过研讨论证,最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从数据本身的价值属性出发,明确了以商业秘密保护数据产品的裁判思路。
“浙江是数字经济大省,浙江法院始终坚持以裁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支撑和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李占国表示。
03
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依靠法治提供稳固的基础、持久的动力、公正的环境。”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包头稀土研究院磁材所副所长闫宏伟表示。
通过日常工作了解,闫宏伟深深感受到法院通过提供法律服务,注重调解、快审快结,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为老百姓做实事。据了解,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主动担当作为,立足司法职能,聚焦经营主体需求、创新工作举措、主动开门纳谏,深化包联企业制度。同时,倾力构建优商恳谈会、法院开放日、院领导包联企业制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络四项机制,让法院开放日成为常态,也让亲商护商安商的“朋友圈”更广。
在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四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中,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中科发5号”水稻植物新品种侵权案成功入选。
“种子是农业生产的‘芯片’,直接关乎农民生计和国家粮食安全。市场中‘套牌’种子的出现,不仅抢占了品种权人的市场份额,还破坏了种子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危害巨大。”作为黑土地上的“新农人”,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梨树县凤凰山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韩凤香对这片土地上的每一粒种子都有着深厚的感情。
该案中,人民法院最终依据事实认定生产商和销售商存在共同故意并判令承担连带责任,为品种权人提供了更充分的法律保障。积极营造了规则统一、主体平等、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在江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实需”为绣针,以“实用”为引线,以“实效”为底衬,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制“法律诊断意见书”“诉讼风险提示警示单”;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事)例,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点问答;开展提升审判质效攻坚行动,通过办案竞赛、法官述职、月度晒榜……为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贡献一份力量。其推出的实用、有效的举措引得民营企业家和人大代表们纷纷点赞。
在浙江,为推动营造公平诚信的竞争环境,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4年调度指挥全市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共计113次,执结中小微企业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5978件,执行到位金额达22.39亿余元。锚定执行公信问题,打造“后陈经验”执行版,聘任149名执行监督员,2024年在浙江省率先主动公开执行财产查控、财产处置和财产分配“三张清单”41313份,多维度监督执行权规范运行。同时,编印《企业合规建设法官提示手册》《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白皮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提示手册》等,为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指导。
……
一系列务实的司法举措不断满足经营主体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和需要,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新动能。
04
服务统一大市场建设
市场准入是经营主体开展经营、参与竞争的起点,关系到经营主体是否有资格进入市场、能否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首批涉市场准入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既有通过裁判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予以纠正的案件,也有通过裁判支持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市场监管职权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这批典型案例,能够彰显人民法院统一市场准入裁判规则力度、服务和保障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理念和决心。借助一桩桩鲜活的案例,也有助于全社会更加重视对经营主体各项具体权益的维护,提高经营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期待,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竞争,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在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新华联集团系列重整案”赫然在列。
据了解,新华联集团系列重整案是在人民法院指导下,民营企业集团通过重整手段积极自救、化解风险、有效维护各方权益的典型案例。新华联集团系列重整案的成功办理,有效确保了集团内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维护了近5万名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并维持了20余家企业的持续运营,千余名职工的就业岗位得以保留。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和高质量发展,维护区域社会、经济与金融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在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方面,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工作,出台《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构成垄断的案件31件,同比增长2.1倍。审结侵犯商业秘密、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案件1万件,同比增长0.7%。促进市场资源高效配置,审结破产案件3万件,同比增长6.5%,盘活资产7902亿余元。对无法挽救和不具重整价值的“僵尸企业”,依法及时出清;对可以挽救的困境企业,积极引导重整,帮助657家企业走出困境。
“人民法院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相关举措可圈可点。”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工厂制造三车间主任孟红娟在履职过程中深有体会。孟红娟表示:“希望人民法院持续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切实提高企业获得感。”
记者从3月4日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中了解到,2024年12月,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已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2025年2月又进行了再次审议。该草案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写入法律,把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对于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克难奋进。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必将开创春潮激荡、千帆竞发的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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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审判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