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住房公积金!德州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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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3月27日,我市召开德州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报告解读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牛中水出席,解读年度报告,并回答记者提问。

3月27日,我市召开德州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报告解读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牛中水出席,解读年度报告,并回答记者提问。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财政部、人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要求,德州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报告于3月27日上午经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公布了202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资金管理、服务优化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202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良好,5项指标位列全省前三,累计缴存497.82亿元,提取14.31万笔277.67亿元,放贷12.45万笔361.65亿元,有效发挥了住房保障与民生改善作用。

一、业务指标稳定增长

缴存增长有力。全市实缴57.15万人,新增缴存职工6.29万人,同比增长20.7%,居全省第二位,新增缴存额65.95亿元,同比增长2.49%。新开户单位中,非公企业1162个,占比82.29%;新增缴存人员中,新市民2.12万人,占比33.7%。缴存人员中新市民占比较上年增加2.84个百分点。

提取笔数稳步增长。全市新增提取23.04万笔、44.29亿元,提取笔数同比增长14.24%,12个管理部提取笔数全部实现正增长,新增提取额44.29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19.92万笔,同比增长15.62%,偿还房贷、购房、租房提取额占比较大,分别达到72.3%、20.67%、6.13%。

放贷增长明显。全市发放公积金贷款9749笔、37.14亿元,放贷额同比增长10.13%,增幅居全省第三位。其中发放商转公贷款3440笔,11.83亿元,占全市贷款的比例分别为35.29%、31.85%;发放异地贷款924笔,3.98亿元。支持购房面积119.32万平方米,个贷市场贡献率达到13.34%,较上年末增加0.73个百分点。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98亿元。

二、社会经济效益突出

制度覆盖面愈加宽广。2024年,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实施意见》,针对性推出评先树优、补贴激励等举措,向新市民、应届毕业生发放开户补贴、缴存补贴、留德补贴,通过灵活缴存,将更多新兴业态人员、留德高校毕业生等纳入覆盖范围,2024年实缴人员中,非公企业人员19.96万人,占比34.94%,新市民4.4万人,占比7.69%。成功获批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

民生保障作用更加强化。租房提取经验被全国推广,优化使用政策10余项,在全省率先提高贷款额度、推行“商转公”业务,是全省唯一执行全部贷款优惠政策可叠加的城市,有效满足了各类住房需求。2024年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首套房贷款7073笔、28.63亿元,分别占比79%、77.09%,有力支持刚需购房。青年人贷款5715笔、22.5亿元,分别占比58.62%、60.58%,切实帮助这一群体缓解住房压力。

增值收益持续稳定。在宏观政策调控的大环境下,科学调配资金,统筹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增值收益2.78亿元,同比增长0.72%。增值收益率1.33%。

三、管理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数字化服务水平增强。我市作为数据质量提升试点,检核问题发生率下降至0,全省最低,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数据治理闭环检核经验被列入住建部推荐做法清单,全国推广。新增带押过户、新市民补贴等60项核心功能;建设征信解析模型,自动评估借款人信用状况与还款能力,上线租房定额无发票提取自动功能,显著提升服务质效。

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涉及公积金事项的“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退休封存一件事”等6项跨部门应用场景服务,实现线上申请、一次办结,更好地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政务服务能力切实强化。转作风提效率,队伍战斗力明显增强,在全省服务技能比赛中获得三等奖、6名同志在全省住建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征文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其中1人获得一等奖。公积金热线平台服务满意率99.6%,问题解决率98.4%,被评为2024年度全市政务服务先进集体。

202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以“干唯一、争第一、创一流”为工作目标,接续开展“提升争先创优年”活动,以“1+2348”工作思路适应发展新形势,保障业务再上新台阶、服务再上新水平、管理再上新层次。

答记者问

请问2024年住房公积金在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成效怎么样?

