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们继续举行第三场《吉林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重点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改委副主任赵姝丽女士、省司法厅副厅长梁向东先生、省财政厅副厅长杨春杰女士、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陈宇女士、省政数局副局长钟时先生,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贾鹏锋: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我们继续举行第三场《吉林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重点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改委副主任赵姝丽女士、省司法厅副厅长梁向东先生、省财政厅副厅长杨春杰女士、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陈宇女士、省政数局副局长钟时先生,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请各媒体对新闻发布会的内容给予充分关注和深入报道,提问前先介绍自己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中国新闻社: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京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请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从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将如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上重要讲话精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省发改委副主任 赵姝丽: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
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之后,黄强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对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了深入部署,并先后接受经济日报记者专访和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权威访谈”专访。黄强书记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扎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优化服务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用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关键一招”,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玉亭省长在长春市调研时指出,要发扬好“店小二”精神,加大政策扶持、助企服务、要素保障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
省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上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立足部门职能,聚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效能,重点开展5个方面工作。一是全面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持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让“非禁即入”落地生根。二是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扶持力度。持续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以目标为导向,开展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外贸企业走访对接工作,定期调度工作成效数据,专项统计小微外贸企业支持情况,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三是推动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动态调整《吉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落实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四是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发挥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着力构建全省现代物流运行体系,系统性推动物流提质降本增效。降低高价机组上网电价水平,实施上网环节线损治理,优化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扩大新能源入市电量规模。探索推广“绿电+消纳”发展模式,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降低工商业电价。五是建强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着力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不断完善问题解决机制。省发展改革委每月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推动各地各部门通过座谈会、调研走访、领导接待日等形式,深入了解企业困难诉求,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增强政策措施精准性、针对性,提升民营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中国日报:近年来,吉林省坚持以企业群众需求为标准,持续以“硬举措”优化“软环境”。下一步,在畅通政企沟通交流渠道方面将采取哪些重要工作举措?
省政数局副局长 钟时:
畅通政企沟通交流是全面了解企业需求的有效途径,能够及时掌握各类经营主体的“烦心事”,有的放矢推动破解问题。从全省情况来看,发改、工信、商务、市监、工商联等部门,以及各地党委政府都在常态化开展政企沟通。作为营商环境工作的牵头部门,今年,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丰富、畅通政企沟通的渠道。
一是“请进来”沟通,搭建政企沟通“连心桥”。之前,我们邀请民办教育、民营医疗、餐饮物流等领域企业代表走进“营商环境办”座谈交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卡点。2024年以来,我们组织召开各类政企沟通交流座谈会28场,帮助解决共性、个性问题60余个。今年,我们将指导各地,结合当地的产业特点,围绕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医药健康等重点行业,开发区、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综合运用座谈、圆桌等会议形式开展常态化沟通,了解经营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意见诉求、困难问题。我们还将发挥好省市县三级营商环境监督员、监测点的作用,开展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的交流活动,引导监督员、监测点当好问题信息的“搜集员”、政企沟通的“联络员”、营商环境的“体验官”。
二是“走出去”沟通,强化常态化明察暗访“侦察兵”作用。此前,我们聚焦企业最不满意之处、最急迫解决的问题,每周一专题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明察暗访,2024年先后对42个县(市)区、19个职能部门和27个行业领域、近3000户经营主体进行了实地走访,形成专报50期,推动惠企政策不落实、企业迎检负担重、中介服务事项多、景区硬件设施配套不健全、个别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问题得到解决和纠治。今年,我们已制定了详细系统的明察暗访计划,将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内容涵盖政策落实、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各个领域。
三是“线上”沟通,保持政企沟通全天候“在线”。去年5月,接诉即办平台在“吉事办”的PC和手机两端同步上线,实现了诉求反映渠道的多元化。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强热线接通能力的保障建设,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反映诉求建议;完善政策知识库管理规范和建设标准,精准回应企业群众咨询问题;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地各部门诉求快速响应、及时转办、高效办理。
中国青年报: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吉林省新出台了《吉林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重点行动方案》,都对治理涉企乱检查问题做出部署,请问我省有哪些具体安排?
省司法厅副厅长 梁向东: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是推进依法行政、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涉企行政执法工作,围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全力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相继组织开展了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护航“五大行动”、行政执法“宜企行动”专项监督、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工程、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一系列行动,不断提升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出台后,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迅速要求省司法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提出了9个方面36项具体工作措施,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作出了更加全面系统的规定。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的《意见》和省政府的《若干措施》,我们将注重狠抓“四个严格”。
第一、严格管理涉企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全面清理企业普遍关心的“谁能检查、谁不能检查”的问题,依法确认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明确只有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受委托的组织这三类主体,在授权或者委托的范围内可以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外包的中介机构和没有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这四类主体和人员实施行政检查,这些主体或人员只能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或按照规定从事行政执法的辅助性工作,不能独立实施检查或者作出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
第二、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公示制度。大力强化信息公开,我们正在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本领域现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实行动态管理,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在今年6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公开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标准、检查计划、检查频次等信息,广泛接受全社会的共同监督。凡行政检查事项未向社会公布的,检查主体不得实施行政检查,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三、严格整治涉企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积极回应企业诉求,着力解决涉企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重点问题。严格控制现场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的频次。合理选择检查方式,能合并的合并,能联合的联合,创新“综合查一次”检查方式。严格控制各类专项检查的范围、检查的内容和时限以及数量等,提高检查的计划性,加强必要的程序控制,切实防止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规范涉企检查主要是为了遏制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等乱象,不是弱化行政执法力度,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关的领域,该查的不但要查,而且要严格进行,务求实效、不走过长。
第四、严格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要切实强化执法监督,通过责令改正、公开约谈、直接督办、通报曝光等方式,对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各类违规行政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违纪、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强化数字技术赋能,全域全覆盖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涉企行政检查备案”App),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秩序。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主动向经营主体“亮码”进行核验,无正当理由未“亮码”核验的,经营主体有权拒绝检查。
下一步,我们在认真抓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同时,还将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下大力气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重点问题,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让企业真正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可以真正放心干事、安心发展。
大公报:请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在涉企乱收费整治方面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为经营主体减轻成本负担?
