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严禁!赣州这10人被抓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3-28 13:16 3

摘要:2025年3月25日10时左右,全南县大吉山镇一矿区居民杨某英在东山公墓祭祖烧纸钱,大风把点着的纸钱吹到边上的杂草上,由于风大,风助火势,火势蔓延极快。杨某英未经批准,在重点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烧纸钱,引发森林火情。其行为违反了《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

当前正是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期

生产生活用火活跃

民俗祭祀用火集中

大风天气增多

森林火险隐患增大

野外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违规野外用火

赣州这10人被抓被罚

案例一

2025年3月25日10时左右,全南县大吉山镇一矿区居民杨某英在东山公墓祭祖烧纸钱,大风把点着的纸钱吹到边上的杂草上,由于风大,风助火势,火势蔓延极快。杨某英未经批准,在重点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烧纸钱,引发森林火情。其行为违反了《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六条、《江西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第四章第一节的规定,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拟对杨某英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二

2025年3月23日,瑞金市一女子杨某英进行清明祭拜活动时,在墓地点燃香烛、燃放爆竹,因一时疏忽引燃墓地旁干燥的茅草,火势迅速蔓延,最终引发森林火灾。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英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2025年3月23日,会昌县筠门岭镇芙蓉村塘仔面小组农户朱某圣在下坑山场祭祖燃放爆竹引发森林火情。依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筠门岭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朱某圣森林火灾案进行调查,并将对其处以人民币3000元罚款

案例四

2025年3月23日10时20分左右,全南县大吉山镇大岳村村民利某英一家人带着香烛上山祭祖,因点蜡烛时未做防范措施,导致蜡烛点燃了墓前装着酒的塑料杯子,杯子引燃了周边的杂草,但当时风势太大,火势失控,引发森林火灾。依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六条、《江西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第四章第一节的规定,大吉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拟对利某英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五

2025年3月23日,瑞金市村民赖某根带香烛前往山林祭祀,在山林中段点燃香烛祭祀时,不慎引燃周边的杂草,火势迅速蔓延。目前,嫌疑人赖某根已投案自首,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六

2025年3月22日,瑞金市村民张某发前往田里收芋头,收完后发现田里还有一些杂草,想将这些杂草处理掉,便将杂草聚拢后用打火机引燃。由于当日天气较干燥,火堆被风吹后引燃田周边的杂草导致火势变大,又将边上的山林引燃,火势迅速蔓延至整片山林。目前,嫌疑人张某发已投案自首,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七

2025年3月21日,大余县吉村镇的张某某在自家果园违规野外用火,导致引燃果园周边山坡植被引发山火,公安机关对张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案例八

2025年3月21日,瑞金市村民邓某海在祭祖过程中,点燃线香、蜡烛,并烧纸钱和冥币,不慎引燃附近茅草堆,导致火势蔓延。目前,火势已被扑灭,邓某海被公安机关带回调查,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九

2025年3月19日下午,会昌县西江镇利用无人机巡查发现,火星村青林舍寨背山场发生野外用火情况,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该起野外用火系火星村村民许某生为准备清明祭祖,在自家祖坟周边清理杂草时焚烧蚂蚁窝所致。所幸相关部门人员行动迅速,及时处置,未造成重大损失。依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西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责令许某生立即整改,并对其处以人民币3000元以下罚款

案例十

2025年3月14日,于都县靖石乡田东村村民刘某在田东村芹菜坑高熏窝口焚烧清理的杉树皮等可燃物,因未彻底清理余烬,暗火复燃形成明火,火势迅速蔓延至相邻林地。靖石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刘某违反《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处以罚款2000元。

为强化野外用火源头管控

做好当前及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赣州市多部门联合发布紧急通知

▼以下内容可上下翻动▼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林业局、应急管理局:

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我市将持续晴热高温天气,而当前正值春耕和春季造林炼山等用火高峰期,且清明节即将临近,林区面临农事用火、祭祀用火、人员游玩违规用火等人为因素叠加的不利局面,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做好当前特别是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市森林防灭火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实火源管控责任。要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结合落实林长制压实第一责任人火源管控责任,强化属地火源管控责任。要按照网格负责人、网格成员、网格员履职要求划定防火网格区域,明确火源管控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抓火源管控的良好局面,打通火源管控“最后一公里”。要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主体责任,将在林区从事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管理范畴,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确保各项火源管控措施在基层末梢得到全面落实。

二、严格落实火源管控措施。各地要严格落实“五个禁止”规定,从严管控野外火源。要充分发挥乡、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前哨尖兵”作用,加大巡护力度和频次。在主要进山入口、坟墓集中区设立卡点,对所有进山人员一律登记备案,收缴火种,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对“五类人员”实行严密监护,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失火引发森林火灾。要加强重点部位的管控,将各重点林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设施所在地、林农和林城交界域等重要部位作为防范重点,同时,采取定期清理、计划烧除等方式,加强坟边、林边、矿边、地边、路边、隔离带等可燃物清理,降低火灾风险。

三、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各地要持续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平安春季”行动和“五进”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作用,深入宣传严禁违规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要集中开展“敲门行动”和警示教育,重点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用火规定,曝光一批本地森林火灾和违规用火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切实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提升群众法治观念,构筑全民思想防线。

四、规范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各地要严格按照《省防火办关于规范野外特殊用火管理的紧急通知》(赣火办字〔2012〕34 号)要求,进一步规范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制度。用火单位或者个人要按一事一报的原则,提交用火申请,审批部门要严格执行“五个不批、五个不烧”规定,认真核查,从严审批。经批准实施用火的,要按照“谁批准、谁监管”“在谁地、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入林先教育,过程全监督,签订防火责任书,督促现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3月21日

赣州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赣州市林业局 赣州市应急管理局

引发森林火灾

将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内容可上下翻动▼

烧荒、烧杂草、丢烟头、

祭祀烧纸、放鞭炮、用火驱赶小动物

……

这些看起来很小的事

却极易留下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牢记“十不要”

进山入林安全更可靠

转发周知!提醒更多人

来源:赣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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