牛中水:

2024年我们以缴存人为中心,在用活用好公积金使用政策上持续发力,助力房地产市场发展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一是叠加贷款优惠政策,激发消费潜能。提高最高贷款额20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再提高15万元,高学历贷款、购买现房、高品质住宅贷款各增加10万元,全装修交付的现房再增加5万元;配套取消缴存时间系数限制,放宽贷款额度计算条件。各项政策可叠加使用,缴存人最高可贷120万元。二是扩容贷款受益人群,支持各类购房需求。出台“以旧换新”公积金政策,支持缴存人以公积金贷款支付“以旧换新”的房款差额。三是持续开展商转公、“带押过户”、异地贷款业务,提高住房消费能力。增加商转公组合贷款、现房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利用紧邻河北、北京的区位优势,吸引异地贷款,带动流入资金2.57亿元。

报告解读中提到2024年我们缴存增长有力,请问我市在扩大政策覆盖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牛中水:

一是联合市发改委、工信局等9部门印发《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实施意见》,凝聚部门合力,协同推进制度扩面。挖掘新的扩面增长点,实施开户补贴、留德补贴等激励政策,吸引新市民群体及高校毕业生开户缴存。二是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短视频、视频直播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和宣讲,印制宣传折页、易拉宝等宣传材料,助力管理部开展宣传活动。三是开展归集扩面专项活动,激发管理部扩面潜力,协同16家银行共同参与,增强扩面力量。5-12月,新增新市民开户1.99万人,发放开户补贴1.46万人、438.75万元,发放高校毕业生首次缴存补贴1540人、46.2万元。全年新增缴存人数增长率在全省排名第二,新市民实缴人数居全省第一。

作为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下一步我市将如何深入推进此项工作,惠及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呢?

牛中水:

德州市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助力新型城镇化、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主要有三方面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推进合力。统一谋划,高标准、高规格推动试点落地实施。建立了市政府统筹协调的试点工作机制,10个部门单位以及12个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试点管理办法,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公积金中心牵头推进落实,形成了“高位统筹、高效运行”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政策集成,加大支持力度。联合税务、人社、住建等部门,打造了一套“系统集成、协同互促”的政策体系,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享受每人300元开户补贴、1%缴存补贴、最高贷款额度上浮、住房租赁补贴、个税扣除和金融信贷支持等增值服务。符合相关条件还可享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和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是完善服务网络,开展精准宣传。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流动性强、行业分散的特点,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服务体系。将试点业务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帮办代办事项范围,打造“市-县-乡”三级服务网络。对银行建立定期评价与奖励机制,充分调动承办银行扩面积极性。联合住建、人社等部门和协会商会,在招聘会、房展会活动现场开展宣传,向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就业群体精准推送政策,到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点对点向应届毕业生讲解政策、面对面指导开户缴存。

请问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的情况,我们有什么应对措施?

牛中水:

灵活就业缴存人可以根据自身从业方式、收入特点等自主选择按月、按季、按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缴存公积金。缴存金额可在公积金中心每年公布的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例如,现在想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每个月182-5562元之间自主选择缴存金额,也可以按照季度缴存,缴存金额在546-16686元之间选择,或者是按年度缴存,缴存金额在2184-66744元之间选择。

请问如何发挥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优势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

牛中水:

为更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扎实推进集中攻坚扩面工作,我中心将在各合作银行挂牌民营企业建缴住房公积金服务点,在省内领先构建民营企业建缴住房公积金服务圈。服务点的设立旨在引导商业银行为民营企业量身打造住房公积金“惠企贷”产品,对公积金缴存企业开展信用评价,把公积金缴存情况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信证明,鼓励银行对缴存先进的企业在贷款审批、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倾斜。通过政银企三方协作,形成“建缴公积金-享受信贷优惠-促进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同时我们也将强化服务保障,为建制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推行“线上开户、一窗通办”,提供“专员对接、全程帮办”共同为民营企业发展、德州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请问现在购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提取后能否再贷款?

牛中水:

在2025年,我市将继续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凡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首套新建商品房的缴存人,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资格人包括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提取资格人需共同一次性提出申请。提取资格人应持由开发企业盖章确认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信息单》,前往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自2025年1月21日起,我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次数认定标准进行了优化。若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婚前各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均已结清,则可作为家庭单位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若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将按首套房政策处理,享受首套房贷款的相关政策。

来源:奏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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