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 陈宇:
此次《重点行动方案》将开展涉企乱收费整治列为重点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关于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
2024年以来,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聚焦行政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公用事业、金融等涉企收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发现56项典型违法违规问题,全部推动整改到位。
下步,我厅将继续在减轻经营主体负担上下功夫,不断加大查处涉企违规乱收费力度。一是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围绕行政机关及其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公用事业、金融、交通物流5大重点行业领域,强化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排查整治和整改规范,综合运用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惩戒力度。二是加强问题整改跟踪问效。在推进违规收费问题整治的同时,组织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对整改落实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对敷衍整改、问题久拖不决,以及问题整改后“死灰复燃”的,依法从严查处,坚决防止问题不解决、整改不到位。三是强化收费主体规范引导。对重点行业领域收费主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约谈告诫、规范指导,为收费单位划红线、设路标。适时曝光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明规,让收费单位严守政策边界。四是推动涉企违规收费长治长效。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选择一批规上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建立涉企收费监测联系点,充分发挥联系点的“前哨站”作用,实时监测经营主体缴费情况,收集收费、融资、水电气暖等重点部门、重要领域价格收费方面的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
上海证券报:《重点行动方案》将政府采购领域整治列为重点任务。当前市场主体对政府采购公平性、透明度高度关注,请问吉林省财政厅作为监管部门,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作哪些部署?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春杰: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省领导多次对政府采购领域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公平竞争等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关于您提到的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任务,是我省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及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
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一)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对2025年新增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及时修订《吉林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明确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禁止行为。公开负面清单典型案例,为各类主体开展采购活动提供警示,为各级财政部门开展监管工作提供参考。通过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划清行为红线,由“被动响应式监管”转化为“主动预防式治理”,降低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二)数字赋能强化监管。建设政府采购预警监管系统,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文件编制、信息发布、评审过程的合规性、完整性、及时性等,进行全流程实时监控,构建交易和监管于一体的电子化平台。通过强化技术管控堵塞漏洞,以技术刚性约束压缩寻租空间,实现监管全覆盖。
(三)部门联动协同查办。建立全省贯通、部门协同、系统联动的工作机制,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供应商提供虚假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开展核查;会同公安部门协同办案,严查政府采购招标中发现的串通投标、供应商以缠诉滥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等行为;并将采购人违纪案件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通过行业监管、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严厉查处政府采购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以整治促提升。
以上是今年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方向,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按照国家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统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零容忍”,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凤凰卫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的必要举措。2024年8月1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请问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在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步将采取什么措施?
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 陈宇: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出台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对于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以来,各级政府部门均已建立自我审查机制,实现省、市、县(区)三级政府全覆盖,累计纠正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文件157份,为优化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去年,省市场监管厅通过实地抽查、网络巡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共抽查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247份,发现有10份文件不同程度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均整改到位。
聚焦《重点行动方案》提出的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领域,省市场监管厅将持续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切实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措施,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良好环境,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省市场监管厅将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组织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及时纠治不当干预市场竞争的行为。二是健全监督机制。目前,省市场监管厅已经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处理、考核等工作机制,将通过组织对有关政策措施进行抽查、畅通举报渠道等措施推动机制落地见效。也希望在座的广大新闻媒体帮助我们一起加强监督,及时向我们反映有关情况。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将通过约谈负责人等手段,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严重违反制度要求、拒不整改或者不及时整改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吉林日报:2021年9月,我省全面推行一体化行政检查智能备案管理改革,在规范行政检查上探索出吉林模式。请问,自推行这项改革以来,我省取得了哪些具体成效?下一步的具体工作打算是什么?
省政数局副局长 钟时:
2021年9月,我省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智能备案管理改革以来,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省市县三级1900余个执法部门、3万多名执法人员、3000余项行政检查事项已纳入备案管理,基本实现了行政检查事项、行政执法部门的全覆盖。各地也推出了一批特色做法。比如:四平市定期开展执法岗位负责人民主评议,对排名靠后的执法单位进行通报;长春南关区组织助企联络员深入经营主体,点对点宣传改革,实现改革举措精准直达。从我们后台的数据看,较2023年相比,全省各执法部门行政检查的计划性显著提升,重复检查的比例大幅下降。
去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为落实国务院要求,我省出台了对应的落实举措。今年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我们将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借助“涉企行政检查备案”App,从以下几方面加大整治、规范力度。
一是健全完善行政检查事项库,对全省所有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检查事项进行清单化、规范化管理,任何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检查的事项,超出行政检查事项库范围之外,经营主体都可以进行投诉举报,以此推动执法部门严格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
二是全面加强“涉企行政检查备案”App的应用管理,让经营主体在接受检查时,通过扫码清晰明确的知晓检查部门、检查人员、检查事项等信息,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实施检查,以此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做到“不亮码不检查”。
三是探索推行非现场无感监管。今年计划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几个领域探索推行非现场监管应用场景,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在更多监管领域推行非现场无感监管模式,从源头上减少行政执法部门入企检查的频次。
四是结合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将“涉企行政检查备案”App推广应用,进一步延伸至乡(镇)一级。今年,我们将在吉林市地区开展试点,而后逐步推广覆盖至全省所有乡(镇),确保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检查规范有序。
来源:吉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