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个老兵说,当地的规定荣立三等功可以发钱,3000元。一个说,当地的标准没有这么高,只有2000元。还有一个说,当地的标准是1500左右。
文|剑客兰山
前段时间,老单位几个老兵在一起交流,无意中说起了立功奖励金这个事情。
一个老兵说,当地的规定荣立三等功可以发钱,3000元。一个说,当地的标准没有这么高,只有2000元。还有一个说,当地的标准是1500左右。
只有一个老兵很是懵,也觉得有些失望,说这立功是必须有奖励金吗?我们当地说没有奖励金,自然也就没有人可以拿这个奖励金,“这东西,是必须落实还是可有可有?我们当地不发奖励金算不算违法违规呢?”
这个老兵说的是现实。据了解,对于立功受奖发放奖励金的政策,全国并没有统一的规定。
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了《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中,对立功受奖待遇上也有明确:各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落实立功受奖军人家庭有关待遇。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在八一或者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当年度立功受奖军人家庭。建立荣获一等功及以上奖励立功受奖军人家庭走访慰问联系制度,掌握家庭成员情况,确定联系人,及时帮助解决困难。
这里面,并没有说要发立功奖励金这个事。国家对是否发放立功奖励金,以及相关标准,目前仍没有做出统一限定。
据了解,现在对于奖励金这个事情,各地的做法有三种:一是发放奖励金,二是不发奖励金发慰问品;三是什么都没有。
所以一个武装部队工作人员在谈起这个事情的时候,说了一句立功奖励金,其实和大家想象的不一样。
其实不光是发不发和大家想象的不一样,还有很多地方认识和现实之间有差距。
第一:标准不一样。各省市有自己的标准,没有统一。有的地方高,有的地方低。
比如宜昌县明确,嘉奖500元,三等功2000元,二等功1万元,一等功3万元。(一)荣获八一勋章、荣誉称号的,奖励30000元。
《兴仁市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办法》的标准就和宜昌县有所不同:荣获一等功的,奖励10000元;荣获二等功的,奖励5000元;荣获三等功的,奖励1000元;(五)被评为“四有”优秀军官、优秀士兵(优秀士官)的,奖励500元。
这些问题的存在,根本原因还是在规定机制方面的不健全、不完善,以及在认识上、经济支持上等方面的不均衡导致的。类似的问题解决起来并不复杂。
一方面是政策层面的,如果可以结合新的功勋荣誉体系制定统一的荣誉金规范,这些问题也就可以解决了。另一方面,也需要各省市结合实际,及时对这些细节进行完善提升,更多更好惠及军人和家属,让这份尊崇既有名也有实,既好看也好用。
同时,战友们也要多一些理解和支持,不能一味攀比。
■欢迎积极投稿,邮箱:jiankesan001@163.com;点个“在看”鼓励一下剑客呗
来源:三剑客